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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方便法院原则及其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非方便法院原则及其适用凌祁漫非方便法院原则也称不便管辖原则,是涉外民事诉讼中法院自由裁量行使司法管辖权的一项规则。它是指受诉法院认为其受理的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在外国法院进行诉讼,对当事人更为方便和公正时,可自由裁量,拒绝或放弃行使管辖权,从而促使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正>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两诉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原告同时或先后向内国法院和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或就同一涉外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内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则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国  相似文献   

3.
阮开欣 《清华法学》2023,(2):162-178
严格地域性管辖的推翻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提供了条件。当前,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主要显见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美国、英国、中国等国家的法院在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中签发了禁诉令。鉴于“超地域管辖”所导致的管辖权冲突,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方面应当存在地域限制规则,即一国法院可以基于特别管辖审理与利用知识产品相关的诉讼,此时所管辖的诉讼标的应当限于本国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或在本国实施的行为。地域限制规则旨在确保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合理的管辖连接点,防止过多国家的法院对于同一知识产权纠纷行使管辖权,从而维护跨国知识产权交易的安定秩序。鉴于“异判现象”的存在,地域限制规则的缺失会滋长当事人的择地行诉,甚至进而形成各国司法管辖的逐底竞争。鉴于地域限制规则的正当性及其在各个国际权威示范法中的共识,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遵循地域限制规则。针对外国法院的“超地域管辖”及其禁诉令,我国司法实践可以在符合地域限制规则的前提下采取禁诉令和反禁诉令予以反制。  相似文献   

4.
赵秀文 《法学家》2005,4(2):154-160
本文结合中国法院和英国法院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作出的福克公司仲裁案的裁决所实施的监督,阐述了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裁决地法院撤销其本国裁决和执行地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作者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上,无论是仲裁地法院依法撤销或者执行在其境内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还是执行地法院依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均不对裁决所涉及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和监督.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复审与监督一般仅涉及程序方面的事项.  相似文献   

5.
电子传输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决定了跨国知识产权纠纷较之传统民商事纠纷更具复杂性.不断涌现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给各国法院管辖与判决执行提出新的挑战,急切需要理论与实务界作出思考与回答.一度雄心勃勃的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计划终因各法域制度背景与文化差异过大而不得已在内容上做明显消减.美国法学会通过专门的<知识产权:跨国纠纷管辖权、法律选择及法院判决原则>提出了知识产权管辖与法律适用诸原则,受到各国特别关注.  相似文献   

6.
虽然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正式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但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在国际层面上,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属于较有特点的一种知识产权法院模式.通过对其设立动因、组织架构、实际效用及引发的争议进行深入考察,结合美国的政治结构、经济形势、司法传统,可以较为客观地认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挥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赖以发展的制度环境与美国不同,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美国专利保护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演进轨迹,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的功效提供更为理性的认识,进而为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进一步变革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不方便法院说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胡振杰 《法学研究》2002,(4):138-153
“不方便法院”说是指一国法院认为某个涉外案件更适合在外国审理或者本国法院不适合审理 ,而拒不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它起源于英格兰 ,后来逐渐发展成为英美国际私法上影响法院行使国际管辖权的一项重要制度。该说缺乏合理性 ,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 ,且赋予审理案件的法官过多自由裁量权 ,很容易被当事人或者法院操纵 ,往往导致适用结果的不一致。除一些普通法国家和地区外 ,其他国家都拒绝接受该说。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中也不宜适用该说。  相似文献   

8.
由于案件的涉外性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法律适用上较为特殊。受到审判经验不足和法律渊源不完善的限制,我国法院往往简单地将我国法律直接适用于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从对国内外相关司法实践和理论学说的讨论中可以得知,我国法院在此类案件中应当以适用请求保护国法为原则,同时在遵守现有法律渊源的基础上,适当发挥司法能动性,对于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等问题加以慎重对待。  相似文献   

9.
涉外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侵权是两种紧密联系却又相互独立的特殊侵权类型,当前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中两类法律关系存在并存交叉的情形.法院在识别和冲突规范的适用上做法不一,其原因在于我国作为法院地法其识别界限的模糊以及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范的立法缺失;应主动厘清识别标准及由此导致冲突规范适用上的混乱,完善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范立法,为我国涉外不正当竞争及其与知识产权并存交叉案件司法审判提供准则,纠正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失当问题.  相似文献   

