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确定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依据的根据或准则.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原则.但在实践中,这一原则存在着不能统帅国家制度的归责标准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学界关于重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观点的介绍及评析,提出了应当在我国建立违法原则、过错原则和结果原则相结合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2.
浅议刑事赔偿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承担刑事赔偿的依据和标准,直接影响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和国家赔偿的范围。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刑事赔偿的原则是有限违法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为辅,兼顾公平的三元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3.
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这个原则存在着赔偿的条件过于严格不利于受害人获得赔偿,原则间使用间存在冲突,和国际国家赔偿原则的不协调等缺陷,应当建立起以违法原则为一般原则,以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结果原则为特殊原则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之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正祥 《政法学刊》2004,21(1):19-21
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这个原则存在着自相矛盾、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一致、过于严格限制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以及与国际上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样化趋势不协调等缺陷。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应当是一个归贵原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一般性的、具有普适性的一般原则,又有特殊性的、仅针对特殊事项适用的特殊原则。一般原则仍然是违法原则,而特殊原则包括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结果原则等,各项原则所适用的具体范围又有着一定的差异和不同。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对于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依据一般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正是这样操作的,如1999年“全国高速公路第一案”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由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判决是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将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转嫁给民事主体,个中弊端早有学者论证过。因此学界一直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畴。而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势必要求立法中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作出相应修改。目前理论上对公有公共设施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主要有违法原则、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三种。对这三种归责原则进行分析比较,有助于我们理论界更深一步地探讨国家赔偿的其他方面和指导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违法归责原则是解决国家有无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唯一标准。在刑事错判赔偿中确立违法归责原则,为日后拓展国家赔偿范围提供了立足点,有利于发挥国家赔偿制度所具有的违法行为抑制功能和合法行为导向功能,对敦促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依法审判,减少甚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刑事赔偿归责原则是国家确认和承担司法侵权行为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其反映了国家在某一时期对刑事赔偿的法律价值判断,同时还对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赔偿范围和赔偿程序的设计有着重大的影响。自我国实施《国家赔偿法》以来,刑事赔偿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和赔偿程序的设计等方面受到了理论和实务界的强烈批评,这都与其所采用的归责原则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8.
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根据,其作用是规范侵权行为责任归属.国家赔偿制度从民事侵权制度划分而来,二者联系紧密.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根据;我国最新的国家赔偿法中终于不再将违法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的唯一标准,是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9.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在环境侵权行为归责的适用上,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的违法性要件,即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别规定,该违法性应作形式上违法解;凡无特别规定的环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其违法性要件作实质性违法解。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石,是从法律价值上判断国家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本标准和依据.目前世界各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等.对于这些归责原则,学术界褒贬不一,分歧很大.如何选择及选择什么样的归责原则,对于确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免责条件及范围以及举证责任的负担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了弄清和正确认识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必要对上述各种归责原则进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1.
侵权法归责原则的论争及其解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徐祖林 《法律科学》2007,25(6):84-94
侵权法归责是在某种事故损害出现之后,出于对无辜受害者不公正待遇的同情,从与事故损害有关联的当事人中间选择最为合适的责任承担者的一种努力.公平原则理应属于侵权法归责原则之一,当行为人的过错与责任比较而言显失公平时,需要公平原则予以矫正.侵权法对各归责原则的选择基于一系列与风险和损害相关联的参数,包括行为本身的社会价值、风险的可控程度、行为风险与利益的分布格局、事故造成的受益和损害分布格局和致害人过错与受害人损害的对比关系等.我国民法中的各项特殊侵权行为应依照上述参数重新确定其归责原则,对于本身既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又具有难以有效控制风险的行为,只有将收益者对受害者的赔偿看成是实施该行为的一个合法的前提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超期羁押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 ,对于被超期羁押者应当贯彻全面的国家赔偿原则 ,不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被判处“无罪”为条件。一个人即使最终被判有罪 ,判决前如果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 ,那么也应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我国的国家赔偿应当实现“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违法”责任原则的结合 ,对被超期羁押者予以全面的经济上的救济。当然 ,这在目前中国还存在严重的制度和观念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的制度欠缺及其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国家赔偿法》所构建的国家赔偿制度尚存在诸多疏漏。其中,国家赔偿范围的狭小、归责原则的单一、国家追偿制度的不完善、国家补偿制度的缺失及其与相关法律的不协调是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现行制度妨碍了《国家赔偿法》应有功能之发挥。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应以保障公民权益为宗旨,扩展国家赔偿的范围,丰富归责原则体系,完善相应的法律规定,使之与其他相关制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发生请求权竞合时 ,若从人民权益保障的角度观察 ,应使其可择一行使 ,且不受任何限制。但若赔偿责任之成立系因公务员违法执行职务造成人民之损害 ,此时对人民请求权则须有所限制 :一从请求权本身加以限制 ,二是对请求权的行使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客运途中因交通事故导致乘客伤亡,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由还是以侵权责任为诉由因适用标准不同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乘客伤亡之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由导致损害事由发生的责任者承担,在加害人不明的情况下由承运人先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方面,因为对绝对权的保护原则上系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选定或约定,责任竞合也不能在普通规范与特别规范之间产生;另一方面,《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消费者要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之故意,显然,乘客交通事故伤亡损害事件中不存在这种欺诈的故意罪。  相似文献   

16.
蔡大顺 《河北法学》2020,38(4):116-131
我国现行私法体系中存有诸多类型的优先购买权制度,公司法中的新股优先购买权即为其中之一。目前学界对股权转让环节中的优先购买权有比较多的论述,而新股发行环节的优先购买权制度并未引起学界应有的关注。公司实务中,新股优先购买权时常遭到控股股东的侵害,然现行法对侵害行为缺乏明确、清晰的法律责任规范,极易引发司法审判的混乱。从完善新股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机制而论,对新股先买权的性质界定应突破权能分类视角下的形成权说,须从权利内容视角出发,将其界定为股权下的自益权,就其本质而言应为债权而非物权,其权能体现为请求权。先买权人主张损害赔偿的类型可分为公司的违约责任与控股股东的侵权责任,其中控股股东的侵权责任应为主要形态,其责任基础来源于对受托义务的违反。就优先权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范围,可分为因控制力减损引发的经济性损失以及因新股价格涨跌引起的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囚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适并没有具体说明申请程序,责任性质和对损害赔偿的责任标准。就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的意见。登记机关如果登记错误,登记的权利状态不符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所请求的状态。审查的准则包括正式审查的立法和实质性审查。对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取决于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行为因素,此赔偿责任的标准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民商事登记改革与法定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民商事登记制度与民法原则多有不合。未来物权法或民法典应当贯彻权利外观自证优先原则,改造现行的权利证明公示机制,设立以民事赔偿为保障的法定公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人作用。对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实行公证生效登记备案制,合理确定登记错误和公证错误时的赔偿责任,并设立法定公证情况下的国家投保责任。  相似文献   

19.
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但小红 《政法学刊》2003,20(4):19-21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因为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违法行为具备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性质,从而引发了两种责任的共同产生。各国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不同处理原则,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两种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的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