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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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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貞會 《中国法律》2012,(6):37-39,97,99
羁押只是一种刑事程序法上之程序保全措施,既非剥夺自由之刑罚手段,亦非预防犯罪之保全处分。因而,羁押目的仅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我国,羁押不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措施,而是拘留、逮捕之後的伴生状态。从立法意图来看,拘留和逮捕的目的并不限於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是至少具有程序保障和预防犯罪之双重目的。在实践中,拘留、逮...  相似文献   

2.
论超期羁押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引言 刑事强制措施不仅可以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对于保护人权和实现刑罚权也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5种人身强制措施,羁押仅为拘留和逮捕的直接结果,不具有独立性。除适用逮捕须经检察机关批准以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均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剥夺的  相似文献   

3.
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提押被依法拘留、逮捕而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侦查活动,它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依照这一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自侦案件时,对决定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交由当地看守所羁押,有的则根据侦查需要交由异地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就涉及到如何提讯的问题。由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律意义上的羁押,是在人权保障和无罪推定等现代法治原则指导下,为保证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顺利进行,对尚未经过审判确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关押在专门场所的强制措施。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羁押体现为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关于羁押期限的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改革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6.
审前羁押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性手段,应当作为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谨慎适用,这已经成为世界法治国家的共识。我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拘留和逮捕的相关条件,是顺应时代要求的明智之举。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大量审前羁押的现象,可以说,审前羁押是常态,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则少之又少。审前阶段的羁押措施存在被滥用的现象,在办案过程中采取审前羁押手段的比例较高。一、审前阶段高羁押率的存在原因(一)非羁押控制人身手段的不力。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传…  相似文献   

7.
无证逮捕制度是"令状主义"逮捕的一种例外,主要适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行拘留"其实质就是对现行犯及重大嫌疑分子的"先抓获后拘留"的行为,应借鉴国外"无证逮捕"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8.
逮捕羁押制度直接关系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护。完善审查逮捕羁押制度应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项重点。适当延长审查逮捕期限、缩短特定案件的拘留期限、规定审查逮捕过程中应当讯问每个犯罪嫌疑人、赋予被逮捕人对逮捕决定复议、申诉的权利、区别案件的繁简程度规定办案期限等,以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价值。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审前羁押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手段,许多国家都把其与逮捕进行严格的分离,适用更为严格的实质构成要件,犯罪嫌疑人只有达到这些实质要件并经过完备而独立的审前羁押审查程序才可以被羁押.而我国不仅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审前羁押制度,而且至今仍未实现逮捕与羁押的分离,以致超期羁押、变相羁押屡见不鲜.因此,在我国建立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逮捕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它能够保证刑事诉讼顺利的进行,否则就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而作为一项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逮捕就不应该具有惩罚性,这也是刑事诉讼与刑罚的本质区别,从这种意义来讲,逮捕刑期折抵制度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因此,逮捕的刑期折抵,简单说来,就是以刑罚的扣减来折抵因为逮捕而导致的先行羁押,从而抵消羁押的表面惩罚性,进而补偿对被羁押的人造成的心里痛苦。但是,从中引发的关于我国刑期折抵的问题就有了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在我国是一项强制措施,其使用范围、保证方式、决定程序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履行等均受诟病,羁押的实质是拘留、逮捕措施的必然状态。羁押是常态,取保候审是例外。遵循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有关保释的精神,借鉴法制发达国家保释制度之长,以改革和完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从而使取保候审成为一项保护公民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和拘留、逮捕一样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推行,取保候审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法和宽缓的刑事政策,已成为非羁押办理刑事案件的普遍方式.但取保候审措施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有必要从法理和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帮助我们严格、公正、准确执法.  相似文献   

13.
正刑诉法修改后,进一步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和法律依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修订后的刑诉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救济未作专门性规定,仅增加了"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立即将被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的规定,可以说从  相似文献   

14.
孙璐 《法制与社会》2012,(36):41+43
我国审前羁押包括拘留和逮捕两种强制措施,目前我国逮捕率居高不下,针对这一状况,本文将我国的刑事羁押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德国、英美法系的美国及混合法系的日本的刑事羁押制度进行了比较,建议借鉴上述国家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羁押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5.
张超 《犯罪研究》2011,(4):52-57
狭义羁押是指逮捕(抓捕)犯罪嫌疑人后经由法庭或法官审查批准后决定的羁押,我国的狭义羁押指的是侦查机关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羁押。羁押的启动应当是在充分遵循羁押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羁押启动条件,并经过必要的司法审查的刑事诉讼程序。各国在捕押分离的前提下对羁押的条件和司法审查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完善我国的羁押制度,保障人权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一语惊人     
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特别是目前仍在营运的困难企业,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业务骨干,涉嫌一般犯罪的,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不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广东省检察院对外公布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  相似文献   

17.
逮捕证明标准的异化及其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逮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使有罪者受到法律处罚。由于性质和功能各异,逮捕需要建立与立案、拘留、起诉、有罪判决等诉讼环节有区别的证明标准。"逮捕,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苛刻的强制羁押措施,其适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除了嫌疑人的确存在逮捕的必要外,还要求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达到一定的程度。  相似文献   

18.
张娟 《法制与社会》2012,(19):289-290
刑事羁押对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继续危害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不是一个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属状态.在日常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我国现行的强制羁押制度逐渐暴露出许多的不足和缺位,“一捕到底”成为刑事诉讼的常态.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未决羁押应属非常态的例外,保持羁押的比例性,完善、规范羁押规定.  相似文献   

19.
杨浩  伊兵 《天津律师》2006,(3):38-4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其中羁押性强制措施以逮捕(指正式逮捕及逮捕后的羁押)为代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代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尽管程序公正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面对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被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加以使用。法律尽管规定了一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或者作为变相羁押的措施加以使用(如监视居住).或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加以使用(羁押期限届满)。从现实原因看,侦查人员素质低下、侦查装备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成了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与口供中心主义呈现出相互支撑的态势。刑诉法修改后,尽管在法律规定上,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起到有效减少审前羁押的效果,“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仍然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相似文献   

20.
侦查羁押适用误区分析——现状、危害、原因、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逮捕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保障手段,羁押是一种持续性的法律状态,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权利的剥夺,应严格地采司法令状主义.在我国的侦查实践中羁押被大量地运用.目前侦查羁押在适用中走入了工具化、普遍化、违法羁押超期羁押严重的误区,认为侦查羁押适用走入误区的有侦查人员个体观念和行为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及立法缺陷等制度建构,以及刑事诉讼价值理念选择等方面的原因.侦查羁押适用中的误区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法治的严肃性,并影响了审判时的罪刑关系.要走出羁押适用的误区,必须从侦查人员个体观念、行为,刑事诉讼构造、制度构建、价值选择等方面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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