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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69 毫秒
1.
正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穗环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为继续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适当扩大奖励范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修订了《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现予以印发实施。2017年5月24日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2.
正津政发[2016]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16年7月3日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  相似文献   

3.
正GZ032020010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穗环规字[2020]5号各有关单位:为继续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修改了《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现予以印发实施。2020年3月11日  相似文献   

4.
新政     
近日,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可获得最高万元的奖励。  相似文献   

5.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南京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季建业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14,(22):9-15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正>京政发[2015]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18日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外交部《对外文书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14,(17):21-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加快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实现,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正>津政令第23号《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0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黄兴国2015年10月14日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用于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政报》2023,(Z2):46-49
<正>津政办规〔202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3年1月30日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天津政报》2012,(17):22-23
<正>规法字[2012]272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测绘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测绘项目(军事测绘项目除外)的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  相似文献   

12.
<正>津政办发[2015]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9月3日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正>(2015年10月9日)沪府发〔2015〕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小城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小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镇保")是本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  相似文献   

14.
<正>津政办发[2015]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7月15日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市场监管委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方便市场主体准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GZ0320210018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21]1号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各执法单位: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农业领域监管,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2月23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6.
《天津政报》2023,(Z4):11-13
<正>津政办发〔202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3年3月8日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本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强化地表水环境管理,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正>渝府发[2015]6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19日重庆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加工贸易废料交易管理,保障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及其有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废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贸易生产过程中产生并需要内销的边角料、副产  相似文献   

18.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5年2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从业人员参与、行业监管、政府监察"的机制。  相似文献   

19.
正津政令第25号《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5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黄兴国2016年5月17日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  相似文献   

20.
《天津政报》2014,(19):5-11
现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行为,改进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等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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