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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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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死刑的问题,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国际公约与会议决议,尤其2007年“暂停死刑执行”决议的通过,对世界死刑废止进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仍然在法律中保留着死刑以及实际执行死刑。如何应对死刑废止全球化的趋势,是刑法学界与司法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应从联合国公约决议关于死刑规定的流变入手,在解读相关条约决议的内容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刑事立法与司法上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2.
上世纪90年代俄罗斯所处的独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叶利钦个人的政治目的和独特的俄罗斯文化是1996年俄罗斯暂停死刑执行的原因.暂停死刑执行导致的后果是俄罗斯无法履行其全面废止死刑的义务,部分俄罗斯学者对俄宪法法院做出的暂停死刑适用决议的效力产生了怀疑,还产生了经济负担问题.2009年俄宪法法院只能作出继续暂停死刑适用的决议.2010年俄罗斯地铁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更是引起俄罗斯领导层对死刑问题的再次争论.这给我国提供了死刑且不可冒然废止,解决死刑问题应充分尊重民意和正确认识死刑具有的功能的警示.  相似文献   

3.
自古以来,贪污贿赂犯罪就被人们所痛恨,并依据实行死刑.因此,它对我国的刑事法治来讲,已不算是一个非常新颖的话题了.本文今天所讨论的,关于贪污犯罪死刑的适用,是基于2007年12月18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104个国家投票赞成暂缓死刑,54国反对,29国弃权,通过了“暂停适用死刑”决议草案;同时,联合国希望最终在全球废除死刑的情况下所开展的.本文认为,赦免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适用,将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本文首先对赦免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必要性原因进行了阐述,然后从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案例分析入手,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就赦免贪污贿赂犯罪死刑后的后续工作中,提出了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引言部分则主要对中国贪污贿赂现状进行了描述.  相似文献   

4.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的重要规定.也是我国刑罚方法的独创.贯彻执行这一规定,在国内外享有很多的赞誉.早在一九五一年毛泽东同志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中写道:"对于有血债或其他最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  相似文献   

5.
本文首先比较了中日刑法涉及死刑条文数量、中日死刑的适用条件、中日死刑的适用范围、中日死刑的规定方式。在比较的基础上,文章得出一些启示:我国在立法上应该削减死刑的罪名,即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中的抽象的死刑适用条件也为我国在司法上限制死刑提供了空间;取消我国刑法中的绝对死刑,变为选择性死刑。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模式、死刑适用条件、死刑适用范围、死刑规定方式的控制以及死刑案件程序、死刑赦免、死刑执行的控制,还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的理念。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台湾地区死刑控制与我国大陆死刑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即对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犯罪绝对不适用死刑。此外,台湾地区死刑控制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也有一定的启示,即将死刑适用的具体条件限定为危害生命或健康的严重犯罪;废除绝对死刑;提高无期徒刑的假释门槛、新增重罪累犯不得假释的规定、延长死刑追诉权期限;增设死刑案件强制上诉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7.
自贝卡里亚提出了废除死刑的观点之后,死刑保留论和废除论的争论一直未停止。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削减了13个,但仍有55个之多。我国历史上死刑适用泛滥,受传统历史的影响,并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废除死刑的目标仍然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国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在保留死刑制度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缩减死刑适用的对象,严格贯彻死刑的执行程序,使死刑制度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并最终逐渐走向废止。  相似文献   

8.
我国死刑的立法技术实质上扩张死刑,形式上却隐藏死刑总则以貌似限制死刑的法文,放宽死刑适用条件;分则以罪名变更、罪状重组的方式,使死罪数量明减实增;死刑个罪或扩大罪状外延、缩小其内涵,以扩大覆盖面,或以援引、分割、转化、竞合的方式隐藏死刑。扩张死刑源于对刑罚效益规律的误读,降低了刑罚配置的整体效益;隐藏死刑源于轻刑化的外围压力,降低了死刑自身的效益,最终陷入了死刑"越限制越泛滥"的怪圈。  相似文献   

9.
陈海平 《河北法学》2011,29(5):174-179
美国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的特色主要在于:检察官的死刑指控是审判程序启动的前提,明确死刑指控对于死刑案件具有特别的意义;审判过程被严格区分为定罪和量刑两个阶段,均需要陪审团参与并裁决;通过严格的死刑量刑程序,加大了死刑证明的难度、提高了死刑适用的门槛、保证了死刑适用的慎重;为死刑被告人和死刑犯提供多种救济程序,对于纠正错案、防止错杀意义重大;不但保证死刑案件的强制辩护,还强调并强化死刑辩护的有效性,并通过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死刑辩护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0.
在废除死刑作为全球死刑制度主流的时代,中国保留死刑无疑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我国死刑制度又向前迈出了巨大的一步。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根据各阶段的发展在死刑方面作出了改革,但是我国死刑制度仍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当然,考虑我国死刑制度的内在因素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全球化影响我国死刑制度的外在因素。因此,国外死刑制度存废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在联合国,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国际人权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极力争取废除或反对死刑的时候,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如德国,瑞典等,却开始提出恢复死刑。因此,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对我国死刑现状的讨论,或许不完全废除死刑才是最理性的。本文简要阐述了死刑在国内外的发展,并着重讨论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以及对我国死刑制度改革方向的构想。  相似文献   

