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5 毫秒
1.
走进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首先映人眼帘的是一块时时播放廉政格言警句的电子屏。电子屏每天都更换一句格言警句。譬如有劝诫的:“一次不公平的裁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闲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平的裁决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有警醒的:“刺耳的话,冷静听;奉承的话,警惕听;反对的话,分析听;批评的话,虚心听”。这些格言警句内涵丰富、意蕴生动,读来令人耳目一新。而最让人心动的,是对“检察”二字作出了令人叹服诠释:“检行察心”,可谓句短意深。  相似文献   

2.
格言简析 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的格言,意味着定罪量刑应以行为时有刑法的明文规定为限.概言之,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法律考虑未来而不考虑过去的格言,意味着法律对未来有效,对过去无效.我们可以将这些内容概括为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内容之一,故刑法的溯及力与罪刑法定原则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3.
格言简析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格言的字面含义是,法律不规定和处理过于轻微的事项;相反,只规定和处理较为重大的事项.由于遵从法律是法官的任务,法官的实务是解释法律,所以在司法上,法官不理会琐细之事.由此看来,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与法官不理会琐细之事两个格言的含义相同.  相似文献   

4.
易中天 《政府法制》2010,(16):29-29
我们读《论语》,看到满篇都是格言,常会以为孔子平时一定是格言不离口。其实这是误解。孔子和我们一样,有着普通人和正常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而且不乏幽默感。  相似文献   

5.
格言解析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的法律格言,是指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受双重刑罚处罚,即对被告人的某一犯罪事实科处刑罚后,不能重新以该犯罪事实为根据再度科处刑罚.换言之,任何人不因一个犯罪而再度受罚,或者说对一个犯罪不能重复追究刑事责任.英语法律格言“一罪不可两治”,表达的也是同一思想.适用于一切法领域的任何人不因同一事件再度承受痛苦的法律格言,适用于刑事法领域时,也是指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  相似文献   

6.
每一次诉讼,就是一次心灵的检阅;每一次代理,就是一次人生的选择;每一次飞跃,就是一次自我的超越;每一次成功,就是一次耕耘的收获。──作者题记岳成.你每“跃”必成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提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这是胡乔木同志对律师的评价。十几年来,黑龙江省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成常以此诗勉励自己,他擎着正义之剑,闯出一条用心血与汗水铺就的属于自己的路。凭着自己对法律事业的挚爱,他在1980年就从机…  相似文献   

7.
自古以来 ,中国社会就是一个极端注重伦常纲纪的社会 ,对亲伦关系的法律保护在中国历朝的法律规定中都有所体现。然而 ,令人遗憾的是 ,这一中华法系特有的理念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中却销声匿迹了。“法律不强人所难”这一古老的法律格言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要求我们必须关注刑法的人伦精神  相似文献   

8.
张永和在《政法论坛》2006年第3期上著文《法律不能被信仰的理由》指出,最近几年,伯尔曼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的格言在我国法学界得到广泛传播。法学界基本一致的意见是:中国只有通过公民产生“法律信仰”,法律才能得到应有的倚重和遵守。这个命题在西方可能是一个假问题,而在中国却根本不能提倡.  相似文献   

9.
试析马克思的一句法律格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是马克思著作中一句广为人知的法律格言。法学界通常用“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来概括这句格言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是,人们对这句格言本身的理解却并不一致。国内很多颇具权威性的论著和教科书都认为,马克思的格言意在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在法律的领域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就必定同时存在相应的义务;存在着一种义务,也必定同  相似文献   

10.
商无信不赢     
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我们的前人总结出许许多多诚信的格言。如“人之所助者,信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诈伪生塞,诚信生神”;“巧诈不如拙诚”;“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等等。至于人际交往中讲诚信的动人故事,也是不胜枚举,著名的有“尾生抱柱”和“范张鸡黍”等。  相似文献   

