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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公司不仅仅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还应当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加入了要求公司从事经济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条款,强化了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等内容,使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成为新的目标,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  相似文献   

2.
鼓励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多赢共享的公司利益共同体,我国公司法修改应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设计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具体建议如下:扩大参与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范围,鼓励职工持股计划;引进商业判断规则,授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善待利益相关者,寻求利益相关者最大利益公约数;允许适格利益相关者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瑕疵之诉;若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则应遵循人权和基本自由优先、公益优先、法律义务优先、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贡献率互成正比和鼓励公司全面承担社会责任五项原则;采取抓大放小的差异化公司社会责任立法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公司善待利益相关者,促进社会责任投资和消费;确认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法定义务,统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独立第三方开展公司社会责任认证和评级.  相似文献   

3.
公司社会责任的重新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社会责任中的公司应作广义理解,将各类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均包括在内。公司社会责任中的社会应指公司对一般社会公众的责任,可以具体体现为公司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的责任,利益相关者包含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社会责任中的责任,在形式维度上,既可以表现为法律责任,也可以表现为道德责任;在内容维度上,公司社会责任除公司环境责任、劳工责任等之外,公司经济责任也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商法的基本原则也发生了变迁。传统商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受到了公法性条款的制约,不再是绝对的自治;营利性原则也受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限制,在一些国家的商法中出现了"利益相关者条款"。  相似文献   

5.
公司社会责任对公司法理论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公司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应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承担的一种社会义务。利益相关者理论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使公司社会责任有落实的可能。董事会在作出经营决策和执行业务时应对其产生的社会后果作出必要的安排。关键是董事对其所承担义务的内容有准确理解并认真履行。董事勤勉义务应有的注意,不仅包括实现公司营利目标,也包括调整公司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维护利益结构的平衡,即在坚持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同时,确认和尊重其他利益相关者,建立公司与股东、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和谐、互利的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6.
公司社会责任指的是公司在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首要价值目标之外应考虑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承担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在能够实现其价值持续增长和企业持续存在的前提下承担的利益相关者责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责任。公司社会责任包括三个层面,即守法层面上的社会责任、道德义务层面上的社会责任和道德理想层面上的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和道德规则法律化、制定自治规则和认证标准,以及借助政策、舆论和非政府组织运动的引导与监督等路径实现。  相似文献   

7.
公司利益区别于股东利益和公共利益,与前者的区别构成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与后者的区别则说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有边界的.公司社会责任经董事的商业决策而获得实现,董事对公司的信义义务蕴含着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和协调,董事在商业决策中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实现公司利益最佳化.为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立法、司法应建立起对董事践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同时,外部市场的约束机制也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8.
石守斌 《政法学刊》2009,26(2):55-59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所负有的保障利益相关者利益不受损害的社会义务以及违反此种义务而承担不利后果的法律责任。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政治、法律和时代价值。我国需要从加强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构建多层次监督网络、增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以及增强利益相关者的维权意识等路径来强化公司社会责任,使公司能够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公司法语境中的社会责任价值导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特殊的企业法律文化语境中,利益相关者的表述远不如公司社会责任的表述更能与政治文化结构无缝对接,以彰显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崇高地位和精神文明的价值追求,与时下中央倡导的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不谋而合.因此,政治方向的正确是公司法规定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价值.对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外延进行严肃的学术梳理.便会清楚地了解公司社会责任首先是法律责任的经典结论.公司社会责任中的道德责任引领法律责任的制度形成路径,引道入法或道德责任法律化从法律发展的历史逻辑看是符合规律的.共同的人道精神和人类共同的道义具有普世性价值,全球公司公民都有义务按照宏观社会契约来开展经营活动,尊重人类自由、社会公平和商业组织从属于人类利益等价值观.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条款完全具备司法适用条件.在公司中,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与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建构公司社会整体和谐的法律基础,而公司法关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的确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已是公司法上的共识,分析公司法上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两个理论至关重要。这两个理论是:社会利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  相似文献   

11.
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韩艳英  张胜魁 《河北法学》2005,23(12):140-143
公司不仅要为股东营利,而且要对社会承担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正确处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营利性之间的关系是界定公司社会责任含义的关键。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是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理论的修正和补充。我国应当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社会责任立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正当利益条款为纷繁复杂的价值及利益冲突留下必要的缓和空间,这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通过构建"抖音案"的请求权规范链条可以发现,《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基础的直接规定难以容纳个体性商业利益,有必要确立正当利益条款。作为对侵害非物质性人格权责任认定的一般规定,《民法典》第998条与正当利益条款在功能上具有一致性,而且在内容上互为补充,由此即可形成我国的正当利益条款。落实到个案裁判,应区分价值及利益冲突与具体考量因素两个层次,并注重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权衡方法达致更为合乎理性的结论。借此,不仅能重构和修正"抖音案"的裁判理由,而且能完整呈现正当利益条款的中国法构造。  相似文献   

