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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事法在基础理论研究上相对薄弱、体系构建不尽完善,军事法自身的封闭性特点,西方军事法律制度的盲目借鉴等,导致军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地位被忽视。但实践与理论证明法律体系的内涵构成少不了军事法,军事法伴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取得了长足发展,军事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从宪政体制、立法体制、部门法的划分标准、理论研究上已经证明军事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成熟。军事法与其他部门法是平行并列、互为补充的关系,把军事法纳入行政法将造成理论和实践上的不协调。赋予军事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更加完整、自洽,能以独特的中国军事法特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注解,有利于军事法治与国家法治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2.
军事法体系的前瞻性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军事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军事法体系的科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国军事法立法体例和法治现实,提出军事法体系应由宪法性军事法律规范、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四个等级层次的法律规范和十个子部门构成的理论观点,为科学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完整、构成科学、和谐统一的军事法体系进行前瞻性探索.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军事法的部门法地位存有争论,这与学者们对军事法的概念、性质和调整对象的不同界定有关。在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体系架构中,军事权属于独立的国家权力,作为对军事权进行法律规制,调整武装力量建设领域的军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军事法,具备独立的部门法属性。无论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抑或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界定,军事法都无法为其他法律部门所包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应当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4.
张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2,(6):84-8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被宣告形成,七大法律部门共同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军事法不在其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透露出,军事法不是国家认定的法律部门,也不独属于七大法律部门中任何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军事法仅指军事法规和规章,且法律地位较低。军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如何对待这种地位,是军事法学界需要追问和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厘清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军事法制建设的实践,也关系到军事法学理论研究,更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李广义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23(3):75-79
国际军事法是以平时国际军事法律关系为专门研究对象,以国际军事法的行为体、行为体之间在平时的军事法律关系以及国际军事法的渊源为研究内容的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学科。调整对象的国际性、和平性、军事性,法律效力的有限性和分散性、表现形式的独特性和散见性、内容的实践性和时代性、制定程序的复杂性,是其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6.
樊志彪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3,16(2):65-68
近代国际法承认国家战争权.以战争法作为规范战争行为的法律制度。现代国际法禁止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从理论上不再保留战争法;但是实际存在的战争或武装冲突不能完全避免,在实践过程中,现代国际法缺少规范武装冲突的完整法律体系就日益显现其局限性。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现代国际法体系的这一缺陷,适应国际形势的要求,融合传统战争法的合理成分和现代国际法的集体安全制度,建构起规范武装冲突的新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7.
信息战对战争法的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玉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1999,(3)
信息战对传统战争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不仅强烈地冲击了战争法的基本原则,打破了“军事必要”与“避免不必要的痛苦”之间的平衡,使区分原则、比例性原则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而且对现有的战争法律关系也无情地发起了进攻,使它的主体模糊不定,客体重新组合分化,内容渐渐变异。无预见性立法是战争法目前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战争法的发展,尤其是作战法规的调控点永远都应该跟踪战争实践,积极应对信息战 相似文献
8.
张建田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39-46
军事法体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 ,随着国家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步伐的加快 ,我国军事法学界对军事法体系的研究日渐深入 ,并取得一定进展。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 ,立足建立和完善军事法体系的有利条件 ,提出建立与完善军事法体系的对策 ,对构建中国特色的军事法体系 ,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提高依法治军水平 ,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目前,在我国军事法学界对于战争和武装冲突法律制度有国际战争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等称谓。笔者认为武装冲突法继承了国际战争法的大部分内容,是后者的现代表述。而国际人道法是武装冲突法中关于人道主义保护的内容,为其所包含。国际人权法与武装冲突法中的人道主义保护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在同一种精神和价值下呈现出相互交融的趋势。因此,笔者认为用武装冲突法表述上述法律体系最为恰当。 相似文献
10.
打赢高技术战争的战争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高技术战争有脱离现有战争法的可能,但不会完全摆脱战争法的调控,战争法将在高技术战争与现有战争法的矛盾斗争中谋求发展.因此,在我国的军事斗争准备中,必须克服战争法虚无主义和迷信战争法的思想,正确看待战争法的作用.在积极参与战争法创制的同时,还要认真进行军事准备.在战争中也要抓住有利时机,依据战争法展开政治上的揭露、军事上的报复、战争犯罪的国内惩治,争取战争的主动地位. 相似文献
11.
