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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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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卷是加强律师辩护权的重要手段,是控辩平衡的必然要求,是被告人程序主体地位的现实体现,特别在我国国情下,阅卷权利体系的完善更是必须.我国刑事辩护律师阅卷难已为公认的司法顽疾,针对其在司法实践中的种种表现,结合新<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立法的总体设计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建构完善的权力体系;一是与之配套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
樊冰 《犯罪研究》2020,(2):105-112
完善辩护制度、保障律师权利已成为司法改革甚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权利行使遭遇一系列现实障碍,律师执业规范存在"边际"困境,律师申诉控告救济机制实效不足。检察机关需要认识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推动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步骤以及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必然需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应当从确保律师受托权,便捷律师会见、阅卷、调取证据,听取律师意见与异议,落实律师法庭质证以及探索律师执业豁免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3.
现在律师权利保障问题,特别是刑事诉讼律师辩护难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律师人身权利受到威胁等等问题使不少律师对刑辩尤恐“避之不及”。律师“刑辩难”之所以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无非是因为律师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了不少障碍,得不到人们的理解和重视——于是律师不满,被告人不满,明智的法学家也不满。事实上,律师制度乃是一国司法系统中很重要的一环。律师权利得不到保障,律师的活动受到过分的限制,司法系统就无法有效的运作,或者即使运作也不能充分反映出这个时代的诉讼基本价值。  相似文献   

4.
夏娟  曾就萍 《法制与社会》2010,(35):377-378
律师的阅卷权和会见权具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这两项权利行使还存在许多困境。面对困境,司法部门既要充分保障律师权利的充分行使,也要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利。  相似文献   

5.
阅卷,即查阅案件的卷宗材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律师帮助被告人行使辩护权,进行辩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保证律师阅卷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辩护律师阅卷的权利和义务有:第一,律师可以查阅除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记录以外的全部材料。第二,律师阅卷,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应当提供律师阅卷的场所。第三,律师可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的《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进行了完善和强化.律师上述权利的扩大,必将导致侦辩关系和控辩关系发生巨大变化。因此,律师如何正确认识这些影响和变化,如何正确运用权利防范风险,迫切需要重视与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律师制度实施过程中,律师的权利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使得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律师界一个热点的话题。笔者认为,律师的权利得以充分发挥需要具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需要各种相关法律的配套和完善,而绝非一两部法律自身就能够解决问题的。因此,每当看到有些律师或律师组织呼吁修改刑诉法和律师法的报道和评论时,笔者总认为,在目前刑诉法、律师法关于律师权利尚不能在司法实践中落到实处的情况之下,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律师法能够在司法实践中起到多大的作用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在律师强调自身权利得到保障的时候,司法人员的权利是否应当同样得到重视和保障呢?  相似文献   

8.
新律师法的颁布为解决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提供了立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人地位。但司法实践中对律师各项权利的侵害仍相当普遍。本文就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通信权、阅卷权、讯问在场权等主要的诉讼权利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9.
国家法律为保障律师执行职务赋予了律师一系列的工作权利和人身保障权利。这种职务性权利是律师以其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职务身份向社会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职业需要而享有的特殊权利。这些权利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必要保证,是为律师完成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任务所必须。随着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律师的权利逐步得到了维护和保障。但司法实践让我们感到为保障律师有效的履行职务,仍需要制订相应措施、完善立法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0.
律师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加之国家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使得律师在其业务活动中,接触各种秘密的可能性很大,涉秘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因此,须强保密观点,增强深密意识,严格保密纪律显得极为重要。保守职务秘密对律师来讲,既是一条重要的纪律,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慎之又慎。首先,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和公安司法机密。为了保障律师工作的开展,使律师更好地履行其职务。国家法律赋予律师以广泛的调查权、阅卷权,与在押当事人通信和会见的权利等等。因而,律师在执行职…  相似文献   

11.
本文分析了我国保护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及其律师诉讼权利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并针对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及其律师诉讼权利的设想。希望能够对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进一步提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梁淑军 《中国律师》2010,(11):69-70
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相似文献   

13.
刘森 《法制与社会》2012,(18):295-296
本文针对律师形象、律师行使权利的限制、律师地位等并未得到真正扭转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在立足于我国司法环境和立法体例的基础上,主要从律师执业现状,执业的客观限制以及如何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而提出相应的策略.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辩护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张冬梅 《河北法学》2004,22(6):93-99
以国际司法准则为标准来完善我国的辩护制度势在必行。首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被讯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其次,要修改《刑事诉讼法》第38条,废止《刑法》第306条;同时,赋予律师执业司法豁免权和保守职业秘密的特权,落实阅卷权,重新设置律师纪律诉讼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新律师法于2008年实施后,律师的阅卷范围扩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进一步加强,对于完善刑事诉讼的审前证据信息交流制度,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  相似文献   

16.
杜华 《法制与经济》2008,(22):26-28,30
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及法庭言论责任豁免权等权利进行了强化和扩大,并已颁布和施行。同时,新《律师法》的规定也对现行公诉理念和制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面对新情况,我们应逐步实现由强势、封闭、静态、保守的公诉理念向平衡、透明、动态、积极的公诉理念的转变,并同时确立证据开示制度,完善和发展提前介入制度及建立司法礼仪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法中尚未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权,但是从国际立法及其他国家的立法及实践看来,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权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我国现行法律对律师的阅卷权规定尚存在一定的弊端,应当在立法上对其完善,在侦查阶段赋予律师阅卷权,并对其设立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8.
关于陕西省律师执业“三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始终是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自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以来,律师执业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言论豁免权等权利在陕西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从总体来看,由于法治进程、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法修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现实中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在陕西省仍然比较突出,执业律师反映较为强烈。  相似文献   

1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20.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6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律师法》,是现行律师法施行10年来的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是充实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增加了对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增加了律师参与法庭诉讼活动责任豁免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解决律师在执业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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