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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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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带有刑事赔偿内容的刑事申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带有刑事赔偿内容和刑事申诉内容的“交叉”案件。如何处理此类案件,法律并未作出明文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常用下列方法处理此类案件:第一种做法,为先申诉后赔偿,即将“交叉”案件分为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两个案件,先进入刑事申诉复查程序,等刑事申诉复查结案后,再进入刑事赔偿程序。第二种做法,为一并审查,并在确定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作出复查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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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箱     
未确认刑事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出具何种文书?编辑同志:  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请求赔偿的被侵权事项决定不予确认,应怎样制作法律文书,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制作刑事不确认书;另一种观点认为,高检院规定的检察机关刑事赔偿诉讼文书样式中没有刑事不确认书这种法律文书,所以应制作刑事确认书。至于不确认结论,可以在刑事确认书最后的确认结论中说明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请问,这种情况应怎样制作法律文书?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检察院罗向阳罗向阳同志:  国家赔偿法…  相似文献   

3.
自《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按照《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办理了一些刑事赔偿案件,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贡献.但在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由于《国家赔偿法》规定不明,使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上级检察机关和下级检察机关、本级检察机关内部刑事赔偿部门和原办案部门之间在赔偿理念、认识标准方面不能达到一致,  相似文献   

4.
《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深圳怖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积极开展了刑事赔偿工作,办理了一批刑事侵权确认和刑事赔偿案件,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严格执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但由于刑事赔偿工作还是一项新的业务,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同时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过程中也发现执法各环节的一些问题都有待克服。为了有效防范和减少刑事赔偿案件的发生,笔者现就深圳市自1995年以来办理的刑事赔偿案件的情况,作一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199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  相似文献   

5.
不公正的司法解释——刑事疑案赔偿问题之检察解释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赔偿中的“刑事疑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对刑事疑案是否应当予以国家赔偿,理论界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而折衷说认为,对于刑事疑案,应视具体情况来决定赔与不赔。这种观点不仅得到一些学者的肯定,而且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1月6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高检《规定》)第8条规定:“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做出的逮捕、…  相似文献   

6.
姚军 《法制与社会》2013,(16):50-51
我国现行新修订《国家赔偿法》中的行刑事赔偿制度赔偿范围较窄,精神损害赔偿金覆盖范围较低,刑事国家赔偿制度存在的缺陷,不利于对国家赔偿案件中受害人的保护应不断完善刑事国家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为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规范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以下简称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制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赔偿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赔偿的原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  相似文献   

9.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为、法(试行)》,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确认、受理、复议、执行、附则等内容。《办法》要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实行专人审查,承办部分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制度。《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根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给予赔偿。对错拘、错捕,刑讯逼供或暴力行为、违法使用器械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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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规范刑事赔偿案件的办理,及时执行生效的刑事赔偿决定,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现就确定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  相似文献   

12.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不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将该案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由于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早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存疑案件、存疑无罪案件是否应当给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司法界、法律理论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一。  相似文献   

13.
刑事赔偿程序是开展刑事赔偿工作应遵循的步骤和方法,对于保障刑事赔偿的顺利进行,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赔偿程序仅作概要的规定,而对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程序更缺乏具体的规定。为弥补立法空白和指导办案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12月发布《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基本上属于程序性规范,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提供了统一的准则和操作规程,在刑事赔偿实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暂行规定》也存在欠缺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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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司法机关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分别作撤案、不起诉和判决无罪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因证据不足撤案、不起诉或判无罪而引起的刑事赔偿案件不少。然而,在《国家赔偿法》中,对这类案件的刑事赔偿则没有明文规定,致使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处理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刑事赔偿中,认识上产生严重分歧,工作中矛盾突出。人民法院认为应予以赔偿,直接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 (1998)培他字第 10号复函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撤销案件,不能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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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实行专人审查,承办部门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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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回避的范围王建中《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的程序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在实施《国家赔偿法》的具体办案程序中,必然要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回避问题。在办理错拘、错捕、错判刑事赔偿案件中,坚持严格的回避制度是保障请求赔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的必要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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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宏图 《天津检察》2009,(5):69-69,68
刑事赔偿的确认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赔偿申请进行是否应予赔偿的审查确定。刑事赔偿的确认是刑事赔偿的前置程序,刑事赔偿请求只有经过依法确认存在违法侵权事实才能进入赔偿程序。存疑案件是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实施后,《刑事诉讼法》又作了较大的修订.所以对存疑案件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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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2,(10):2+51
问:本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规定是对人民法院在刑事赔偿程序中审查处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予以规范。因此,本规定所指的国家赔偿案件(不包括行政赔偿案件,下同),仅指刑事赔偿案件和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即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8条、第21条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 ,但对作出无罪处理的刑事存疑案件是否会导致刑事赔偿问题 ,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均未涉及。执法中对疑罪赔偿问题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 ,存疑案件的当事人具有犯罪嫌疑 ,有证据证明其有罪 ,只是因已有的证据尚达不到定罪的要求而推定当事人无罪 ,因此不存在刑事赔偿问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 ,存疑案件的法律后果是作无罪处理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无罪赔偿”原则 ,应当予以赔偿。究竟孰是孰非 ,本文拟对此作一探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关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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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公正执法。然而,立法上的明确并不能避免实践中法律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对赵某某刑事赔偿案的评析,一个因鉴定结论有误而被羁押,起诉后又被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当事人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案例进行了探究,并从鉴定意见证据制度、刑事赔偿归责原则及刑事赔偿免责情形等三个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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