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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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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卫平 《法学研究》2011,(1):98-110
公证证明具有约束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效力,法院对公证证明事实的实质审查判断的自由裁量权受到限制或排除,对提出公证证明的当事人而言则具有免证的法律效果。公证证明在证据证明力方面具有优越性。公证证明的效力源于法律上的推定。公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存在复式证明和单式证明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公证文书都是一种证据,在证据属性上属于书证,且是公文书、报告性文书。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将当事人要求确认公证文书真伪的诉讼作为确认之诉加以规定。除涉及公证文书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证明事项在内容上具有很强主观性以及其他难以通过公证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以外,其他经公证证明的事项无须质证。  相似文献   

2.
单位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不应当定位为“证人作证”的行为,但单位有提供证据的资格,其所提供的证明文书是书证的证据来源之一。如此定位,有助于解决单位提供证据与证人概念的冲突问题,同时能够发挥单位作为提供证据者扩大证据来源的现实作用。对待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书证据,应当区别情况分为公文书与私文书,并在认证规则上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3.
王颖 《中国公证》2004,(1):42-46
一、公证与证据的关系 (一)公证文书是一种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的诉讼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对"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第77条第2款规定,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言.这些规定说明三层意思:一是公证文书是诉讼证据中的一种;二是公证文书是书证的一种;三是公证文书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言.因此,在诉讼实践中,虽然当事人双方对自己的主张都负有举证责任,但当一方当事人持有公证文书时,另一方要坚持相反的观点,不仅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还要对公证证明的不正确性进行举证,这就加重了没有公证文书一方的举证责任.所以,公证文书是诉讼中证明力比较强的一种证据.  相似文献   

4.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并按照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它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书证,公证书的效力在司法活动中是其它任何书证所无法代替和比拟的,是具有权威性的特殊证据。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的相关规定条文简单粗糙,在适用过程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从公证文书的性质着手,公证与见证确实存在差异,不应否认其作为书证之证据方法.而以公证之二元区分来看,对于公证标的不同的公证与认证应分开讨论其形成的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基于现行民诉及公证立法,公证程序中的公证审查实质上确属形式审查,实际体验的要素欠缺因而无法为公证文书的实质证据力提供基础.因此,宜借鉴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相关立法例,将公证文书与一般的公文书作相同处理,而非赋予其特殊的实质证据力甚至将其作为免证事实.对于文书之公证,实质上即认证,其形成的公证文书则以认证书来处理.  相似文献   

6.
龙心荣 《中国律师》2004,(10):54-54
所谓私采视听资料是指在被录像、录音当事人不知情或未经其同意下私自进行偷拍、偷录所取得的视听资料。私采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如何认定,一直是司法界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和第69条的规定,视听资料作为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同其他证据一样,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对于视听资料,法院应当辨别其真伪,并结合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其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视听资料的证据力应从其客观性、关联性和可采性三个方面去认定。其中证据的客观性是由证据内容的真实性所决定的,而关联性…  相似文献   

7.
书证是物证和人证之外的第三种证据,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均不是书证,故不能视为书证的两种类型,它们是反映了物证的物证资料.证据是事实是证据学中最重要的观点,它构成证据学的根基,永远不可动摇.  相似文献   

8.
书证是物证和人证之外的第三种证据,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均不是书证,故不能视为书证的两种类型,它们是反映了物证的物证资料。证据是事实是证据学中最重要的观点,它构成证据学的根基,永远不可动摇。  相似文献   

9.
(24) 书证的特点是什么?书证有哪些类?按什么标准划分?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重要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五十五条规定第一种证据是书证,足见书证的重要性。俗话说:“私凭文书,官凭印”,“千年文字能说话”。在我国,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强调地域疆界诉讼,债务,买卖诉讼,必须调取官厅所保存的文书和诉讼标的争议的契约作为证据,如“地讼以图正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民事流转和民事法律关系发展,采用文书形式日  相似文献   

10.
私文书真实性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不但关系到当事人提供证据责任的确定,也关系到私文书真伪不明时对该书证的取舍。民事诉讼私文书真实性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其提供者负担,不但是各国的一般做法,在我们国家也具有其普适性。  相似文献   

