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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6):60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宁人社[2012]19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就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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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0):51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宁人社[2012]29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就提高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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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4)
二○○八年四月三日宁政办发[2008]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五有目标要求,加快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个人负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通知如下:一、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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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财政部门将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据财政部介绍,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地级城市。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并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也提高了补助标准。预计全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33.6亿元,增长25.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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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是医疗保险制度得以稳健运行的物质基础。2012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人均240元每年,对于如此巨额的医保基金,只有多管齐下,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才能真正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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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民生指标运行如何
(一)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一季度,全省经济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农村60岁以上农民提供基础养老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不少于120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提高50%,实现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2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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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1)
<正>绍政办发[2014]137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医疗保险水平,落实分级诊疗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提出如下意见:一、筹资标准成年人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镇(街道)财政对户籍在本镇(街道)的成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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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4)
二○○八年四月三日宁政办发[2008]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五有目标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增加15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实行限额补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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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JNCR-2013-0120006济人社发[2013]18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一、设置补缴最长年限为减轻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自2013年缴费期起,对于符合条件未参保或者参保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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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3)
<正>济人社发〔2014〕1 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切实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城镇居民医疗负担,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1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9.6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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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的政策,确保我市退耕还林健康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问题通知如下:一、补助方式和标准。坚持退耕还林的方针政策,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补助的标准不变。从2004年起,补助方式由供应粮食改为折算成现金发放,按每斤粮食0.75元(其中0.70元为粮食补助资金,0.05元为补助粮食调运费)标准计算发放给退耕户。2003年度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尚未供应部分,按此标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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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8)
<正>济政办字[201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2号)相关规定,为保持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收支平衡,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2014年4月份起,将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