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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相同或近似"的侵权判定标准更多的是将目光锁定在授权外观设计与被诉侵权设计二者的整体视觉上,而不是首先对外观设计自身的创新要件进行明确并进而对它的挪用情况进行判断,在缺乏对授权外观设计自身的创新设计要件予以明确认定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而以创新标准主导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不仅顺应了鼓励创新的立法宗旨,而且在客观上降低了"相同或近似"标准的不确定性,有助于司法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创新主导标准与"相同或近似"标准一样仍然需要用整体观察法进行外观设计比对,并以此判断二者的相似或差异,但是其与"相同或近似"标准有一重要差异,即它要求法官将注意力亦或比较的重心投向创新设计在授权外观设计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二者间的体现,并以此为基础作出二者相似或差异的判断,即以创新程度和设计空间考量相近点或区别点在整体视觉中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侵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侵权程永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工业品外观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个好的“包装”,可以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同时给企业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外观设计可以以其特有的鲢力,为企业树立美好的形象,帮助企业占据市场,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由于工...  相似文献   

3.
浅议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及权利行使与发明和实用新型有所不同,因此侵权判定的方法也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本人结合近几年的审判实践和理论上的探索,提出了一些粗浅看法.认为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判定的前提为两者是否为同类产品,不同类产品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是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标准,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时,必须遵循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的原则.同时提出由于外观设计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内容不同,有些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中采用的原则,并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  相似文献   

4.
徐新 《知识产权》2009,19(6):55-59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是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和基础。从现有法律制度及侵权判定需要出发,解释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遵循整体性解释原则、区分性解释原则和限定性解释原则。  相似文献   

5.
董红海  陆准 《知识产权》2009,19(4):84-89
CAFC在1984年Litton systems确立了新颖点法之后,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就开始同时应用两个独立的判断方法:新颖点法和普通观察者法.新颖点法的单独应用在带来侵权判断客观性的同时,也造成诉讼中何谓新颖点的"美国式"争论,侵权判断方式过于僵硬,并可能最终削弱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作用.在Egyptian案中,CAFC以满席判决的方式放弃了新颖点法,仅仅运用普通观察者法进行侵权判定.因此,如何理解美国最新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法,如判断标准是否降低、新旧方法中的普通观察者法是否相同等,就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6.
"桑普诉威妮案"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它体现了在认定专利侵权中,对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判断的重要性。外观设计的相关概念及其专利权保护范围是分析相同或相似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概念的把握来引出分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的判定标准及方式。最后,从普通消费者和设计要部出发,提出对现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侵权判定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外观设计又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所谓部分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上的某一部分的形状、图案及位置关系进行的新设计,不是指对组成该产品的零、部件进行的外观设计。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的一些主要国家对外观设计保护均包括对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如大多数欧盟国家、美国、日本和韩国等。我国目前没有关于部分外观设计的立法,但是,在实践申,这种只对产品整体的外观设计给予保护的制度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取和确认、权力范围的确定以及相关的侵权判断都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因此,有关部分外观设计是国内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判断外观设计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是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必经门槛.标贴外观设计作为外观设计中较为特殊的一种类型,在进行产品种类是否相近的判断中存在一定难度,应当从物理用途相关性、使用方式相关性、实际使用的视觉效果相关性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是否属于相近种类的产品.  相似文献   

9.
新颖点指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显著区别特征。通常授权外观设计的新颖点更吸引一般消费者的注意力。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借助于设计新颖点的分析有助于判断授权外观设计与被诉设计间是否具有相同相近似的视觉效果,从而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权。分析美国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新颖点测试的演进;进而澄清美国在EGI案修正后的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标准中如何分析设计新颖点。最后,探讨我国如何分析外观设计新颖点以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权的借鉴。  相似文献   

10.
胡充寒 《知识产权》2012,(6):35-39,62
近年来,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重点。司法实务界就如何界定侵权判断的主体、依据何标准进行侵权判定、如何把握现有设计对侵权判断的影响、外观设计侵权责任应如何认定等方面存在认识分歧和操作差异。从实践角度出发,对相关疑难问题应加以探讨,以利于司法统一原则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程永顺 《知识产权》2003,13(4):50-52
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是一大难题。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及色彩等要素的结合,它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视觉和购买欲望,因此,越来越受到权利人和消费者的重视。由于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在侵权诉讼中,为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带来许多新问题。一、被侵权的产品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不可分时,怎样计算损失赔偿额?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工业品外观设计。所谓产品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不可分,是指外观设计就是附着在工业产品上的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融为一体,如“微型吸尘器”、“扫帚”、“立体贺卡”、“服装”等外观设计…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之一,外观设计专利不同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为:“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上述法律条款不仅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与保护范围,还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确权与侵权的判断标准有其特殊性。进一步而言,是指外观设计专利在撤销、复审以及侵权判定程序中都应以  相似文献   

13.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和侵权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整体的视觉效果,因此,在侵权调定时,应由一般消费者(或者称普通消费者)遵循整体观察、间接对比、是否会造成误认和混淆的判断标准。本文所要强调的是,在侵权判定时,将外观设计中形状与图案人为割裂的评判,是不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立法的要旨的。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在他人制造的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上添加形状、图案、色彩形成新的外观设计,如果通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应认定该添加人是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其行为侵犯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这属于叠加式侵权,该添加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是对工业品所使用的外观设计的整体所提供的保护,因此在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时,通常以公告中的图片或照片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再判断两产品是否整体相同或相近似。但是这种判定标准充满着不确定性,也容易造成判决结果的不统一。  相似文献   

16.
试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足点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吴观乐 《知识产权》2004,14(1):14-19
目前,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所形成的保护意识基本建立在其鉴别功能上,即防止其他厂家从外观上仿制本厂的产品来误导消费者以保护本厂的权益.与此相应,在审查指南中规定的相同和相近似判断以及法院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相同和相近似判断均采用了混淆理论,即根据消费者会否造成混淆来确定可否授权或是否构成侵权.采用此判断标准,在实践中会出现许多矛盾和不合理的情况,因而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本文首先分析了以这种理论为基础的判断方法所带来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利法的立法宗旨、介于版权和专利两者之间的外观设计保护以及国外外观设计保护的发展趋势,指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决不应当类似于商标保护那样建立在其鉴别功能上,而应当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足点放在对外观设计创新活动的保护上.一旦以此为出发点,目前所出现的矛盾和不合理情况以及所争论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7.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讨□杨建成外观设计专利权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侵权认定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授予专利采取形式审查制度,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某一外观设计产品是否真正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只是一种推定,或者说只是推定其具备授予条件。因而被...  相似文献   

18.
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的几点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在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时,通常先考察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相似种类,再基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考察两产品整体是否相似,综合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相似文献   

19.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认为,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被控侵权的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第二,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同类(或类似)产品。在实践中,被控侵权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或者进口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完全相同的侵权产品的情形比较少见,而大多是在相同产品上使用相近似设计,或者在类似  相似文献   

20.
【裁判摘要】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侵权判断时.应当以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形状、图案、色彩设计要素为基本依据。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产品在采用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之余。还附加有其他图案、色彩设计要素的,如果这些附加的设计要素属于额外增加的设计要素.则对侵权判断一般不具有实质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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