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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论情节犯     
犯罪情节是构成犯罪事实的基本要素 ,包括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但在有的刑法分则中 ,关于情节犯的规定与其他类型的犯罪在犯罪构成上不相协调 ,有的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作情节犯的规定是没有必要的 ,关于情节犯的某些规定违背了刑法法定主义原则。因此 ,建议取消有关情节犯的规定 ,代之以明确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贪污贿赂犯罪中"数额+情节"的定罪量刑模式赋予了情节独立的评价功能,特别是提升了"从重情节"的地位。但实证研究发现:数额支配情节的罪刑配置关系依然存在,情节仍未获得独立的定罪量刑功能,更未补白数额标准提升留下的空白;相反,《刑修(九)》后,贿赂犯罪财产刑虽有所提高,但判处的人身自由刑的刑期大幅降低,对行为人有利的情节适用频率远高于不利情节,背离了从严惩治腐败的立法初衷。犯罪的本质与罪刑关系决定了数额在贿赂犯罪中的重要地位,但更应提升从重情节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丰富常见的从重情节类型,细化情节适用条件,降低真诚悔罪、退赃等从轻情节的地位,方能求得公平正义,实现严惩腐败犯罪之目的。  相似文献   

3.
盗窃罪在我国属于常见多发的财产型犯罪。盗窃数额对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具有关键的作用,立法上规定了“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及“有下列情形之一”几种情形作为定罪及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的认定盗窃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一个小的方面来谈一下对盗窃数额的认定。  相似文献   

4.
多次犯是刑法规定的以多次同种违法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是我国刑法中的特有概念。多次犯不属于特定的罪数形态,与连续犯等罪数形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据侵犯法益的不同,多次犯的范围应当重构,内容应当考虑将多次同种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其总额达到犯罪数额起算点即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5.
罗钢 《理论月刊》2014,(5):102-105
城市违法建设出售行为是目前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对此,地方司法实践有扩张适用非法经营罪的冲动和趋势。若深度解读非法经营罪相关司法解释的价值倾向,尊重司法解释演进中所形成的传统,结合情节犯中蕴育的刑法谦抑性原则,则可由此判断城市违法建设出售行为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即使司法实践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定罪处理,也必须按照司法解释中的双重审慎原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需要注意修改条文和刑法原则的一致性以及新罪名的及时确定性。在贪污受贿罪数额和情节并重模式中要考虑情节犯理论影响下的四大因素。加大惩处行贿罪的同时要避免在受贿罪从宽情节方面对刑法总则的违反,建议去掉减少损害后果这一法定从宽情节;行贿罪需要参照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设立数额标准,但不应舍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方面要件。我国应在立法上将贿赂犯罪标的范围从财物扩展到财产性利益,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刑法修正案本身的反思则不应局限于如何组合现有的修改方式,而应放眼整个刑事法领域的维度,推行经济犯罪(刑事)立法一体化的研究和落实。  相似文献   

7.
刑法中对于累犯在量刑时的规定是一种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而有关司法解释却将盗窃中的累犯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情节相结合,升格为更为严格的情节加重犯,从而适用更重的法定刑幅度,本人对此规定的合理性进行了研究和评析.  相似文献   

8.
作为数额犯的特殊类型,纯正数额犯中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某种犯罪以及属于该罪的哪一停止形态,应当坚持"先既遂,后未遂"的评价路径,并坚持既遂和未遂非此即彼的原则。对于纯正数额犯定罪意义上的"犯罪总体数额"外的数额,则需要在确定定罪意义上的"犯罪总体数额"及既选犯罪形态后,根据"犯罪总体数额"之外的涉案数额的大小等具体情况,在"犯罪总体数额"对应的法定刑幅度以内酌情从重适用法定刑。  相似文献   

9.
身份犯新论     
徐留成在《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9期撰文认为,身份犯是一类犯罪,并非指一类犯罪人。作为一类犯罪的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包括自然人刑法身份与单位刑法身份。类罪特征、  相似文献   

10.
<刑法>广泛使用"情节"一词,由于我国立法、司法机关没有对该词作立法司法解释,因而备受学者关注.从文理关系的角度分析,<刑法>第六十一条中"情节"一词的立法含义是对量刑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准确理解"情节"一词的含义,科学区分它的类别,是正确定罪处罚的前提和条件之一,对司法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强奸幼女”问题的症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最近,最高法院做出了一个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解释招来了很多反对与谴责之声。最主要的反对理由是:没有一个强奸  相似文献   

