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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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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玲 《法学研究》1988,(6):47-51
《民法通则》第8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据此,经营权构成了我国全民企业的合法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2.
《民法通则》第8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这只是一个原则规定,全民企业财产权问题并未彻底解决。目前正值新旧体制交替之际,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尚在探讨之中。因此对经营权仍需作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3.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由我国法律确立的有关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关系的经营管理制度。1982年通过的宪法规定:“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又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企业的经营权已以  相似文献   

4.
佟柔  周威 《法学研究》1986,(3):12-18
我国最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经营权是国营企业作为民事主体,对国家交给它支配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把企业经营权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权利,是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科学总结,为“搞活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正确认识并保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对于《民法通则》的贯彻执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拟结合我国已有的政策和法律,对企业经营权作一综合探讨。  相似文献   

6.
本文作者根据自己调查的材料,研究了国营企业租赁经营中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认为:(一)租赁经营合同关系是改革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传统民事租赁合同的特征,但又不同于传统租赁的概念。(二)作为租赁经营主体的承租人,由于在承租前的地位不同,在租赁以后,其权利义务也有差别,应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及承租主体的不同情况,决定何种企业采取何种租赁方式。(三)租赁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经营权是国家转移给企业的权利,承租人不过是代表企业接受并以法定代表人的身分行使这种权利。(四)企业租赁经营关系的客体并不是某项单一财产,而是企业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各项财产的集合,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此外,对租赁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如何实现企业租赁后的国家所有权问题,作者也都作了较充分的论述。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即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时间、地点问题,在经济审判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体上,它是确定财产主体和财产意外的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的基础;程序上,它是确定合同履行地解决管辖争议的关键。一、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亦即在所有权法律关系当中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变更意味着一方当事人所有权的丧失,另一方当事人所有仅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丧失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引起的原所有人丧失或脱离所有权的法律现象。财产所得权的取得,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某一民事主体对某项财产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朱继胜 《北方法学》2017,11(2):32-43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目标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此,须对土地经营权进行物权塑造。其途径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通过合同与登记创设"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定意义上仍然是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将该权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法律处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应将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负担在登记簿中加以记载,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相似文献   

9.
叶名怡 《法学家》2022,(1):172-190
本条中“民事法律行为”既包括财产行为也包括身份行为,既包括负担行为也包括处分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既包括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终未获追认、已成立终未获审批的情形,也包括法律行为未成立的情形。本条中“财产”包括一切可转让的利益,就权利移转型合同而言,财产返还请求权系物权性的回复原状请求权,它主要指有形财产的占有回复和权利簿册记载的回复。折价补偿请求权为特殊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在合同无效清算场合,应一般性禁用《民法典》第986条得利丧失抗辩规则。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缔约过失赔偿请求权,可适用于双方明知或应知合同违法、背俗而无效的场合。本条并非宣示性条款,它规定了三项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在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等特殊合同以及其他法律行为无效另有特别规定时,应各依该特别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10.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制度.对各类合同进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赋予法律上证据效力的一项重要业务.鉴证是某些国家行政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在其特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例如工商行政部门对经济合同进行鉴证,劳动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合法性,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予以改正,这种鉴证活动是一种业务指导监督措施.  相似文献   

11.
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确定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确认合同无效属法律对合同效力的价值评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而无效合同产生的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无效合同产生的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根据当事人知悉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三种具体情形分别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12.
成杰 《中国司法》2001,(3):34-34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约应先履行其债务,但在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债权实现时,先履行一方得暂时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也称为中止履行权或拒绝权,是大陆法系一项特殊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第68、69条关于先履合同义务一方有“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的规定,即属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制度的建构上并不一致。法国民法典将其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且仅对出卖人适用,并将其适用条件限定在买受人破…  相似文献   

13.
<正> 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不能只在法律上对经营权作一般性的规定或给经营权利一个较大的权限范围,而必须突破那种既承认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又主张所有权无限、前者不能对抗后者的理论,在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之间建立符合客观经济关系的法律关系,确立经营权的独立地位。经营权是否独立及其独立程度如何,取决于一定的生产经营形式。在个体或独资生产经营形式下,经营权不可能独立,而寓于所有权之中。在合伙经营者团体、集体经营下,经营管理在法律上开始有了  相似文献   

14.
优先受偿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的抵押物或留置物抵偿债权的权利.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民诉法第203条规定,作为银行贷款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务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  相似文献   

15.
目前,许多全民企业的效益滑坡未能得到有效制止,而大中型企业又面临着来自社会和其内部的重重困挠,活力不足。其中原因固然很多,笔者以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关系没有真正理顺;企业承包经营权未能得到真正落实。笔者试就此作一探讨。一、法律条文中的承包合同内容与企业经营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俐》[以下简称《承包条例》]第2条规定“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第4  相似文献   

16.
涉外经济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关系,称为涉外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系指合营、合作的当事人,或买卖、租赁、借贷、运输、承揽、代理、雇佣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经济关系的当事人。这种关系的当事人的双方,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他们构成债的关系,债权与债务相互对立,由合同或条约协议等予以明确规定,而由法律予以保障。这种涉外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上已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  相似文献   

17.
刘光祥 《时代法学》2014,12(5):75-89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并不能随意自由流转,采用转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农户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若采取信托的交易结构,则会引起信托财产的性质不够确定的问题。信托财产的不确定会直接造成信托财产权利主体的不同,甚至会影响信托的生效。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中,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会造成法律关系的不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不够明确,同时农民并不是直接的信托当事人,如此并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18.
新《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关于外贸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和对外经贸部91年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我国,对外贸易实行国家统一管理,按照法律和政策,只有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外贸经营权的外贸公司才有权利签订进出口合同,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是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进出口合同的,因此无对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需要进口或出口商品,须委托有该类商品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  相似文献   

19.
合同是商业往来中当事人采用的最广泛的交易形式。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合同会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合同法》也规定了合同解除制度。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效力,结束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行为。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总则部分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在涉外经济合同中可以适用外国法的原则立场,其主要精神是: 第一、肯定了可以适用外国法的原则。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涉外经济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法律,在法律适用上极易产生法律冲突。因此,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由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国际私法上称“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实行这条原则,既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交往,这是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客观需要,因为这一原则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在实行“意思自治原则”的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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