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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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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刚 《当代审判》2003,(1):41-42
诉讼是解决纠纷、平息争端的一种手段。诉讼中的法官作为裁判者应当是处于中立地位,通过主持庭审,.从而判明是非对错,最终作出判决。然而,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发现客观真实,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无法查清真相、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案件,法官不能因为事实无法查明就拒绝裁判,必须根据证明责任来确定纠纷双方的责任,从而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2.
冀宗儒  孟亮 《证据科学》2013,(3):314-324
民事案件的裁判,法官首先应当以证据作为工具,确认案件事实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资料;而在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则需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这是法官做出判决时可供使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前者是法官在认知了案件事实后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后者是法官无法认知事实时,运用法律技术作出裁判。证明责任裁判是司法的一种无奈选择,因此,法官作出证明责任裁判时应慎之又慎。为了改变现实中对于真伪不明、证明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认识上的众多误解,在判决的表述方面,应突出证明责任裁判的特性要求。  相似文献   

3.
事实认证在裁判文书中占有重要地位 ,是裁判文书中的重要段落。“以事实为根据”作为审判原则之一 ,体现在裁判文书中就是事实认证部分的表述。事实认证部分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 ,决定了裁判理由和裁判结论的正确性、公平性、合法性 ,它是裁判理由和裁判结论的基础。事实不清 ,事实认证部分就会有错 ,有假 ,有矛盾。事实认证部分是法院司法审判法定过程的记录 ,也是衡量或检验法院对案件事实查清程度或对审判工作是否认真细致的镜子 ,同时反映了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事实认证部分还体现审判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审判思想以及体现审判中…  相似文献   

4.
应加强裁判文书的法理论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裁判文书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说理,偶有一些判决为之,往往也借墨如金,浮光掠影,甚至言不中的。因此,裁刘文书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在判决书中,说理部分主要是以“本院认为”为引子,它建立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争议意见进行归纳与评析,对应适用的法律规范及其法理学依据进行论证,是衔接事实认定与判决主文的逻辑过渡,反映了法官审理案件和作出裁判的法理思辨、法律适用的全过程,最能体现法官的思辨决断及其客观公正程度,也是最见法官法律思想素养及文化素质之处。而其中的法理论证又…  相似文献   

5.
李琴 《中国律师》2007,(3):70-73
1999年7月,广州市海事法院一改传统“本院认为”的判决书理由表达方式.直接标明法官个人意见。其具体做法是.将“本院认为”改为“合议庭认为”或“本审判员认为”。如果合议庭成员意见一致的,表述为“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如果意见不一致则表述为先写“XXX审判员、XXX审判员认为”。再写“XXX审判员认为”,最后写“合议庭根据多数意见作出如下裁判:”。广州海事法院的这一做法拉开了我国裁判文书“公开合议庭成员不同意见”的序幕。  相似文献   

6.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是法官裁判的依据。但在审判实务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本文结合案例论证如何在“事实不明”案件中正确适用经验法则,并结合事实推定、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国家的法律作出裁判的书面文件,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文书制作方式上的改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人民法院纷纷推出裁判文书改革举措,本无可非议,然而,如果把“本该如此”的做法也称之为“改革”的话,恐怕有舍近求远、本末倒置的嫌疑。我们不妨看看近期见诸报端的两条“改革举措”:——“为了帮助犯罪分子认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致力于搞好刑事审判的延伸教育,近期,该法院刑事审判庭推出法官忠告措施”。据“法官…  相似文献   

8.
一、设置合议庭的内在机理及其功能 (一)追求裁判事实基础客观化 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无疑应当以裁判基础的真实性为基本前提,裁判基础(对事实的认定)的真实程度越高,裁判的公正性也就越高。尽可能地克服法官在认定事实中的“意志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的接近案件的客观真实,使法院裁判客观化,是设置合议庭制度的内在根据之一。因为在合议庭共同认定事实的情况下,每一个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逻辑思维过程中,既包括有客观的、合理的成分,同时也必然含有法官的“意志性”和“创造性”。在许多情况下,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中所包含的主观  相似文献   

