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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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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所讨论的动物致人损害,是指人们饲养或使用的动物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给他人造成了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损失时,动物饲养人或使用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何确定赔偿责任问题。对于动物致人损害,有的同志主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有的同志则针锋相对地提出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作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持第一种观点者主张,动物致人损害属于一般的侵权损害,因而构成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特征(下)马怀德三、行政侵权的行为特征二违法或过错行为是构成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若执行职务行为合法或无过错,并不引起行政赔偿责任。而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补偿责任。那么什么是违法或过错呢?二者是否可以合一或完全分离呢?(一)违...  相似文献   

3.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相似文献   

4.
行政民事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基于共同的事实原因或法律原因,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职权侵权与个人侵权相结合造成他人合法权利损害,侵权行政主体和侵权个人对受害人共同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形式的责任。其构成要件为侵权主体的复数性、侵权行为的复合性、侵权人过错意思的共同性或各侵权行为结合的特定性以及损害结果的同一不可分性。该类连带责任应用于司法实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法官可通过"主体、行为、结果"三重标准在个案中识别行政民事侵权连带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原则上可采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合并审理行政民事侵权连带责任案件。对于赔偿数额,侵权个人就全部损害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行政主体以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害为其承担连带责任的最高限额。此外,各侵权主体的追偿路径与传统民事连带责任制度亦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5.
李伟 《中外法学》1992,(1):79-80
<正> 我国应建立三种并行的行政赔偿责任:一是违法行政赔偿责任;二是合法行政赔偿责任;三是结果赔偿责任,以合理地构成完整的行政赔偿制度体系。一、违法行政赔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致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这种责任的目的有二:弥补给公民个人造成的损害;使行为者意识其行为的危害性,以预防该类行为的继续发生。违法行政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侵犯了公  相似文献   

6.
试析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不作为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此种损害,国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看法也不尽一致。尽管有的学者主张国家对行政不作为违法...  相似文献   

7.
劳动立法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当履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致使审判实务孕育着内在的紧张。有的法院囿于劳动法律体系进行裁判,不支持单位主张;有的法院突破劳动法体系确定劳动者赔偿责任时,没有充分考量劳动者地位的特殊性,对赔偿责任作出适当限制,导致责任确定的失衡。劳动者不当履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在处理时应打破部门法壁垒,采取限额赔偿的方式以平衡双方利益。  相似文献   

8.
海上人身伤亡案件受害人有权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违约或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应根据民法通则、海商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一般原则,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旅客承担过错责任不合理。一般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而特殊侵权行为为无过错责任。现行的关于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损失计算、责任限制的规定标准不一,相互不协调,应予修正。  相似文献   

9.
根据侵权责任法对血液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医疗机构除了承担过错责任外,也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在向受到损害的患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血液提供机构追索赔偿,较之以往的相关法律有了巨大进步。但由于规定比较笼统,文字表述也存在歧义,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10.
国家侵权赔偿中的违法责任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伟峰 《法学杂志》2001,22(3):31-33
违法责任原则是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国家侵权归责原则。本文着重阐述了违法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犯罪引起的赔偿责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与归责标准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小君 《法学研究》2003,(2):113-121
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原则。这个原则存在着自相矛盾、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一致、过于严格限制受害人获得赔偿以及不能科学概括不同赔偿事项的特征等缺陷。在理论上 ,违法归责原则实际上把赔偿责任当成了评价责任和追究责任 ,而不是弥补责任。在事实上 ,它只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形式的归责标准之一。国家赔偿责任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受害人无过错或无负担损失的根据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形式的归责标准有违法标准、过错标准、结果标准、无过错标准及风险标准等五种标准形式。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涉及行政侵权的主体、内容、责任原则等方面。《国家赔偿法》进一步对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的方式、标准,请求赔偿程序乃至赔偿经费的来源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完善了行政赔偿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对于作为的行为造成损害,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立法规定得比较明确。而行政不作为侵权造成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立法上不甚明确。在司法实践中,确认行政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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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及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的专利侵权责任时,学者们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主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认为①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除实施了违法行为以外,行为人还必须有过错。但学者们并没有具体指出行为人无过错的情形。另一种观点主张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种观点认为②,“只要行为人有法定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不审查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也有学者认为③“在某些情况下违法侵权人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还有学者④注意到国际上只有少数国家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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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使用不动产租赁物给第三人造成的侵权损害,不动产出租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必须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基于合法租赁关系,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给第三人造成侵权损害,出租人应承担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赔偿责任。基于非法租赁关系,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给第三人造成侵权损害,应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出租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非法的租赁中,不动产租赁物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出租人应承担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非法的出租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害,出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非法的出租行为没有造成第三人损害,出租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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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划分标准,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以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为基础,这其中有人主张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多数则主张采用过错责任(包括推定过错)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归责原则.即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过错责任,对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则承担无过错责任。而过错责任(包括推定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归责原则也为《民法通则》等一些涉及侵权责任的法律所采用。然而笔者在研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划分标准时发现.这一延续了20多年的侵权责任归责划分标准将随着《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施行戛然而止,一种全新的归责划分标准悄然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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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范畴,是行政法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简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实施已经引起法学界广泛的关注和探讨。为了推动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本文欲就行政赔偿范围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就教于法学界同仁。行政赔偿范围,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行政侵权行为的范围,应予赔偿的损害事实的范围,以及应予免除行政侵权责任的负责范围。一、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行政侵权行为的范围国家赔偿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行政侵权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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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雾霾频发,最近几年发生了针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环境损害侵权诉讼.基于点源污染损害的救济规则能否适用于区域大气污染损害救济,目前存在法理上的争议.《侵权责任法》对于区域性大气污染损害的救济没有作出规范上的回应,建议设立对区域大气污染受害者的行政补偿机制.由于起诉特定的违法企业要求其承担区域侵权赔偿责任有难度,建议修改立法,扩大环境侵权责任适用范围,让区域大气治理变成各方面的义务,并把环境成本内化于各行各领域.区域大气污染损害应属于特殊的共同侵权,但是《侵权责任法》对此并未认可,建议用政府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区域之间大气污染侵权责任的追究,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拓展适用基于点源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因果关系间接反证原则.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形式建议仅限于停止侵权等行为责任,让公益诉讼回归本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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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违法原则的理解和调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违法归责原则的确立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确立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时,立法者对当时理论界流行的“主观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违法责任说”及一些折衷或调和的观点如“违法加明显不当责任说”、“过错违法责任说”等进行了权衡比较后,最终以违法原则作为解决国家有无赔偿责任可能性的唯一标准。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主张“主观过错责任”的观点受到民法的影响,忽视了国家赔偿本身的特性,同时在实践中要求当事人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其求偿的依据,增加了当事人的举证困难,限制了其求偿权的行使,侵权人比较容易开脱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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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责原则,就是确认侵权行为人应否负民事责任的原则,即确认侵权行为人对自已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准则.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普遍适用的基本的归责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铁路运营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但是,有关学者提出:铁路法规定的铁路运营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既不是过错责任,也不是无过错责任,而是采用两者之间的一种责任形式.笔者认为:铁路运营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在完全的过错责任和完全的无过错责任之间,不存在第三种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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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众说纷纭。但是,学界一直尚未有从证明责任基本理论角度专门探讨该问题的文章。笔者试从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据此对我国相关立法规定提出了质疑和合理化建议,深入探求了因果关系推定时的证明责任归属,主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对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加害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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