战争法运用的理论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俞正山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1,14(3):62-67
战争和战争法政治本质相通,是运用战争法的深层政治根据;战争法具有满足战争的军事需要的功能,是运用战争法的直接军事根据;战争法的基本精神和我军的指导思想、性质、宗旨、职能及传统内在相通,是我军运用战争法的现实根据.运用战争法的指导原则是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导;把用法和用兵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按照战争法本身的特征和战争的特点运用战争法.要科学运用战争法打赢高技术战争,在实战中还必须处理好几个具体问题预防和报复对方违法作战;警惕和防范敌人背信弃义;认真对付战争法的反用和陷阱;正确、灵活地对待、使用保护性的标志;打好战争法的对抗战和心战. 相似文献
12.
朱晓红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3,(3):70-76
军事法学研究需要跨学科的学术视野。中国思想史上虽然没有明确的"军事法"概念,但是在中国大一统国家起源和发展中,却有着丰富的关于军事领域法律现象的理论化认识。将这种理论化认识置于历史的实证中加以考察,是探索军事法发生、发展规律性因素的重要途径。由此,进一步对军事法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反思。认为:军事法研究包括内缘研究与外缘研究两个方面,内缘研究体现了军事法以"法"服务于战斗力生成、追求战争胜利;外缘研究则在探讨军事法结构性因素的基础上,寻求从战争走向和平的法律途径。无论是内缘研究还是外缘研究,都需要引入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3.
法律目的下的法律与道德——庞德的阐释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宝刚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4):34-40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历来是法理学所关注的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庞德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从法律目的这一特定视角出发,通过划分法律发展的五个阶段来具体解析相应的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五种不同模式并旨在指导法律实践活动。这种理论智识和分析方法对我们今天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活动都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 相似文献
14.
左清华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8,21(4):49-52
国际军事法是调整世界各国、国家集团以及国际组织之间在一切与战争准备和战争实施有关领域相互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总称。国际军事法是在《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对国际关系中武力的使用实行法律管制并以联合国集体安全强制机制为后盾,所保障的是普遍的和平与安全。 相似文献
15.
李石松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22-24
武警部队开展法律战是党中央、中央军委着眼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提出的战略性思想,是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重要途径,是军事行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警部队遂行任务不可缺少的战斗武器。要实现武警法律战研究健康发展,在部队遂行任务中成功运用,武警法律战应更多地从法治思维视角进行规范、统筹。 相似文献
16.
曾志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0,13(1):44-48
法条竞合是刑法立法中的常见现象.法条竞合的本质是法益保护的竞合.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竞合关系,这种竞合关系体现着如下的价值判断军事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比普通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一般而言更为重要;军事职责行为较之一般的公务职责行为于国家、社会的安全更为重要;军人较之一般的公务人员负有更严格的职责义务.我国现行的军职罪法在贯彻上述立法价值判断上存在着三个缺陷一是法定刑的设计不尽合理二是对军费军产的保护存有重要疏漏;三是对个别犯罪的规定显失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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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21世纪初期的中国军事法学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俞正山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1999,(6)
中国军事法学在进入21世纪时, 已经构建了学科体系, 初步确立了中国军事法的体系框架, 对军事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军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军事理论法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研究的范围也还局限在传统的领域。21 世纪初期 (2020 年前), 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和世界性的新军事革命, 将使军队 “三化”建设进入更高的层次, 准备应对高技术局部战争将更加紧迫。这些都要求军事法学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因此, 中国军事法学在21 世纪初期的创新, 应着力于建设军事理论法学、深化依法治军研究和高技术局部战争法律问题的研究, 拿出切实管用的成果。在全局上, 要继续以邓小平新时期军事法制建设理论为指导; 在具体工作中, 坚持有限目标和局部优势、学科平衡和重点发展、开放性研究等原则, 并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治军之法不独有军事法,宪法和一般法律也是依法治军的重要依据,但军事法无疑是治军更为直接的法律依据.弄清军事法的概念这一基础性问题,对军事法的学科发展和依法治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学者对军事法的概念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而正确认识军事法的实质和正确区分"军事"与"国防"这两个概念,对理解军事法是调整武装力量内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认识,是最为关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