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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中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治化的又一进程的开始。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所呈现的司法救助状况值得思考。如何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司法救助途径,建立良性的司法救助体系,需要每位司法人员在工作中进一步地探索和总结,并为中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出谋划策。  相似文献   

2.
弱势群体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形成的特殊阶层,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弱势群体提供救助,帮助弱势群体脱离贫困、无助的状态,共同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司法领域,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是缓和社会矛盾、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司法机构对此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本文结合司法实践的有关经验,对我国现有的司法救助制度以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并对司法机构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3.
吴波 《法制与社会》2012,(20):32-33
现代司法救助制度作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体现现代法治文明进步的里程碑,是检察机关发挥社会管理创新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因此加强对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研究,将司法救助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救助的司法惠民本质.  相似文献   

4.
司法救助制度体现了现代法的精神,它是贯彻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在我国目前社会分化严重的情况下,司法救助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然而,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基本制度,司法救助在我国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长足的发展,具体的司法救助制度很不完善。在此,本文对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进行探讨,以健全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5.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通过推动构建"四快"工作机制、明确司法救助标准,破解司法救助实践难题;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融合机制,形成救助合力;规范救助资金监管、加强跟踪回访,强化司法救助效果,为优化提升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6.
程德刚  刘欣 《法制与社会》2010,(19):139-139
司法救助不同于社会救助,也不同于国家赔偿。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司法救助制度已经有了初步的相对较为可行的规定,但作为新生的中国司法救助制度还亟待完善。为此,本文就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困境及完善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7.
司法救助是社会主义救助的组成部分,是司法机关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是对保护人民利益的具体实施。武汉市司法机关在这几年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各自根据自身的情况先后建立司法救助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应有的价值。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司法救助需求出现了及时性、有限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征,单纯的依靠某一司法机关的救助行为已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那么,如何建立一个有效司法救助体系对于社会发展需要已刻不容缓,本文以武汉市为例,对建立统一的司法救助基金体系作了一些制度性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司法救助的前身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后者与各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具有同一性,而前者在吸收被害人救助内涵后,不再属于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中的特定概念。社会矛盾激化、纠纷解决的司法化以及普遍存在的执行难现象,是司法救助取代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内在原因。我国司法救助以功利主义作为正当化根基,倡导保护生活模式,大幅扩张救助对象范围,实现救助决定权的多元分享,从而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点。明确国家在司法救助中的清偿代位人角色,多元化地理解司法救助的正当性根据,确定被救助人权利主体的地位,同时合理地对救助对象加以类型化,是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完善的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9.
对于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造成人身伤害,且通过诉讼途径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检察机关应当能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数字赋能推动司法救助提质增效。要注重推进司法办案、社会救助等数据的归集共享、梳理应用,通过数字建模实现智能分析匹配,有效挖掘司法救助线索。既实时同步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又积极拓展审判执行环节的司法救助,同时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互动,并借助政法网格员队伍提升困难群众核查质效,有效构建多元联动的救助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10.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今社会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要的课题。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然而,社会弱势群体及其问题凸现不断,现行司法救助手段却日渐乏力,特别是随着现代司法理念的广泛认同与传播,围绕对社会弱势群体展开司法救助问题之争论也日见频繁。本文从现代司法之公平理念出发,对社会弱势群体之司法救助有关问题论述之。  相似文献   

11.
席能 《河北法学》2011,29(3):49-54
行政救助是政府对依靠自己的努力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或遭受急难灾害的公民进行的救援和帮助。行政决策是政府履行救助职责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行政救助决策权的法治化主要包括行政救助创设决策权的法治化、行政救助预算编制决策权的法治化和启动实施急难救助决策权的法治化。中央和地方行政救助决策权限划分要实现法治化并优化中央和地方在行政救助上的财政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12.
李学军 《法制与社会》2010,(22):131-132
司法救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确立时间不长,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制约了司法救助作用的正常发挥。本文从分析司法救助制度存在问题出现的原因出发,力图为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提供有益建议。  相似文献   

13.
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难而又无法从加害人得到及时有效赔偿的刑事被害人给予一定物质救助的一项制度。从本质属性来讲,它具有救助性;从特殊属性来讲,它具有司法性。本文主要从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名称、理论依据、基本原则、申请人资格及裁决机关等几个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进行论述,以促进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通过立法建立司法执行救助制度彰显了一国的人权保护。特殊历史时期,建立司法执行救助制度有助于降低涉法涉诉上访量、维护社会安定、防止恶逆变、完成司法职能的回归、树立政府良好的国内国际形象。该制度已具备政治、经济、社会、法理和制度依据。建议以单行法形式确立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配合的司法执行救助资金筹集方式;明确适用案件、对象和条件;规范决定和执行的机构与程序;明确资金返还和监督制度,保障制度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相似文献   

15.
郑淑旖 《法制与社会》2013,(28):144-145
执行程序中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制度,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案件当事人之间、涉执行弱势群体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冲突,是法院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益尝试。但是由于该项制度缺乏程序运行上的有效规范,实践中存在一些误区。本文将结合执行救助工作的现状和实践情况,着重对执行救助程序中存在的不足与误区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使“弱势群体的保护伞”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16.
司法救助是世界各国目前普遍实行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也是社会民主与法制进步的表现。它既是完善各国司法制度的需要,也是保障当事人程序利益的需要。国际社会为加强司法救助方面的合作,付出了种种努力。各国在不同层面所进行的关于司法救助的单边安排、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世界法制的向前发展有着深远影响。欧盟理事会2003年第2002/8号指令给予法律援助的条件比较灵活、范围比较广泛、申请比较便利、处理比较及时,为成员国居民在欧盟层面上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救助,因而体现了欧盟民商事司法救助合作的最新发展。  相似文献   

17.
本文案例启示:对于正当权益遭受侵害,侵权事实难以查明或损害原因难以确定的特殊私权的救助.应当从多个方面展开,其中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是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构建,在立法不足的情况下行政救助的及时性、能动性、专业性也决定了其是一种恰当的救助方式。此外,由于司法的终局性,确立司法裁判的高度理性乃特殊私权救助体系的根本。  相似文献   

18.
司法救助作为国家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存在着因信息衔接不畅通、救助线索发现难、救助标准不统一、部门协同不及时等导致救助实效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应树立大数据思维,加强大数据运用,通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区域困难群体信息数据池,依托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构建大数据模型。通过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工作,检察机关能够快速锁定救助对象,精准测算救助金额,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分类帮扶,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对于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可以进行大数据建模,通过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进行数据收集、数据碰撞和对比,全面筛查类案救助线索。在拓展刑事类救助案源的同时,可以依规开展民事类救助,有效解决救助案件线索渠道来源单一、救助工作开展不及时等问题。发现社会救助线索的,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开展多元化帮扶;发现法律监督线索的,应当同步依法履职;发现社会治理问题的,应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20.
谈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婕 《中国司法》2008,(5):64-68
由民政部负责起草的《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法律援助”作为“专项救助”的一部分,与“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一起被纳入了该法的调整范围。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欠考虑的,甚或是错误的,法律援助不应该被纳入到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调整范畴。笔者现拟从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概念、体制机制、立法政策渊源、实践活动等探讨以下二者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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