11.
格言解析 不知法律不免责的格言,常被译为不知法律不免罪、不知法律不宽恕、不知法律不赦、法律错误不被允许等.格言所表达的内容是一项原则:“在作为主观的犯罪成立要件的犯意中,不要求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这一原则起源于一概不允许认识错误的、诺曼底时代的绝对责任.事实认识错误在13世纪布莱克顿的教科书中,已被承认为抗辩理由;与此相对,关于不知法律或者法律认识错误,却一直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乃至不影响量刑.于是,形成了以下局面:不知法律有害,但不知事实无害.换一个角度来说,不知事实免责,但不知法律不免责.  相似文献   

12.
格言解析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的法律格言告诉人们,幼年人与精神错乱者都没有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都是无责任能力的人,都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刑法上说,他们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人.  相似文献   

13.
李红 《法治纵横》2014,(3):36-37
“昨天,因年幼无知我们触犯了法律; 昨天,因不懂法律我们犯下了错误; 昨天,因一时冲动我们误入了歧途。 今天,我们追悔莫及,痛心不已; 今天,我们真心悔过,迷途知返——”  相似文献   

14.
吴经熊 《判例与研究》2008,(3):3-5,F0002
在十八世纪中,无论在大陆法或在英美法,亦不拘什么学派,对于法律有一个最通行观念,便是,法律是先案件而存在的。“法律不溯既往”这个格言,共和的原则和法治的基本概念所要求的。倘若先有案件发生,然后临时设定法律,那么,在人民方面未经受了相当的通知,任凭推事们主观的公道观念临时裁判,这不又是专制了吗?这不又放弃法治而重行人治了吗?  相似文献   

15.
从英国民族性看英国法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是18世纪末的历史法学,还是本世纪的法律人类学,都强调法律与特定民族历史文化间不可分割的联系。过去,我们更多地重视经济、政治因素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却很少注意民族特性对法律制度的制约,以至于我们很难解释在经济、政治诸种条件相似的国度,法律制度的样式何以迥异的问题。英国法的主要特征是: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以“遵循先例”为原则;奉行“诉讼中心主义”;强调法官对于法律发展的突出作用;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法律推理方式多采用归纳法。本文试图通过对英国民族性的分析,为深入探讨英国法主要特征的形成原因…  相似文献   

16.
史森林 《中国司法》2001,(11):28-28
我作为党员,必须牢记党的宗旨;作为劳教民警,必须多讲奉献;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带头纠正不正之风。 ——张忠庆人生格言  相似文献   

17.
公证如何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李吉利 《中国公证》2008,(11):12-14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传统厚重,讲求诚信是我们民族传统中最为重要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之一,“民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承必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格言无不印证了中华民族讲求诚信的美德。我记得一位法律学者说过的令我警醒的话:“要法治,先得让人民信法律。若信都不信,一切都无从谈起。光一般地信也不行,得笃信,信得很深,信得不为威胁、不为利诱。我们有没有这样的人民?没有这样的人民.中国的法治就永远令人忧心。”因此我更渴求两个字的普及——诚信。  相似文献   

18.
律师的技巧     
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在一本著作中昭示法律人;最近数年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带有几分骄傲!带有几分期许!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在一个法律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法律人为什么会有此理想,有此自信?一是有法律知识,二是有法律思维。三是有解决争议的办法。我们律师也往往自诩为法律人,但我们是否达到了王泽鉴先生的期许呢?毋庸讳言,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失败的,我们的法学院并不像其他国家法学教育那样,开展诊断教育和案例教育,  相似文献   

19.
我们所说的法典化,一是指将涉及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尽可能地集中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减少搜检的难度;二是指立法时应尽可能多地注意到社会关系彼此的联系,对关联紧密的社会关系尽可能用同一法律文件来容纳;三是明确法的层次性,不能用部门规章或行政法规来代替国家的...  相似文献   

20.
人比财产为重,这是一句大家承认的话;然而在法律上却是不然。我们随便借一个有历史的外国法——就说是英国法——来做例子,也就可以看出。法律保护一般财产比保护一般的人为周密;它在某时代保护某特种财产,尤比其他一般的财产为周密。这何以见得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