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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传统刑法文化的价值蕴涵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学界对中国传统刑法文化应着力挖掘 ,加强对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研究的力度 ,既要研究刑法制度史 ,也要研究刑法思想史 ,处理好传统与现实、继承与借鉴之间的关系 ,既反对“国粹主义” ,也反对“虚无主义” ,立足中国现实 ,早日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当代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2.
论传统刑法文化对刑事司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明亮  顾婷 《河北法学》2005,23(4):53-57
当今中国比较先进的刑事司法制度为什么不能很好地付诸实施?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试图从刑法文化视角进行诠释。主要观点是:(1)刑法文化包括观念性刑法文化和制度性刑法文化,它们之间的冲突是导致刑事司法不能很好地遵守刑事法规定现象产生的原因。(2)之所以发生观念性刑法文化和制度性刑法文化的冲突,主要是由于影响当今法官观念性刑法文化的中国传统刑法文化存在不足。(3)要想使刑事司法制度得以实现,就必须改进中国传统刑法文化之不足。  相似文献   

3.
刑法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在刑法领域的显现,是刑法规范、相关法律设施等外化法律实体的内在精神部分,具体地表现在一个国家的犯罪观和刑罚观上.刑法文化反映和指导着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决定着犯罪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刑事司法,并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犯罪预防控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模式以及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构建.不同类型的刑法文化孕育出不同的犯罪预防控制模式,不同类型的刑法文化中犯罪预防控制的指导思想、理论依据、所采用的方式、体系也是不同的.通过对重刑主义、工具主义、泛道德主义、泛刑主义四类刑法文化类型的分析,我们可以观察到不同刑法文化理念对犯罪预防控制产生的具体影响.  相似文献   

4.
田刚 《法学论坛》2021,36(2):66-75
《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发布是数据安全作为独立法益的立法宣示,基于数据安全对个体利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价值,刑法有必要将其纳入保护范围。现行刑法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是通过制裁信息犯罪间接实现的,由于刑法视阈下的信息和数据存在着本质性差异,未来刑法必然要建立新的数据犯罪罪名体系,实现数据安全领域刑法保护的大规模扩张。为了避免刑法扩张演化成违背谦抑性的公权力滥用,必须进行"合边界性审视",确保其不会突破刑法自身的边界。由于数据安全法益自身无法通过"法益原则"实现刑法边界划定功能,有必要引入"广义危害性原则",在数据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扩张之前,划定扩张的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5.
在标签文化中,刑法的标签化不可避免。刑法标签化的真相是在刑法评价与社会道德评价“为伍”中强行增设义务而限缩权利,因此其不可避免带来了对个体价值过度否定的恶果。为此,在尊崇个体价值之中塑造刑法信仰,当是刑法标签化克制的价值之途;而在刑法谦抑性之中,建立和完善前科消灭制度和复权制度,则是刑法标签化的制度补救。在标签化的“宿命”之中,刑法仍应不辱其保障人权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6.
刑法司法之美是作为法之美的一种具体的刑法之美的一种形态.刑法司法之美是刑法司法以其外在呈现和内在蕴含所带给人们的一种喜闻乐见的感受.刑法司法之美以剧场美为自身特质,并通过象征、仪式和诉讼语言得以呈现.刑事庭审之美和裁判文书之美是刑法司法之美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刑法司法之美不是为美而美,而是可以助益于保障人权和保护社会这两项刑法基本价值的实现.在文化建设的倡导中,刑法司法之美是刑法文化的一个新视点.  相似文献   

7.
功能主义刑法具有积极面向和消极面向。与以入罪处罚为核心的积极功能主义刑法相对,消极功能主义刑法旨在将具有出罪化、非刑罚化、刑事责任轻缓化功效的私法理念和制度引入刑事立法,从而实现轻罪时代犯罪治理的多元化与现代化。积极功能主义刑法和消极功能主义刑法在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功能手段上具有互补性。消极功能主义刑法立基于刑法的任务与刑罚目的理论,始终坚守国家对犯罪治理的垄断,在正当化限度内追求被害恢复、加害复归、经济效益等治理效果。践行和发展消极功能主义刑法观,一方面需要建立“以应罚性为主,以需罚性为辅”的功能主义犯罪论体系,并重视“行政处理优先,刑罚处罚保障”的犯罪化立法模式的运用;另一方面需要探索刑事责任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与激励机制,推动犯罪后法益修复行为与积极悔过行为刑事责任激励的法定化乃至分则化,完善定罪免刑制度和相对不起诉制度,以整体化观念健全犯罪实质制裁体系。  相似文献   