13.
论法人的基本权利主体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公司是基本权利主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很多判例中亦认定美国宪法的特权与豁免条款不适用于公司。宪法第14修正案通过后,尤其是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将宪法的保护扩大适用于公司,使得公司成为某些宪法基本权利的主体。这一转变迎合了美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成为可能。本文借鉴美国的宪法实践,细致梳理了公司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相关理论。  相似文献   

14.
公司人格本质与社会责任的三种维度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本质上说,法律塑造的公司人格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法律、社会伦理与自我认识层次上的集中反映。相应地,对公司社会责任也可从三个维度予以解构: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是一切公司应尽的最低限度的法定责任,其约束力最强;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则是对公司的外在约束,此种约束机制可以是纯粹倡导性的公司伦理,也可以是介于伦理与法律之间的"软法";而公司内生的超出法律与"软法"之上的社会责任则是纯粹自律性的。三种性质的社会责任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因此,仅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机制是远远不够的。  相似文献   

15.
随着跨国公司在国外设立子公司数量的增多,母公司为实现全球性战略目标而牺牲子公司利益进而损害东道国利益的行为成为了一个经常性的可能与事实。在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若仅根据有限责任原则让子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显然有违法律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了过度的控制而导致债务发生的时候,让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具有充分的理由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研究《民法典》中部分重要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既关系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也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而言,《民法典》新增了“优良家风”条款。该条款有其独特的立法背景,其性质属于一项原则性规定,在司法适用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17.
Corporate data disputes have been rising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in China. Courts typically apply the trade secret clause, the Internet clause, and the general clause under the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of PRC to the disputes. However, there are some limitations and problems, including the limited scope of the trade secret clause, the difficulty in interpretation of the Internet clause, and short of sufficient demonstration of the general clause, all leading to the lack of clear rules and guidelines for solving corporate data competition issue. The property nature of corporate data and the business operators’ factual control of the data necessarily require standard legal protection. Corporate data is not the property right, but the property interest protected under the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For further legal positioning of the corporate data, the paper refers to the trade secret clause’s legislative principles. The paper also learns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that both information misappropriation rule and newly established ‘shared data with limited access’ provision protect corporate data under their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The paper concludes by providing judicial and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to pave the way for corporate data protection in China. At the judicial level, Chinese courts should clarify the specific application conditions of the general clause. At the legislative level, enacting new legislation ‘data clause’ into the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is necessary to regulate unfair competition behaviors related to corporate data.  相似文献   

18.
姜涛 《法学》2022,(1):80-97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都只能从重构主义才能得以合理解释。刑法是法益保护法,而法益保护不只是指向过去,以确保保护法益被损害后的惩罚,同时也面向未来,激励行为人在保护法益被损害后及时修复。重构主义的制度实践,需要正确对待刑法中的"迷途知返条款"建构,强化犯罪治理上的"协约自治",并在部分经济犯、秩序犯中予以推广,使犯罪治理符合经济发展理性与社会发展理性。  相似文献   

19.
王少棠 《时代法学》2020,18(2):107-I0003
国有企业已经稳定成为国际投资市场的参与者,因此可以从投资者身份去看待国有企业与相关规定适应状况。从国有企业是否是国际投资协定中投资者出发,可以初步判断其能否享有协定下国民待遇。但也存在着因为“相似情形”解释不明、根本例外条款内容不明等情况而无法实际享有国民待遇的情况。我国所签署的国际投资协定基本可以保障我国国有企业享有国民待遇,但仍然存在个别例外。为此,应当注意在国民待遇条款、根本例外条款制定时的细节问题。  相似文献   

20.
陈睿 《时代法学》2007,5(4):65-70
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它不仅决定了这种投资方式的存在与否,同时亦是委托理财失败诉争时当事双方相持不下的根本原因。对于该条款的效力认定,目前的法律与司法实践并没有提供能真正能起到指导与评价作用的答案。因此,从合同的私法性、社会法性及保底条款与其它条款的勾连角度来追问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是合理与适法判决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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