11.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刑,一旦实施就不可以挽回,世界各国对死刑的适用都采用了十分谨慎的态度,一些国家甚至废除了死刑。目前,废除死刑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是我们应慎重的适用死刑,因此,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它的收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死刑,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实践中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死刑存在及限制死刑的必要性、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必要性以及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弊端几个方面来论述限制并慎重的处理死刑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是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为了落实好这一政策,我国刑法在历次修改过程中均保留了死刑,但在死刑执行的方式上规定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两种方式。该种方式的实施,对控制和缩小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如何在实践中界定和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下简称死刑与死缓),理论界和司  相似文献   

13.
论死刑的立法控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死刑立法设置为各国刑事立法所重视,“决不废除死刑,但要少杀”向为我国力倡并坚决贯彻的死刑政策。本文在回顾我国死刑立法进程的基础上,对新刑法典的死刑立法控制问题作了深入论述。作者指出:限制适用死刑的政策在79年刑法典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79年刑法典颁行后,单行刑法的死刑立法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扩张;97年刑法典虽然在削减死刑的改革步伐上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但在总则中,进一步明确了死刑适用范围的限制条件,放宽了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条件;在分则中较大幅度地削减了死刑罪名,提高了某些犯罪的死刑适用条件。作者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减少、限制、乃至废除死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我国刑事立法对死刑的限制亦必将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日益加强  相似文献   

14.
于志刚  曹晶 《政法论坛》2013,(1):115-132
在以欧洲国家为代表引领死刑废除潮流的当代,一向以大国自居的美国却没有急于加入死刑废除的阵营,在死刑的存废上避免了盲从和坚持了自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基于其宪法解释权对死刑制度作出的合宪性解释,正引领着美国的死刑制度走入新死刑保留主义时代,即通过对死刑立法的不断修正实现死刑的有限保留。  相似文献   

15.
死刑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近年来死刑制度的存废更是刑法学界争论不止的问题。目前国际社会对死刑已采取严格限制并最终废除死刑的态度,我国大部分学者也认为死刑应当废除,只是在现阶段中国不能废除死刑。本文认为我国的死刑制度在现阶段能够废除,并阐述了我国死刑制度应当立即废除的理由。  相似文献   

16.
美国死刑制度评述──以俄勒冈州的死刑制度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美国俄勒冈州死刑制度为背景,介绍了美国死刑的制度的发展史、死刑制度的具体运作、普通美国人对死刑制度的看法与观点、全美死刑的概况以及美国死刑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限制死刑的同时保留了死刑。其死刑判决的宪法法理融合了两个要素:一方面,刑事司法的目的就是要让罪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便实现报应正义;另一方面,宪法又明文禁止残忍与异常的刑罚。结果,联邦最高法院将其死刑法理和与时俱进的文明标准绑在一起,而与时俱进的文明标准又以举国一致的共识这一民意尺度来衡量,所以联邦最高法院最终把美国死刑制度的未来转交给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民意。把死刑判决与民意结合在一起,在增加了死刑判决合法性的同时,联邦最高法院也把死刑制度置于一个开放的民主决策体系之中,不肯越过民主程序一举废除死刑。因此,就未来而言,如果民意倾向于废除死刑,美国就有可能废除死刑,如果民意支持更多地适用死刑,也有可能保留死刑,甚至增加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王颖 《法制与社会》2010,(25):237-238
当今世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潮流,据统计,截止2005年,世界上已有79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15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还有23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但也有78个国家和地区依然保留死刑,我国便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虽然死刑并未废除,但是,我国仍然有独具特色的用以限制死刑适用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本文将从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概念入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唐世月 《时代法学》2007,5(5):95-101
美国最高法院在1972年曾经宣布暂停死刑执行,但是在1976年又恢复了死刑的执行,目前美国是唯一仍然保留并适用死刑的所谓西方文明国家。美国联邦系统和38个州的刑法都规定了死刑,可以适用死刑的罪行还比较多,但是罪名相对比较集中;死刑诉讼程序严格且复杂;相对于美国庞大的犯罪数字,尤其是暴力犯罪而言,其死刑判决和实际执行死刑数量仍属较低;美国死刑执行方式呈现为以注射方式为主多种执行方法并存的特点。美国死刑程序复杂但是死刑错判率仍然较高。  相似文献   

20.
我国死刑案件程序的改革依次涉及了死刑二审审理方式、死刑核准权、死刑核准程序、死刑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程序等各个方面。死刑案件程序改革的预期包括保护死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减少死刑适用、提高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等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死刑案件程序的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但还存在若干疏漏的问题,应当从约束权力、加强辩护人的参与以及规范规则的内容与结构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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