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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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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连伟 《法学研究》2012,(4):138-153
风险刑法理论曲解了风险社会理论,尤其是风险范畴的真实含义,混淆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的风险。该理论针对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它对于传统刑法理论的颠覆是无根据的。风险社会的风险具有全球性、未知性、系统性、两面性,在古典工业社会的背景下,它们被合法化为现代化的"潜在副作用",古典工业社会的刑法无法化解风险社会的风险。风险社会的危机属于系统危机,需要系统性地解决,这首先有赖于科学和政治的制度性反思。面对风险社会的危机,刑法既不应无所作为,也不应鲁莽冒进,而应当是反思性的。  相似文献   

2.
夏勇 《中外法学》2012,(2):250-262
近年我国刑法学界热衷于德国贝克教授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相应地提出了风险类型的犯罪,并主张以严厉刑法应对。但这场研讨未能恰当区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社会危害性"意义上的"风险",未能区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德国当代若干刑法学说中的"风险",从而也未能分清刑法中哪些是"风险社会"的"风险"犯罪。这既不利于刑事政策的恰当选择,也不利于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旨在通过辨析,澄清相关误区。  相似文献   

3.
社会风险是指特定国度于特殊时期基于较大的潜在或现实的社会性或政治性因素可能引发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执政安全的一种可逆性中间状态。当前我国社会总体形势稳定,正处于经济社会少有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同时经济社会急剧转型期间也存在着诸多显性和隐性的社会风险。这样的历史阶段促使敢于担当的人们理性思考社会风险的本源问题,期待国家不失时机地付之以睿智的政治智慧和刚性的良法善治,以有效化解那些可能超出社会承受力的风险,谋求最大化地积极消减社会风险的累积和叠加。诚如是,必将有利于我们最大程度的落实民生福祉,夯实执政基础,实现国家真实牢固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4.
汪热 《法制与社会》2013,(14):73-74,76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的重大问题。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出现了一些"风险化"的新动向:"法益保护早期化",刑事法网严密化和刑罚处罚重罚化。这些新动向使刑法在遏制风险的同时,自身也潜藏着风险:自由保障机能被弱化,泛刑法化、重刑化和危险犯被滥用。要消除这些风险,必须在整体上坚持"立罪至后",从风险社会的角度完善食品安全刑事立法,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以期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最好的社会政策也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5.
风险社会是发展的副产品。经济活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经济法是促进经济发展之法。"发展中心主义"的经济法哲学无疑在基础意义上与风险社会因果性关联。而生态文明是人类应对风险社会的根本出路,它要求经济法哲学从发展向"可持续发展"转变,遵循生态文明建构的"共生、共进、再生"原则,将自由与调节建立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共生"之上,追求公私利益在对立中"共进"、权利与权力在循环中"再生"。  相似文献   

6.
德国社会科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在其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理论后,直至本世纪初,已经开始受到我国学者的普遍关注,法学界对它的关注尤甚。在刑事犯罪领域,德国弗莱堡大学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认为,除了自古以来的常态犯罪类型和犯罪人之外,目前也在很大程度上面临着"风险社会"(Risk Society)的挑战,刑法体系经历了重大的变迁。显然,在刑法的基本任务问题上,保护公民的自由和保障社会安全的取向不同成为了传统刑法和安全刑法的分野,这也是风险社会理论对法律的重大影响。在我国,许多学者认为,由传统的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转向的根本原因是传统的罪责刑法不能满足法秩序共同体在风险社会  相似文献   

7.
伴随社会发展及经济的进步,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人民对于刑法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对于社会上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的危害,人们也就更加的重视风险社会中刑法的应对方法,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应该根据风险刑法理论,增加人们对风险社会刑法的理解.本文通过对风险法理论的基本立场以及对其传统的责任刑法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同时又进一步要对刑法的社会背景进行有效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策略.  相似文献   

8.
风险社会的法理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社会理论在全球化浪潮的裹挟下已经成功地波及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风险社会与社会风险是存在差异的概念,对风险社会的理解必须置于特定的语境和场域之中,中国的风险社会具有强烈的地域特色与时代背景。风险社会的生成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革和理念更新,法理学界应当认真对待这种大变革。文章主要从法律理念以及法律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层面对风险社会进行法理学的解读。  相似文献   

9.
魏汉涛 《北方法学》2012,(6):106-114
在风险社会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刑法的任务由保护法益转向保护国民的安全感;预防理念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犯罪圈不断膨胀;传统归责理论有所突破。这些新动向使刑法在遏制风险的同时,自身也潜藏着风险:一是不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可能导致泛刑法化与重刑化;三是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被弱化;四是责任原则有大范围超越的风险。要消除这些风险,必须平衡好允许的危险与禁止的危险的关系;协调好自由保障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权衡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总之,"最好的社会政策也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句名言在今天仍然应当被坚持。  相似文献   

10.
赵磊 《法制与社会》2016,(4):168-169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所要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现代社会所要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来自自然的本质能量的强加,以及社会中的人对社会现状的思想、人对社会的意志所支配。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风险的产生几乎都伴随着这两种行为,在管理时就要注重法律的规范。因此,本文通过对"风险社会"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进而分析"风险社会"的刑法制定的依据、对于"风险社会"刑法的处置范围、刑法处罚"风险社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以及刑事责任和局限性。  相似文献   

