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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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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利亚 《政策》2005,(10):32-33
当前官员腐败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是受贿犯罪, 而引起受贿的直接原因是行贿。行贿者和受贿者是犯罪共同体,他们互为条件,相互依存。近年来,我国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毋庸讳言,在现实中,对行贿犯罪打击不力甚至宽容行贿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有相当一部分行贿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笔者认为,行贿与受贿应一并打击,且打击受贿应从严惩行贿开始。本文拟从立法、执法及社会文化等方面分析宽容行贿的原因,并提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反腐肃贪的大背景下,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及《贪污贿赂司法解释》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强。但司法实践中,因受刑事理念、证据制度、社会心理因素等影响,重打击受贿而轻行贿,行贿犯罪立法从严而实践依然可能偏轻的现象短时期内无法转变,如何落实行贿犯罪的从严惩处仍是现阶段的重大课题。对此,在借鉴污点证人制度、"零容忍"原则等基础上,其一,要理性解读"重受贿轻行贿"的刑事理念;其二,要明确"贿赂"的界定范围和"不正当利益"的判定标准;其三,建立行贿犯罪的特殊证据规则与惩处机制;其四,建立行贿犯罪的预防机制。  相似文献   

3.
赠与行为在具备条件时会转化为行贿行为,进而会引发受贿行为,如果无法有效地解决行贿和赠与之间关系是导致行贿现象泛滥的因素,这样的现状对于当前反腐倡廉的政策无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可能会造成放纵犯罪或者罪及无辜的后果。行贿和赠与关系的复杂性不仅体现在构成两者行为要素之间存在极大的模糊边界,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主观倾向性的认定也是原因之一。所以,明确构成两行为法律要素之间的区别并且从法律实践中分析两者之间的转化是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4.
介绍贿赂行为是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的居间活动,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成立起到帮助、促进作用。它与行贿犯罪行为、受贿犯罪行为具有相似性,但是二者不可等同视之。因此,有必要在分析贿赂行为属性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规定,探讨介绍贿赂罪的独立性,以及其存在对于完善刑事立法所起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5.
刘戈 《小康》2010,(8):114-114
文强收了钱,必定认为其他的决策者也收了钱,当这样的思考习惯建立起来以后,文强就不再有什么害怕和担心的了,所以就有了文强式的受贿——由众多下属构成的行贿账单。  相似文献   

6.
关于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莺华 《中国发展》2009,9(1):33-3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等具有积极意义。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作为一项新的探索,还存在很多局限性,亟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姚元性 《传承》2011,(13):76-77
所谓"公贿",即公款行贿,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及集体企事业单位,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由"集体决定",或以"集体"和"单位"的名义,用公有财物去向其他国家机关等公有制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和非领导),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能直接、间接地掌管和支配人财物等权力的人)进行贿赂的行为。"公贿"行为  相似文献   

8.
在贿赂犯罪中,行贿人与受贿人双方都构成犯罪,都有各自的利益,加之贿赂事实隐秘易隐瞒,双方易结成同盟,增加了司法处理的难度。对行贿采用非罪化的处理,可以有效瓦解其稳定的同盟关系,重点打击受贿行为。我国应改善有关立法,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信守义务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李松  黄洁  吴萌 《当代广西》2010,(20):50-51
考量给钱一方与收钱一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双方没有任何借款手续的前提下,如果双方平日里并不熟识,而突然发生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借款,违反常理,这其中就很可能会有行贿、受贿的犯罪暗藏其中。  相似文献   

10.
介绍贿赂罪的设立没有导致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没有造成司法实践中无法解决的适用问题,因而不宜予以废除。介绍贿赂行为必然是行贿罪、受贿罪的帮助行为,由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特殊规定,应该以介绍贿赂罪定罪处罚,但是两种情况除外:其一,行为人与受贿方共谋,并将受贿款项分赃,此种情形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处罚更重;其二,行为人与行贿方属于利益共同体,请托事项的完成对行为人也有利益关系,此种情形认定为行贿罪的共犯,处罚更重。  相似文献   

