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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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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日上海》2008,(11):62-62
今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2.
《劳动保障世界》2009,(2):34-35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据此,分公司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也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3.
《劳动保障世界》2008,(2):34-35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枧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4.
徐燕 《中国人大》2009,(2):16-18
深圳市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的协调服务与监管等问题作出规定,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5.
法眼天下     
《时事资料手册》2008,(5):116-116
用人单位能否“末位淘汰”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自公布施行以来,在规范劳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出台实施细则。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顺应各方面的需要出台了,它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对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是有利于消除疑虑与分歧,统一各方面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既坚持了《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又对《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比较原则的条款作了细化,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既进一步体现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又注重实现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体系,更好地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7.
《公民导刊》2008,(6):55-55
无论根据今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还是根据早已实施的《劳动法》,这个学院制定的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条款都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似文献   

8.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从业期间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保密事项.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林玲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政策问答     
《劳动保障世界》2008,(1):38-39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竟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提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竟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因此,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相似文献   

11.
对求职者来说,找到工作后的任务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对劳动合同条款不熟悉而埋下隐患。9月18日正式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更加明确了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有据可依。  相似文献   

12.
Q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已到,合同终止,是不是可以不再续签?此时,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连续两次签订了这类劳动合同,第三次是不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但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3.
小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14.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不能订立除违反商业机密以外的违约金项目;招聘后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这些规定更加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劳动和人事部门相关人士预测,新法实施的同时可能产生企业高级人才外流增多、企业不再以“储备人才”方式招聘,以及高校毕业生招聘高峰延迟等三大现象。  相似文献   

15.
新闻视窗     
视点用工一年不签合同视同“定终身”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6月24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四审,草案新增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在用工一年内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定下“终身”,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4日进行第四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劳动合同法草案还增加条款,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草案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草案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以“法律责任”一章为例,共16条规定,13条半都是约束用人单位的,还有1条针对行政机关,仅剩1条半约束的是劳动者。该草案如获通过,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为劳动者撑开“保护伞”。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法》统筹兼顾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适当向劳动者作了倾斜,但同时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促进创新、促进公平竞争,新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17.
小保: 我是一名老工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与所在企业订过多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原合同到期,所在企业又要和我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8.
《劳动保障世界》2008,(1):40-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9.
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巴掣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障世界》2010,(2):48-49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纸头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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