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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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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莹 《法制与社会》2013,(32):150-151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这一程序尚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本文通过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分析,以及同他国没收制度的比较,兼顾《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规定和我国的国际义务,针时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没收的财产范围、证明和举证责任,加强对利害关系人、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保护,以及完善保全措施、管理制度和回转程序等相关建议,以期待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更为完整,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没收违法所得的范围包括孳息与收益等间接所得,确立了等值没收制度,将没收对象扩大至第三人的部分财产,这些规定弥补了现行刑法特别没收制度的不足。追缴、责令退赔与没收性质不同,对违法所得的没收需坚持总额原则,但应将合法支出或市场规则所认可的成本以及被害人实质受益的金额排除在外,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财产不应被没收。  相似文献   

3.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将行为人因违法而获取的经济利益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大部分现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的内容和范围未明,以及明确认定标准的阙如,造成实践中没收违法所得的操作不易。没收违法所得通常处于附属地位,并未发挥立法者所预期的功效。在实务中,行政机关将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与违法所得定义混同,导致司法机关在实务中无法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发挥应有功能,无法形成较为统一的裁判标准以实现类案类判。为回应上述现实困境,此次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重塑没收违法所得法条构造。因此,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应以“总额原则”作为认定基本原则,限于积极经济利益,应当扣除行为人已缴纳税费,且应进行合理推估。应当从行为前提、所得人、标的、违法所得范围、已实际退赔份额的排除和处罚效果等六个方面建构没收违法所得审查体系。  相似文献   

4.
谢雄伟 《法学论坛》2016,(5):136-143
我国刑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的本质应通过个别化思维解决:对犯罪行为人违法所得的财物没收属于保安处分,对涉及第三人财产权利的违法所得财物没收属于恢复犯罪行为前财产秩序的独立处分措施.违法所得的内涵不仅包括通过违法行为直接取得的财物,也包括违法所得直接产生的非经营性和非劳动加工收益.违法所得没收的计算应扣除其中的支出或成本.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涉案财物没收在法律性质、对象范围、规范适用等方面存在认识和操作上的差异。为规范适用刑事涉案财物没收,有必要统一认识及适用规则。刑事涉案财物没收在性质上属于"对物的强制措施",在对象范围上包括违法所得的财物、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在规范适用上应当明确犯罪所得之收益的追缴规则、应当返还的被害人合法财产范围、供犯罪所用的他人财物的没收原则以及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涉案财物中的适用情形。  相似文献   

6.
肖恩 《中国检察官》2023,(18):28-31
司法实践中,贩毒案件违法所得数额认定有时会出现争议。违法所得数额在购毒者把毒资交付给贩毒者时即已确定,不受贩毒者后续处置行为的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应贩毒者所贩毒品数量的附加惩处。成本本应是认定所得数额的重要因素,但犯罪成本因受犯罪行为和资金的非法性影响而丧失合法性,因而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毛利原则比纯利原则更合理。从宏观的贩毒链条共犯关系看,从在案贩毒者处连带没收购毒者支付的毒资总额,是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另一途径。我国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用于强化毒品犯罪打击效果的扩大没收则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现行的刑事没收制度。  相似文献   

7.
孙煜华 《法学》2012,(6):114-12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然而该程序也面临一些合宪性质疑,如未给被追诉人定罪即不加区分地没收其涉案财产,有侵犯其宪法上财产权的嫌疑。"独立的对物诉讼说"不足以回应没收合法涉案财产所面临的违宪质疑。为了化解这方面的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通过立法解释对惩罚性没收和非惩罚性没收采取不同的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学界对没收财产刑的实质内容长期缺乏清晰认识,这源于对其所剥夺的"财产"未能有深入研究.在法律上,财产的本质是财产性权利,财产是物的上位概念.我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刑,实质是对犯罪人的私有财产权的剥夺,而非仅仅是对特定之物的剥夺.只有深入了解到这一点,才能理解没收财产刑超出了刑罚的正当化根基范围,因而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摈弃.  相似文献   