11.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风险社会并不一定是社会的真实状态,而是文化或治理的产物,不应将风险社会当作刑法必须做出反应的社会真实背景;刑法不应当盲目增加抽象危险犯,更不能设立过失危险犯;即使当今社会存在大量风险,需要以刑法规制,也是因为风险是对法益侵害的危险性,刑法规制的目的依然是为了保护法益,在风险社会更应当坚持结果无价值论;在刑事责任之根据问题上,既不能采取严格责任,也不能主张责任的客观化,而应当恪守责任主义。  相似文献   

12.
"法律风险"即"个人和群体在未来遇到的法律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与认知"。本文认为对其研究除了传达出"保障主体权利实现以及排除权利受到侵害"的愿望外,更主要意义在于:为主体权利实现而呐喊和提醒统治阶级在立法,司法和行政过程中注意防止"法律风险"侵害的发生,从而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3.
从世界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来看,市场经济是最有效的调配社会经济的手段,但一种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无论它再先进,总会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消极的一面,引发一些社会风险,因此,在承认市场经济及其重大作用的前提下,还应运用一些经济对策来弥补其不足。  相似文献   

14.
近年我国刑法学界热衷于德国贝克教授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相应地提出了风险类型的犯罪,并主张以严厉刑法应对。但这场研讨未能恰当区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社会危害性”意义上的“风险”,未能区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德国当代若干刑法学说中的“风险”,从而也未能分清刑法中哪些是“风险社会”的“风险”犯罪。这既不利于刑事政策的恰当选择,也不利于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旨在通过辨析,澄清相关误区。  相似文献   

15.
基于制度主义的风险管控实践严重忽视了弱势群体的风险感知,造成官僚系统与利益公众风险定义的分歧,由此引发一系列邻避抗议争端。论文以"阿苏卫垃圾厂抗议事件(1994—2014)"为蓝本,提出了"实在风险—感知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的邻避风险链系统,对其概念、特征、决定因素和生成机制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梳理,建构了"邻避风险链评估指标体系"。这一风险"连续统"有助于弥合制度主义与文化主义的风险分歧,为从源头上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管控和阻断提供理论前提,为邻避危机演化机理研究提供了新的解释框架。论文采用了验证性的实例分析,未来,还需从数理实证层面对邻避风险链的构成和有效性进行验证。  相似文献   

16.
"风险社会"理论席卷而来,在刑法解释的语境中,风险同样存在。由于解释目标不确定性、解释结论的多样性和刑法解释在实践中的"水土不服"导致了刑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化风险。风险与利益并存,也许不能做到完全消除风险,但是可以对刑法解释的风险进行必要的防范与控制,以期许在防范刑法解释风险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风险社会"、"风险刑法"是当前刑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但"风险刑法"能否在我国适用还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根据"风险刑法"的内涵、特征,再结合我国的国情与社会现状,风险刑法在我国具有一定的适用价值,但是现阶段还不能代替传统刑法在我国刑法中的主体作用,而只能在特定领域予以适用,作为对传统刑法的补充。  相似文献   

18.
“风险刑法”不可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晚近以来,风险社会和风险刑法日益成为学者们谈论的热门话题,与其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大量涌现。但是,对于什么是风险社会、什么是风险刑法,特别是对于什么是风险社会和风险刑法中的风险以及风险刑法与传统刑法究竟是什么关系、我国刑法在规制社会风险的过程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等基本理论问题,大多数学者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正是由于对上述基本理论问题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学者们在论述与风险刑法相关的问题时基本上都是自说自话,根本无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对话,也无法提出颇具新意的关于我国刑法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为了尽可能统一人们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同时也是为了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学理论,以指导和解释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本刊编辑部特邀请我国部分刑法学专家就社会风险与刑法规制:‘风险刑法’理论之反思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19.
在风险社会的语境中,知识产权法是一种制度文明,也是一种可能存在的制度风险。诸如文化风险、生态风险、基因技术风险、网络风险等,主要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内生性"风险。如何克服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的先天性缺陷和潜在危机,提高风险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寻求风险治理机制,是国际知识产权界共同面临的时代问题。知识产权制度风险的法律治理必须秉持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统一、权利观念与责任观念统一、法律控制与技术规制统一等理念,并通过传统知识保护、公共领域保留、开放存取及知识共享协议、知识创新奖励等制度的替代和补充,形成一个应对风险社会的观念体系和制度系统。这是应对知识产权制度风险的法律举措,也是实现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目标的法律变革路径。  相似文献   

20.
1988年,Kasperson及其合作者创立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以风险的社会属性为基础,揭示了风险在传播过程中的放大过程。通过分析"三鹿奶粉事件",可以发现该分析框架对食品安全风险放大具有解释力。为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社会放大,不能止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而应当构建以多重食品安全风险为对象的风险评估法律制度,构建灵活多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社会放大的法制因应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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