9.
祝发东 《海峡法学》2012,14(3):107-113
我国法院的法官是以法律规定为大前提,以案件事实为小前提,得出作为结论的裁判。司法三段论为裁判的作出提供一个大的框架,法官的各种裁判思维都应当在此框架内运行。合法性、正义性、社会效果、司法政策和利益考量等影响法官作出裁判的因素,通过影响法官选择不同的大前提,判断涵摄能否形成及小前提能否得到证明等环节来影响裁判。建立并完善心证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水平,有助于规制法官的主观因素,克服司法三段论的局限性,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诉讼过程是重现事实的过程,但对于已发生的事实,证据所起到的证明作用往往非常有限,并且受当事人举证能力的影响甚大。尽管多数案件根据诉讼各方所举证据便能查清事实,但仍有部分案件到辩论终结前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证明责任是解决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时的裁判规则,直接关系到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熟悉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对于正确处理一些疑难案件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1.
改革法院裁判文书,重点是事实和理由部分,突出在判决书中说理的功能,在这一环节中写明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案件的证据,阐明法院对证据是否采信的理由以及引用的法律条款,事实、证据与法律条文的有机结合,全面反映庭审过程,是反映改革后的法律文书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法官能否通过程序公正的庭审过程作出公正的判决,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信服是裁判文书改革所要达到的价值标准。  相似文献   

12.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13.
证明标准问题之司法实务考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明标准是指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联系应当达到何种程 度才能认定案件事实,也就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 最低证明要求。可见证明标准问题是司法实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过去我们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活动中都很少有意识地去关注这个问题。但是,从司法过程来说,法官审案必须首先要查明事实,而事实是否查明必然就有一个评判标准和界限的问题。可见,无论我们关注与否以及关注的程度如何,证明标准问题都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于司法活动之中。笔者最近查阅了134个案件(其中刑事60件,民事 63件,行政 11件),对司法…  相似文献   

14.
余瑷 《法制与社会》2012,(21):239-240
众所周知,正确审理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最大程度还原案件事实情况,证据则是实现该还原工作的途径,在素件处理过程中证据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作为当今法官行为准则之一的证据裁判性原则要求法官必须根据证据对案件做出裁判,而这里就出现了问题症结所在.法官断案的依据需为案件证据,但证据认可与否、证据所能证明的是怎样的事实情况以及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等断案的前提是否也和法官内心判断相关联.关联性有多强,理论和司法实务界一直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看法,进而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曾出不穷.本文将就此问题阐述自己的些许观点,重点探索证据裁判性原则和法官自由心证的内在关系与外在关联.  相似文献   

15.
民事判决书主文的表述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判决书主文即判决结果,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认定的事实和引用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实体性的处理决定。判决主文是法院裁判的具体内容,是整个裁判的落脚点和文书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法官能否依法、  相似文献   

16.
肖芳 《法学》2012,(2):103-109
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显示出了滥用"外国法无法查明"的倾向。法院往往轻易地作出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从而最后在案件中适用法院地法。这一倾向的形成原因主要在于外国法查明责任的概念和制度的缺失以及将外国法当作事实来对待的观念和倾向。为了控制这一不良倾向,我们可以从立法上对法官查明外国法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从司法实践上对我国基层法院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出 “优势证据”源自英美法系,近年来,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这一概念被引入到民事审判的实践中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为“明显优势证据”标准,即在事实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  相似文献   

18.
朱敏玲 《法制与经济》2010,(7):61-63,70
在以“司法三段论”作为案件审理主要方式的我国,事实认定自然是法官裁判活动的必经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所有与争议有关的重要事实都必须在适用法律并做出裁判之前予以查明或确定。然而,在事实和法律之间,事实问题无疑“是司法上由来已久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法令承认提供的事实并根据事实来宣布指定的法律后果。但是事实并不是现成地提供给我们的,确定事实是一个充满着可能出现许许多多错误的困难过程①”。本文对案件事实的含义以及与其他一些相似相概念之间的辨析等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张任德 《法制与社会》2013,(33):114-116
司法能动性之核心在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官通过时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及时对案件作出裁判。在刑事审判实务中,存在着有些法官办理金钱案、人情案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由此口滋生的司法腐败严重地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由鉴于此,应当从立法上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通过完善现行公开审判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推行法院判决书上网等措施,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限度进行有效监督,实现良性的司法能动。  相似文献   

20.
证明标准是法官在判断案件事实是否得到证明时所把握的标准,证明评价是法官评价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是否已经达到能够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存在的一种活动.证明标准的设置越科学,法官证明评价的活动会越顺利,反之则越困难,从而拒绝裁判或者绕开证明问题进行裁判的可能性就越大.法官可以通过要.求当事人承担更多的或较少的主观的证明责任,或者通过适用或不适用客观的证明责任规范,来抬高或者降低证明标准.在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中,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都有着进一步主观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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