8.
李梁 《比较法研究》2013,(2):153-160
澳门的刑法文化在中西法律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中极具典型性。就发展的历史时期特点而言,澳门刑法文化的发展史可分为五个阶段,即混合管辖权时期(从"单一性"走向"双向性"),殖民时期(法律殖民),非殖民化运动期(去殖民化),非殖民化过渡期(本地化),高度自治期(澳人治澳)。融合中西法律传统的澳门刑法体现出人文关怀、谦抑性、轻刑化等法文化品格。澳门刑法文化的发展历程及其品格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知法律殖民下的澳门刑法如何完成了本土化,并在这个历程中塑造独具一格的法文化品格。这为当下中国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乃至中国法的品格塑造提供一定意义上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刑法机能的发生机制--一个技术性描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少华 《法商研究》2005,22(2):60-72
刑法功能是刑法通过其运作机制作用于外部世界的宏观结果,是动态的刑法系统所具有的一种整体属性。它既取决于刑法系统的要素及其结构,又取决于刑法运作的环境。在动态的刑法系统中,刑法机制也是重要的观念,它不但是刑法系统产生功能的方式,也是将刑法系统诸要素加以整合的方式;通过对刑法机制的考察,我们可以了解刑法功能发生的完整过程和制度机理,并通过反向研究,来获得刑法功能的“生产”与“控制”技术。从刑法功能的需要出发来设计刑法的结构和运作机制,可以增加刑法目标的可预期性,使刑法真正成为有目的的社会控制手段。  相似文献   

10.
重视人内心的儒家化法律传统,重教化轻报应德主刑辅的法理念,以及重视国家轻视个人的义务本位的法权观,是形成我国刑法主观主义的法律文化根源。现今刑法学界所说的刑法主观主义,是传统刑法文化与主观主义之合体。刑法主观主义在当下体现为对主观罪过过于依赖、对人身危险性过于关注,以及犯罪特殊形态认定中的主观倾向。刑法主观主义对我国刑事法治具有重大危害,它导致定罪量刑随意出入人罪,使得刑事规则主义的生成颇为困难,并且冲淡了客观行为的定型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影响极坏的冤假错案。要想减少并消除刑法主观主义的危害,必须把与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相融合的主观主义逐出刑法领域,取而代之的应是刑法客观主义。  相似文献   

11.
现代化的普适性和扩张性 ,决定了其在本质上反映的是文明的属性 ,代表着历史发展潮流的共性以及人类社会的普遍出路。文明虽然可以相互借鉴和移植 ,但作为文明精神底蕴的文化却只孕育于本国的传统土壤之中。古老的中华法律文明在留给我们灿烂的刑法制度传统的同时 ,也给我们留下了大量有悖于现代刑法文明的观念传统。因而传承刑法制度传统和超越刑法观念传统的并行不悖 ,决定了中国刑法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走向。为此 ,我们需要对中国刑法传统的现代价值进行认真的检视和转换性创造。  相似文献   

12.
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其学术标签虽似对立,其自我证立的思想资源却是共享的,二者都是在“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交织下展开的。而在两种刑法观的历史论辩中,双方最终都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论辩导向实践理性。如果说形式,里性致力于寻求法律的确定性,实质理性渴求于彰显法律的灵活性,那么,实践理性则倾心于构建法律的适应性。以“适应性”理论来检视两种刑法观的学术论争,我们会发现,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真正的分歧其实并不在于是否坚持刑法的形式要求,而在于对“形式”的具体判定。求同存异之下,“适应性”理论似乎能够解释两种刑法观共同的努力与贡献。  相似文献   

13.
违法性认识与刑法认同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冯亚东 《法学研究》2006,28(3):112-118
刑法规范具有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一体两面的双重功能——既是行为人指导行为的基本准则,又是司法者依法进行裁判的规则体系。生活中由于行为人总是受制于种种“前见”而选择自身行为,其对行为规范的理解往往同反映法共同体当下要求的裁判规范并不一致,于是便产生行为人在刑法上的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由于刑法上的双重规范意义同属于对同一行为的社区价值评价范畴,两者在社会主流文化价值观念上应当尽可能求取一致。因此,解决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应以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作为司法最终的裁判标准,同时注意发挥刑法裁判规范对应然价值及未然秩序的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现代化的发展阶段,长期存在的国家与社会高度统一的僵化模式正在趋于解体,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社会结构正在逐步确立。在此社会变革之中,立足于市民社会基础之上的刑法现代化运动受到普遍的关注。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在文化类型上的相异性使得中国现今刑法 (罚)文化自身蕴涵着“非现代性”因素,给刑法现代化践行带来了精神品性与制度建构上的双重障碍,在目前表现为一系列与市民社会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的文化特质。这些文化特质从整体社会结构上阻碍了我国社会的顺利转型与市民社会的整体成熟。我国刑法理论要摆脱传统文化的窠臼就必须在价值取向上进行转换,而该转换是立足于我国市民社会基础之上的运动。  相似文献   