11.
正确认定介绍贿赂罪对于公正、合理地惩处"贿赂托儿"具有重要意义.本罪的既遂应当以行贿与受贿的实现为标准;介绍贿赂行为不构成行贿、受贿罪的帮助犯,而是独立的介绍贿赂行为;教唆贿赂并介绍贿赂的行为应当以牵连犯论处;间接受贿过程中又介绍贿赂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介绍贿赂过程中侵吞贿赂物的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2.
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依据,推动官员受贿犯罪的心理要素及其组合,不是先天就存在的,而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腐败官员与行贿方长期消极互动的结果。从动态演变的历时性角度分析,贿赂双方通常要经历初识、试探、交易、结盟、暴露和服刑六个阶段,虽不是每个贿赂犯罪都会经历完整的过程,但处于不同阶段的贿赂双方的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进行动态的心理分析,对侦查、预防和矫治贿赂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完善惩处商业贿赂的刑事立法,可从立法模式、犯罪构成、刑事处罚等方面予以考虑。在立法模式上,可以保持现有的立法模式,同时注意发挥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的作用。在构成要件方面,注意完善行贿行为、受贿行为犯罪化的法律规定。在刑事处罚方面,要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增设针对性强的资格刑,对行贿、受贿设置相同的刑罚。在尽量不对商业贿赂罪犯适用死刑的司法基础上,努力推动立法上逐步废除对经济犯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14.
<正>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讲到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时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习近平同志这一反腐精辟论述,特别是关于反腐败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遏制受贿,又遏制行贿的论断应成为我们今后反腐败的重要方针。从"政"入手,  相似文献   

15.
<正>笔者给网站主办者和相关部门的建议是六个字:自律、给力、规范。日前,有媒体发表有关印度网站"我行贿了"的蹿红文章,介绍了其成功经验。近些天,国内出现3家效仿的克隆网站,分别是"我行贿了"、"我行贿啦"和"我  相似文献   

16.
从行贿罪立法沿革来看,我国刑法对行贿罪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当前行贿罪立法遵从"行贿与受贿并重处罚",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倾向,形成了行贿罪立法趋严与司法趋宥的悖论,并导致行贿罪与受贿罪追诉失衡。片面从立法上加大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改变这种困境,一方面是找准腐败犯罪的治理重心,将打击重点回归到受贿犯罪;另一方面是进一步严密行贿罪刑事法网,提高行贿罪处罚几率,适度调整和完善行贿罪的刑罚配置。  相似文献   

17.
介绍贿赂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认定介绍贿赂罪对于公正、合理地惩处“贿赂托儿”具有重要意义。本罪的既遂应当以行贿与受贿的实现为标准;介绍贿赂行为不构成行贿、受贿罪的帮助犯,而是独立的介绍贿赂行为;教唆贿赂并介绍贿赂的行为应当以牵连犯论处;间接受贿过程中又介绍贿赂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介绍贿赂过程中侵吞贿赂物的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8.
在绝大多数的腐败案件中,不管其间故事如何,在行为本质上都有一个行贿与受贿的对应关系。有人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讲到了问题商人与问题干部这样一组概念,虽然没有太多的展开,却是非常有见地。在这些年的腐败案件中,问题干部倒在问题商人的脚下,问题商人栽在问题干部的手里,屡见不鲜,可以开出长长的一串名单。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出发,详细分析受贿者实施受贿犯罪的心理动因,得出受贿犯罪发现和查处概率低、受贿实际成本不高、受贿可能收益高这三点是受贿犯罪存在的根本原因,并根据这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民主新事     
《公民导刊》2012,(4):2
天津市:行贿"污点名单"全国同步联网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2月16日起,天津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凡有行贿犯罪记录者即被列入"污点名单"无处遁形。任何单位和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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