10.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的互惠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许多国家均采用有条件地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其中互惠关系往往被作为条件之一。互惠原则意味着要求发出判决的国家同承认国规定的条件相一致,来承认和执行承认国法院的判决。如在我国,对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与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作比较,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比我国严格的,我国亦拒绝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判断这种互惠关系的有无,是看两国之间有条约关系或事实互惠关系,还是承认法律的互惠,目前在我国尚有着不同的理解。就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法院的判决来探讨互惠关系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引下,中外经济往来将不断扩大,人员往来日趋频繁,涉外民事案件也将逐渐增多。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区分哪些应该由我国法院管辖,哪些可由外国法院管辖,这对于正确、及时地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维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国际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它所要解决的仅是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应由何国法院管辖的问题。国际民事管辖权与国内民事管辖权是有原则区别的。当一个国内民事案件应归该国何地、何级法院管辖时,属于国内民事管辖权的范围;而当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应由本国法院受理,还是应由外国法院受理,这样的问题正是国际民事管辖权所要  相似文献   

13.
传统的知识产权国际私法保护规则虽然逐渐冲出知识产权地域性的束缚,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但仍无法适应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合理有效地解决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美国法律协会结合知识产权国际私法保护规则和有关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制定了对各国司法实践具有示范意义的审理跨国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原则——《知识产权:跨国纠纷管辖权、法律选择和判决原则》。该原则吸收了成熟的知识产权立法经验和已为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确认的国际私法规则,对解决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管辖权、法律选择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给予了关注。我国的涉外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而美国法律协会制订的这一具有示范意义的文件,对我国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4.
中国在入世前,根据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修改了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入世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可以直接在国内发生效力,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条约。因此,TRIPS协议的一些规则将成为国内法院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直接适用的规则。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部分,将是与国内法院知识产权执法直接相关的,也是审判中应直接适用的规则。TRIPS协议强调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法律保护,其保护手段也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善的。  相似文献   

15.
基于商标权的地域性,对于涉外商标侵权纠纷,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根据礼让原则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但是,如果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是外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与中国大陆的市场没有实质的联系,那么,人民法院就不宜根据商标权的地域性,拒绝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当对其他国家的司法判决给予必要的尊重和承认,以便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国际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16.
略论公共秩序保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当一国法院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该国法律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但法院认为适用该外国法会违背本国的公共秩序,就不予适用,而代之以本国法或其它相应的法。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此外国法产生的权利也就不被承认,因此也有人将该制度称之为“外国法适用的限制”,或“外国法的拒绝适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院一直秉持尊重和支持涉外仲裁的态度,对涉外仲裁协议进行合理的司法审查。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从涉外仲裁协议的定性、效力、管辖权、法律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且遵循涉外仲裁协议的逐级报告制度。  相似文献   

18.
现代英国国际私法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第二,法律的选择;第三,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其中,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英国学者普遍认为,只有在确定了涉外案件应归哪国法院管辖之后,才能谈得上由这个国家的法院对适用何国法律这一问题予以解决,即选择和确定适用某国法律。因而,管辖权的确定是实现对法律的选择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只  相似文献   

19.
论知识产权仲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知识产权审判庭及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标志着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专门化的诞生。作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替代方式的仲裁仍然是避免讼累的有效途径之一,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在知识裂变式地爆炸、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代社会。知识产权仲裁的一些理论问题必须超前解决。本文就是为此而做的抛砖引玉式的探讨。文章从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入手,阐述了知识产权仲裁的概念、特点及其历史发展,重点论述了知识产权仲裁的可仲裁性问题及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法律适用问题”是跨越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及国际私法等诸学科的问题。文章用高度概括的方式总结了我国及外国在此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指出其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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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行政案件将不断增加,为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国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现可参照我国加入的海牙民商事送达公约,请求外国协助送达我国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现就我国向外国送达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的做法通知如下:对于需要向海牙民商事送达公约成员国送达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的,可参照1965年订立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和我国内相关程序向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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