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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2 毫秒
1.
我国民法合同概念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包括各种效力不同的合同,但是合同有时也用作“有效合同”的简称。绝大多数合同都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与非债权合同也确有很大区别,但这不应导致否定其他民事合同的存在以及这些民事合同作为合同的共性。《合同法》既适用于有效合同,也适用于无效合同和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合同法》适用于它未曾具体规定的债权合同,其中有关合同成立与一般效力的规定还应当适用于其他民事合同。但是《合同法》不适用于不具法律行为性质的协议,也不能适用于企业承包、租赁等旨在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合同”。  相似文献   

2.
试析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分歧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 ,还是特殊的行政合同。因为政府参加的合同往往同时受公法和私法的支配 ,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承认政府采购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从支配政府采购的依法行政原则、政府采购合同的公益目的和政府在采购合同中的特殊地位分析 ,政府采购合同本质上是行政合同 ,但也有一小部分政策性不强的政府采购合同应视为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3.
政府采购合同的行政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它对于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而言 ,都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然而 ,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究竟为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在《政府采购法》出台以后 ,仍未能统一认识。合同的性质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此 ,正确认识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来讲 ,具有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无论从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看,还是具体分析我国的政府采购合同,现代意义的政府采购合同就性质而言在本质上都属于行政合同的范畴。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自由化的发展,政府采购成为大市场,政府采购国际立法以贸易自由、非歧视和透明度为基本原则。这种国际立法趋势必然会对国内立法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国内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使政府采购合同的行政性受到限制而日益趋近于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5.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被广泛运用的一种新型管理手段。我国的行政合同在理论、立法、司法及实践运用中都存在许多问题。其根源在于行政合同理论体系尚未建立 ,许多基础理论尚不充分。本人拟从行政合同的产生及我国和国外在理论及实践中对适用范围的规定入手 ,并结合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 ,力图寻找行政合同的适用空间 ,并认为应以此去构建我国行政合同理论体系及制定一部行政合同法。  相似文献   

6.
论政府采购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采购合同是实现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从本质上讲 ,政府采购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 ,但又具有行政管理的色彩 ,法律赋予了政府采购机关特定的权利。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纠纷的解决 ,应当建立起独特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7.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政府商事行为 ,同时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属性 ,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力和权利要素、合同的责任和救济等方面具有明显不同于行政合同和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只有针对它的特殊性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关系 ,才能使政府采购行为实现真正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8.
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我国《合同法》第64条的理解和适用存在着争议。否定说认为该条文没有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规定,第三人不享有直接请求权;宽泛肯定说认为《合同法》第64条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及"债务人依照约定而为交付"两种情况;不足肯定说认为该条文实际上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可依据该条的规定享有履行请求权,只是该规定尚不明确,在我国尚未形成第三人利益制度。经过比较分析,宽泛肯定说更具合理性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对于储蓄合同没有专门的规定,储蓄合同应该作为一种无名合同来处理。在储蓄存款被冒领的情况下,存款的所有权应该认定已经转移给了银行。在储户对银行的民事诉讼中,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先刑后民”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导致的合同纠纷数量在民商事案件审理当中占据较大部分,认定合同有效与否是解决此类合同纠纷的关键,但由于《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比较模糊,也存在不少问题,因而导致实践中出现理解难、认定难、适用难等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开新。首先,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两个成立要件为视角,对《合同法》中的现有的规定进行深入的解读;其次,对现有的法律规定的优点与不足进行评述;最后,结合现有的问题及相关个人研究,本文提出建立一个以"违反公序良俗"为核心标准,佐以"双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全新、多元化的判断合同无效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电子政府采购合同作为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一环,其条款设定不仅应满足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还应充分满足合同适用地域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了湖南省电子政府采购合同的格式文本形式、电子合同操作流程,其中规定了湖南省电子政府采购合同争议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此条款是合法有效的格式条款,体现了公共利益权重高于私人自治的理念,体现了平等保护原告被告权益的公平原则,但其并不适用新民诉法第二十三条,且实践中呈现出的司法权行使地方化问题亟待关注和重视。  相似文献   

12.
“完备合同”理论与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完备合同"是能够理想地实现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标并具备相应必要条款的合同."完备合同"理论既可以说明格式合同的合理性、进步性和优越性,又能据以分析格式合同制度的缺陷及其成因,为识别"不完备合同"找到客观标准,为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提供合理依据和有效方法.完善<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定、加强市场竞争和公共政策的相关立法、杜绝部门保护性立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是控制格式合同缺陷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13.
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抑或行政合同的争论在理论界从未停止,实践中对于其性质的认定也各有不同。通过对比分析了西方及我国关于行政合同的基本特征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是行政合同。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双重身份,这就决定了其行为的民事和行政的两种性质,两者不可混淆。明确了此种区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结合实现合同价值以及合同基本理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14.
试析《合同法》中合同义务的扩张及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民法理论、民事立法实践中对合同义务和合同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 ,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也不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和保障交易安全。新《合同法》中对合同的义务进行了拓展 ,表现为先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和保守商业秘密 )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性上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试论后合同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法》将合同关系作为动态发展过程予以调整,将诚实信用适用于合同关系的各个阶段,科学地规定了后合同义务。此义务有告知或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忠实义务。但《合同法》没有规定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有必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  相似文献   

16.
政府采购已成为许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管理公共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利益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形式是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有别于普通民事合同的显著特征,也具有突出的政策功能,从而使其具有了经济法意义。  相似文献   

17.
行政合同是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的有效结合。由于行政合同兼具权力性与契约性,行政合同的违约责任也难免打上行政性和民事性的烙印,因而是一种相似于民事合同违约责任却又有所区别的特殊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总体上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领域的诸多争点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规定和澄清,原有司法解释也仍然是我们分析争点问题的起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领域的争点问题集中在意思自治、特征履行方法、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及合同准据法的支配范围等问题上.原有的成功规则应该保留,对于未及规定或规定有缺陷之处,未来司法解释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19.
在合同条款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合同出现漏洞时,适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来确定当事人问的权利义务内容是各国普遍承认的解释规则.我国《合同法》也确认了交易习惯的重要地位,不仅在总则中将交易习惯确定为解释合同的原则标准,且在分则中规定了大量根据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的具体条文.但何为交易习惯,交易习惯的法律性质、认定方法以及如何适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审判实务中,对交易习惯的司法认定更是存在诸多争议,交易习惯未能在司法实务中凸显其重要作用,对交易习惯的构成和适用规则进行探讨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20.
符合采购资金来源公共性标准、非竞争性标准和企业经营项目的公共利益性标准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均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合同与行政合同既有相似的地方,但也有十分明显的区别,不能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就是行政合同。政府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如违约,我们应当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适当限制政府的责任范围。通过规定政府采购机关的注意义务、合理说明义务和对政府的忠实义务等,使政府采购机构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时做出合理的说明,并对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赔偿,以此保护政府采购合同中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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