9.
王传斌 《法制与社会》2014,(3):166-167,171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之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得到广泛适用。从法律特种分析,没收违法所得的根本属性是纠正违法行为,不具备行政处罚的属性,而且没收违法所得可能侵害其他合法权利人利益。《刑法》在处理非法财产时,将没收财产、追缴或者退赔违法所得以及没收违禁品、没收犯罪分子所用财物等严格区别适用,非常值得《行政处罚法》借鉴。建议修订《行政处罚法》时,将没收违法所得从行政处罚种类中删除,将其作为纠正违法行为的方式加以规范,并明确行政机关的监督执行职责。由于违法所得涉及行政法、刑法、民法领域,国家应专门立法,对违法所得的认定、计算方式、税费征缴以及没收、追缴、退赔等处理方式予以规范和统一,在此基础上清理各部门法律、法规中涉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条款。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检察机关在该程序中既是申请人又是举证方,同时还是监督者,程序的启动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有关重大犯罪,没收程序的举证重心应是违法所得财产的来源和用途.同时,应对检察机关的举证范围以及举证责任划分进行探讨,并设计合理的庭审程序,以保障没收程序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1.
行政罚款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运用频仍。目前,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法律文本中的罚款规范,在适用范围、构成要件、设置方式、启动程序等方面呈现出浓烈的碎片化色彩。这种碎片化处理的正当性略显不足,掣肘了行政保护的整体效能。随着知识产权法相继进入修法日程,逸脱知识产权领域樊篱、整合行政罚款规范,迎来了历史契机。基于知识产权的公权化趋势及我国法治生态,行政罚款在知识产权领域内应无差别地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和特定侵权行为;为维系行政与民事既有分工,行政罚款对侵权行为的谦抑适用,不宜通过简单附加"造成公共利益损害"要件或"提出请求"的前置程序来实现,而应借助对公益损害的典型描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表达;鉴于公共利益的抽象性及经济社会发展变迁性,罚款额度宜选择以非法经营额为基数的倍率式罚款为主的一体化配置,同时将违法所得额在特殊情况下作为罚款限额之例外。  相似文献   

12.
民事权益受损者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一旦其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或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本文采实质诉权说认为,民事权益受损者起诉权的认定应以公法请求权为基础,故需以保护规范理论为工具探寻公法规范中是否包含保护私人利益的指向,而非简单以侵权行为影响论或行政行为影响论判断受害者的行政诉讼原...  相似文献   

13.
唐勇 《北方法学》2013,(6):36-48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就私法效果而言,登记缩略因违反登记要件主义,使得该三方当事人所期望的物权效果无法实现;并因黑白合同的存在,导致其不法性进一步扩散,使之层叠为税费规避、强制性法律规范违反和虚伪表示的交错。登记缩略在私法解释学上的核心,在于如何焊接因中间登记省略而断裂的物权链,从而阻却其违法性,其方法包括授权理论、期待权理论和我国实务中的黑白合同方式;登记缩略的原因债权行为表现为链式交易合同、债权让与、利益第三人合同或第三人履行合同,其履行则表现为给付连锁、缩短给付或指示给付;因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之通说尚未形成,仅依据《物权法》第15条,登记缩略情形下物债效力区隔和传递,存在多种解释余地。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相关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相关人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私主体。行政过程就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关人的权利等相互作用的过程。行政相关人与行政行为具有利害相关性 ,其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与相对人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增强对行政相关人的研究 ,对于依法行政、促进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行政相对方与行政相对方权利是行政法的基石范畴。这两个基石范畴界定上的模糊,会导致行政法理论体系的混乱。对行政相对方及行政相对方权利进行语义分析,是进行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切入点和逻辑起点。本文从行政相对方的界定、行政相对方权利的内涵、行政相对方权利与民事权利的辨析,以及行政方权利的划分着手,试图对行政相对方权利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法理学分析。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已经不再限于直接相对人,而有可能影响到直接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以外的、其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社会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主体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多种形式。维护行政行为中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也有多种。对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的研究,尤其是对行政行为中第三人的概念和范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和权益维护的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对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等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程序在涉案财物认定、程序性和实体性处置规则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在行刑衔接过程中,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一般应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应根据行政机关处置涉案财物的进展分别处理。为进一步完善有关程序,应明确供违法犯罪所用之物的认定标准、统一涉案财物的实体处置措施,并填补对违法所得产生的孳息予以行政没收的漏洞。  相似文献   

18.
陈少青 《法学家》2020,(2):57-72,192,193
行为人利用虚假的权利外观实施表见行为,第三人对外观产生合理信赖,向行为人给付对价并取得相应财产,根据权利外观理论,民法对第三人财产予以保护,不利后果转由真实权利人承担。但是,刑法的价值取向、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关系强行转换导致的处罚漏洞,阻断了将该理论适用于犯罪认定的现实可能。在规范层面将财产损害分为损害发生与损害分配,刑民对损害发生的认定相互契合,均将第三人作为表见行为的直接被害人;与此同时,刑法对损害分配不作评价,在法律事实的相对性层面,刑民又各自分立。第三人是遭受财产损失的刑事被害人,在善意取得、表见代理的案件中,行为人通过隐瞒自己并非真实权利人的事实,致使第三人陷入认识错误交付财物,成立诈骗罪。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到第三人的案件大量存在。但是现行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明确地设定第三人制度,这对案件的处理带来诸多障碍。设立第三人制度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有利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处罚决定的接受和执行。第三人的设立符合法律公平正义原则和行政法基本原理,可以降低执法成本及节约社会资源。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法律应赋予第三人具有参与权和救济权等权利,这样便于第三人积极参与行政处罚程序,保证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行政执法不严是行政执法主体“经济人”特性的表现: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是行政执法不严的直接动因,“寻租”是行政执法不严的外在推动力,“激励”的贫乏是执法不严的内在驱动力,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为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非法“博弈”提供了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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