11.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并按照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它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书证,公证书的效力在司法活动中是其它任何书证所无法代替和比拟的,是具有权威性的特殊证据。由于公证书的特殊性,公证管理部门历来十分重视公证文书的规范化问题。早在1956年,司法部就在总结各地公证文书制作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制定了统一的公证文书格式。此后,为了规范公证活动,保证公证质量,司法部于1981年颁行了《公证书试行格式》,促进…  相似文献   

12.
证照既是政府实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具,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工具,在行政法上,证照属于书证之证据范畴;作为证据,证照和行政公文具有"公定力"支撑下的优势证明力,"准公文文书"具有相对优势的证明力,私人书证仅以其内容实现其普通证明力;证照是由"信息内容+公定力"构成且二者可以拆分,因此,"证照-公定力=一般书证",即,行政主体在证照颁发过程中出现程序违法导致"公定力"丧失情况下,证照仍然有作为一般书证之证据资格;同时,"书证-信息内容=物证".  相似文献   

13.
公证证据的种类是指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对证据所进行的分类。笔者认为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证证据的种类主要有当事人陈述、书证、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  相似文献   

14.
唐觉 《中国司法》2011,(4):107-110
法律文书的意义不言而喻,无论私署文书还是公式文书,它们是人们设定、修改或消灭权利的证据。伪造和使用伪造的法律文书无疑是对正常法律秩序的挑战。在法国民事诉讼中,证据依效力可以分为两大类:完美证据与非完美证据。此两类证据中都存在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只是因为它们形式、出处或关联的不同而导致效力的差异。而在完美书面证据中,又分公式文书与私署文书,前者存民事证据中具最优效力。  相似文献   

15.
书证制度的内在机理及外化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当从证据种类的本质特征及其证据分类的价值目标的视角来确定证据种类,并以此来判断书证的外延;文章由此认为视听资料以及书面证言都应当属于书证范畴,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文章从理论上论证了公文书证和私文书证的评判规则,并结合我国现行立法进行剖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文章还认为,持有文书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负有文书提出义务,违背文书提出义务将承担公法或者私法上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6.
一、对书证的理解与审查 1.对书证的理解 现代公证主要是对民商事活动过程中的事实进行认定.书证在公证事实认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毫不夸张的说,在公证事实认定所采用的证据中,书证占据的比重堪超90%.书证的证明力也绝对占据首位。书证之所以有如此之作用.主要是因为书证所具备的优点契合了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证明需要。并迎合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因为对人证不信任而产生的对证据可靠性的需求.因而在民事诉讼中起着中心作用。  相似文献   

17.
论证据的种类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法律将证据分为八种是缺乏根据的。八种“证据”中只有物证、书证是两种独立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只是人证的不同类型 ,而与物证、书证并列的只能是人证。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都不是证据本身 ,它们只是反映了物证的物证资料。视听资料不是单一事物 ,其四种成分中只有一种成分是证据 ,且属于书证。根据以上分析 ,本文认为 ,证据只有三种 :物证、书证、人证。证据都是由事实构成的 ,事实构成证据的情况只有三种 :一是客观存在 ;二是被“书”记载 ;三是被人感知。三种情况下的事实只能构成三种证据。司法人员获得证据的途径也只有三种 :一是找证物 ;二是找“证书” ;三是找“证人”。  相似文献   

18.
审查逮捕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及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内部工作文书,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着审查逮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审查逮捕文书的内容包括很多,其中正文部分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是该文书的中心内容.在这部分内容中,不仅要清楚的将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案件事实列举出来,还要对能够证实这些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全面、透彻的表述和分析,以便检察长准确地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能否逮捕,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因此如何对证据进行表述,在这里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笔者拟结合办案实践就证据的表述方法谈一些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法律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物证鉴定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物证鉴定的结论在刑事诉讼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其中关于物证鉴定与刑事诉讼之间所存在的内在关系和法理联系已经引起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和研讨。本文从诉讼证据出发,引出物证鉴定的重要意义,希望能为相关的法理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证据与物证证据是指能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犤1犦。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相似文献   

20.
刑事裁判文书的简写是指法官对于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采用省略或简略部分内容的方法,使之简约化,从而达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刑事裁判文书的简写有三层含义:其一,是指法官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下称简易审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通过省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审理查明和证据的具体内容等部分使裁判文书简练化;其二,是指法官对于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下称简化审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通过省略起诉书指控事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的具体内容等部分使裁判文书简练化;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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