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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 毫秒
1.
人民法院受理专利侵权案件后,当事人(一般是诉讼中的被告)往往依据专利法有关对专利的行政撤销和无效宣告的规定,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行政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我国专利法规定,任何人都可在专利授权6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行政撤销请求,在专利授权6个月之...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定量分析对以英文、法文、德文、日文和俄文撰写的专利申请及公开专利文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和研究,凋研对象还包括德国和日本的实用新型申请。目前,全世界向各国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每年递交的专利申请大约100万件。按规定,专利申请文件须用有关国家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指定的官方语言撰写。通常,每个国家专利局均规定了自己的官方语言。但是,国际专利组织及某些国家的专利局则不然,譬如欧洲专利局将英文、法文和德文这三种语言定为官方语言,专利合作条约(PCT)将英  相似文献   

3.
一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用权。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就某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专利局审查批准后取得专利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发  相似文献   

4.
去年,我有机会到联邦德国进行考查,参观了巴伐利亚州法院、联邦专利法院、以及联邦最高法院的有关专利诉讼的审议庭,并旁听了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理以及对德国专利局所作决定不服的申诉的审理,致使对联邦德国专利法律系统有一个概括的、生动的了解。此外,最高法院及专利法院的法官们、德国专利局局长、以及一些专利律师们与我们广泛地讨论了很多问题。现将听到的、看到的、读到的信息略谈如下: 联邦专利法院的位置相当于州高级法院、管辖对专利局决定不服的申诉及对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  相似文献   

5.
欧洲专利申请程序及途径介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欧洲申请专利有四种途径:直接适用国内程序;直接适用欧洲专利局程序;国内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欧洲专利局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不同申请途径的主要程序各不相同、各有不足。对这些程序进行介绍和分析,有助于专利代理人了解欧洲专利申请,以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相似文献   

6.
为了活跃中国专利局的学术气氛,提高专利理论研究水平,鼓励专利局各个部门的同志岗位成才,为专利局业务建设献计献策,促进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主办,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和中国专利局检索咨询中心协办的“专利(局)业务学术交流会”,于1996年9月19日在中国专利局大楼报告厅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在京的部分理事、委员,有参加这次学术征文活动全体论文的作者,还有专利局的各级领导以及众多的会员和其它关心专利工作的同志,共350余人。  相似文献   

7.
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确定中,以侵权产品的总价值中可归功于被侵权专利技术的贡献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分摊规则,有助于解决全部市场价值规则所导致的过度赔偿及专利权排他权非法扩张等问题。美国一百多年相关实践对分摊规则进行了有益探索,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赵元果,副主任委员。 委托代理人:尹新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 委托代理人:张曙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香港美艺(珠记)金属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陈福佑,董事。  相似文献   

9.
对专利文档管理方式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专利文档的信息化处理程度和电子申请比例逐步提高,专利局对专利纸件文档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纸件文档已不再需要伴随审查过程流转运行,因此探讨新形势下的专利纸件文档管理模式,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审查方式,对专利局专利文档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金计算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损害赔偿是专利侵权最为重要的救济方式,是整个专利激励机制的重要制度因素。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则是专利诉讼的重点和难点,过度或不足的损害赔偿都会对企业创新产生不良影响。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以及第一专利大国,具有丰富的专利司法经验,其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和方法对我国专利侵权赔偿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国际简讯     
美国专利局局长Stoll退休副局长Focarino接任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称,专利局局长RobertL.Stoll宣布将于12月31日宣布退休,专利局副局长Margaret(Peggy)Focarino将会被提名接任局长一职。Stoll于2001年10月被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DavidKappos提名担任专利局局长,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29年里Stoll曾担任多次领导职务,负责包括为训练外籍官员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培训,监督专利商标局执法,以及指导联邦立法优先权事项。在他担任专利局局长的任期内,Stoll通过实施多种方  相似文献   

12.
杨瑞春 《知识产权》1995,5(1):39-39
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都是专利申请授权时产生的法律文件,二者在开始时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在专利权授予后的时间里,前者记载的内容不会发生变化,而后者记载的内容却会随着专利权的变化而变化,因而二者的法律效力是不相同的。 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符合授权条件,专利局即发出授予专利权决定通知书,待申请人按专利局的通知办理了登记手续后,专利局即向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并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0条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行公告,并通知申请人。”这就是说专利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14.
应中国专利局的邀请,以局长布兰德利博士为团长的欧洲专利局代表团一行五人于1993年7月23日至28日来华访问。欧洲专利局是根据1973年10月5日缔结的欧洲专利公约建立起来的一个政府间组织。现有17个成员国,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荷兰海牙设有分部,在欧洲其它2个国家设有分局,共有职员3779人。欧洲专利局是世界上实力雄厚的专利局之一,有着世界上最完整的专利文献,先进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和丰富的专利审查、申诉及法律研  相似文献   

15.
张平 《知识产权》2003,13(1):25-29
在讨论商业方法(Business method)和计算机软件(computer software)是否适合于专利保护之初,美国、日本、欧洲等国更多关注的是在专利法理论上能否对这两种客体(subject matter)给予保护的问题。随着美国1998年State Street Bank一案的终审判决,三方专利局重新修改了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可以认为目前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这两种客体的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尽管在国际社会上,有关商业方法软件能否构成专利保护客体尚有非常对立的观点)。三方专利局更多关注和讨论的是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具体判断标准,即专利审查的第二道门槛②:专利三性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三方专利局在有关商业方法和计算机软件发明上对创造性(non-obviousness or inventive step)审查要求的比较研究,分析三方专利局在创造性标准上的异同,以此对我国制定相关审查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空难通常是指飞机等在飞行事故中发生故障、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灾难。本文仅研究国内空难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范围,即基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发生空难造成的人身损害事实,有权向承运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人。  相似文献   

17.
吴继道 《知识产权》1995,5(3):38-39
所谓专利产品是指申请人就一项产品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后被授予了专利权的产品,本文仅就这样的“专利”产品被控侵犯他人专利权后,专利管理机关与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提出一己之见,同时从另一个角度谈谈其中讨论已久的怎样处理涉及重复授权专利的侵权纠纷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汤森路透集团和英国知识产权传媒集团旗下的《知识财产管理》杂志日前携手进行了一项民意调查。调查显示,71%的企业内部专利代理和56%的个体专利律师认为,欧洲专利局的授权专利质量“非常好”;其次是日本专利局(55%和40%)和美国专利商标局(52%和38%)。  相似文献   

19.
易玉  白艳 《法制与社会》2010,(33):109-110
本文以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如何确定问题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探索性的建议,为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蔡学俊 《知识产权》1996,6(2):39-41
一、案情 原告杨某于1986年6月2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聚烯烃填充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申请,1968年10月26日中国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作出审定公告,1989年11月13日胶州市贾某向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异议,199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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