12.
1997年《刑法》以数额为中心的定罪量刑标准缺乏社会适应性;各法定刑量刑幅度交叉现象严重;贪贿犯罪刑罚减免规定存在"宽严皆失"的弊端;生刑与死刑差距过大,资格剥夺措施一直缺位。《刑法修正案(九)》虽针对诸多问题作出了调整,但贪污与受贿的关系、终身监禁的落地实施等问题仍有待研究。为此,应降低贪贿入罪标准,扩大地方自由权,以无期徒刑重构终身监禁制度,厘清贪污受贿关系并严密刑罚裁量情节,废除贪贿犯罪刑罚减免制度。  相似文献   

13.
终身监禁的设置是为了弥补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之间的空挡,通过对贪贿犯罪中死缓适用的变化量实证分析发现,终身监禁并没有弥补空挡,反而是普通死缓适用虚置的原因之一;同时发现终身监禁适用的数额跨度过大,无期徒刑与普通死缓的数额适用区间存在重合,普通死缓的数额适用空间被压缩,其原因在于立法与司法解释没有明确死缓与终身监禁的适用标准界限。通过厘清《刑法》第383条与《解释》第4条的逻辑与内涵,扩大贪贿犯罪中死缓适用的数额区间,量化"特别重大损失"从而可以解决贪贿犯罪终身监禁适用下死缓虚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蔺剑 《公安研究》2009,(12):21-24
实践中,走私犯罪是根据偷逃应缴税额认定罪与非罪、罪责轻重的,犯罪情节往往被忽略。《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表明犯罪情节也是定罪量刑的依据。走私犯罪情节是与偷逃税额相互补充的量刑标准,是实现刑罚个性化的基础,全面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对走私案件的侦办工作中,应转变观念,重视收集犯罪情节证据,善于利用犯罪情节证据处理疑难案件,并在进入司法程序时注意充分体现犯罪情节证据的表述。  相似文献   

15.
张永 《公民导刊》2013,(7):42-42
<正>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笔者认为,酒驾只要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两项限定条件,就不认定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刑法第133条关于醉驾为犯罪的规定,已经考虑到了其行为的危害程度,因此其规定的是醉驾,而不是酒驾。醉驾与酒驾的区别就在于醉驾是在饮酒达到一定量后的状态,本身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危害程度,所以应当定罪。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以上的,应当入刑,追究刑事责任;80%以下的造成危害的应  相似文献   

16.
论数额犯罪     
刑法理论对数额犯多作形式上的理解,认为数额犯所以为罪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践上则干脆认为数额犯是有着明确定罪标准的犯罪形态。本文从刑罚的可能性角度认为,数额犯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犯罪形态,是我国犯罪概念的立法体现,是我国犯罪构成的司法表现,“数额较大”的本质是发动刑罚的可能性,对于数额犯所表现的那种危害社会的行为而言,其罪与非罪的变化不是质的变化,而是刑罚对其法益的量的限定,也是人权对刑罚权的限定。是刑法最终的对行为人不法的结果无价值的实质评价。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力之间应该有明确的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所作的涉及具体犯罪定罪标准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的解释属于越权解释,故此,应该立足于上述"两高"机关的解释能力以及法治国家的要求对法律解释权的宪法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杨大伟 《求索》2012,(11):170-172
近年来发生的诸多社会案件及其司法裁决折射出了我国司法量刑改革之困境。2010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将量化方法引入量刑机制以限定法官自由裁量权,但这种量化方式与我国目前以衔接式为主的"唯数额论"定罪量刑模式不相协调,这导致诸多特定案件无法实现个别化正义,量刑结果与社会公正情感相背离。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刑事立法中改变"唯数额论"的量刑模式,提倡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立法定罪模式。在刑事司法中,打破以数额为主的量刑方式,降低数额在量刑中的作用,加强量刑中对犯罪情节的考量,在相对灵活的量刑机制内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实现法律正义。  相似文献   

19.
正新华视点·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  相似文献   

20.
邓多文 《理论月刊》2009,(6):129-132
我国现行刑法初步构建了董事忠实义务的刑法调控机制,但是该机制存在规定的激进与缺漏、有违平等原则、过分突出犯罪数额的作用以及与犯罪新形势不相适应等立法缺陷.完善立法的思路是:刑法调控应与公司法相协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充实酌定情节要件,增设背信罪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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