15.
孙靖 《法制与社会》2013,(33):17-18
众所周知,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儒法两家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其中,先秦的儒家和法家更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作为一种统治政策,它们既矛盾冲突,又并立融通,共同为中华法系的源远流长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文比较了儒家与法家在刑法观上差别和相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儒法本质上是一家,都是典型的‘1人治”。在我国正努力完善法制。构建法治国家的今天,对先秦儒法两家刑法观进行系统地整理、研究、比较以及反思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6.
姜涛 《中国法学》2023,(5):27-48
我国现行刑法典及修正案在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上都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再法典化予以消解。刑法再法典化应以刑法法理为根本遵循,制定兼具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的永续模式的刑法典。这不仅需要从实质理性上实现法典编纂的系统性,坚守合宪性刑法立法观,正确处理禁止过度侵害与禁止保护不足所面临的重大争议,警惕和预防过度犯罪化悖论,而且需要从形式理性上确保法典编纂的多元性,形成“刑法、附属刑法、特别刑法”的三元结构。刑法总则再法典化涉及价值体系、定罪体系、犯罪分类体系、刑罚体系等四大体系的完善,后三大体系均在价值体系下统一塑造成为一个融贯的整体。刑法分则再法典化需要重点关注四类关键问题:借助刑法解法典化形成刑法渊源的多元存在;按照“人前物后”原则设置刑法分则结构体系;立足于时间刑法学实现罪刑关系的合理配置;改进“章少节多”“同质分立”的体系。  相似文献   

17.
哲学以法哲学为桥梁对刑法文化的发展和变迁有着重要影响。这些影响体现在:哲学中的一些基本命题塑造了刑法文化的气质;哲学上对法的问题的不同看法导致刑法文化向不同的方向发展;法哲学理论与法哲学流派的发展、变迁带来刑法理论和刑法学派的发展和演变。  相似文献   

18.
现代刑法是与古典刑法对应的刑法规范体系,因其扩张新罪名、引入新工具、出现新功能、带来新问题和付出大成本而备受争议。现代刑法发展中的从实害退化到危险、从明确到不明确、从区分到模糊、从谦抑到积极,分别带来对法益论、罪刑法定原则、法律体系、社会治理的重大挑战。现代刑法具有预防性属性,而预防性刑法具有强预防性刑法与弱预防性刑法之分。与强预防性刑法不同,弱预防性刑法追求刑法对社会的软性干预,警惕“变相双严”的象征性刑法,并强调借助立法实证区分危险与风险。弱预防性刑法应遵循比例原则,这既需要从观念上加大犯罪化立法阻力,也需要提倡“识别法益—确定该法益的侵害—查明对该法益造成损害的不当行为类型—确定没有替代性的监管措施或其他措施—确定刑法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大于消极影响”的犯罪化五步法。现代刑法的再法典化应当以弱预防性刑法为规范体系并沿着犯罪化阻力最大的方向前进。  相似文献   

19.
法典化制度下刑事判例的制度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典化制度下,建立一种与自身法律制度相适应的刑事判例制度并不会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相反,它反而可以保证刑法解释的客观性和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增强刑法的社会适应性的同时,维护刑法的安定性价值。在法典化制度下,刑事判例虽然不具有等同于法律的拘束力,但作为刑法解释的一种规范化模式,刑事判例对司法活动具有导向性的说服力。通过该制度,刑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有可能得到兼顾,司法知识获得自我积累和发展的机会,并为立法活动提供丰富的资源。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信仰的根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作为一种规范,不论是立法、司法都深深植根于某种特定的文化和社会制度中。它自身会受到该文化和制度的制约。但是,刑法必须体现人的一定欲求。因为,只有刑法的价值真正体现出对公民作为人的本身的价值关怀,才能得到公民的信仰,刑法自身才具有生命力。于是,我们看到刑法的信仰获得就是这样一个互动过程:刑法是保障和发展公民人权的大宪章,寻找到了公民信仰刑法的根基;同时,公民通过遵守刑法和维护刑法的价值坚定对刑法的信仰。刑法信仰的根基就在于刑法必须植根于人的欲求中,体现出人的欲求,不得违背"常情、常识、常理"。因此,我国现行刑法要想获得信仰至少必须做到:刑法价值真正的转变;刑事解释的公正;刑事普法的观念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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