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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佛道三教合一是中国文化史上极为宏大的事件。儒学之所以能在三教合一中发挥主导作用,与其主要内容及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有极大的关系。儒学的主导作用既体现于三教合一的历史进程中,也体现于三教合一中佛道对儒家思想的吸摄中。三教合一的本质是佛道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向儒学的妥协,实质是儒道佛三者在儒家伦理主导下的伦理归一,这个归结点,就是儒家伦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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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都会受到孔子的影响。儒家肯定现实人生,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态度对国人影响深远。儒家经历了千年文化传承,既保存了孔子时代儒家的基本精神,也有新发展。但是,我们对儒家思想的发展脉络仍不甚清楚,对汉武帝"罢黜百家"之前的儒家思想的变化发展进行简单地概括得出儒学生命力旺盛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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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儒学与犹太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就会发现犹太文化充满宗教与他律色彩,而儒学基调则偏向人本主义与自律,受双方文化形态影响,中犹传统"利义"之辩下的商业观及行为准则各具特色。中国传统商道带有浓厚的儒商色彩,亦儒亦商、由贾入儒;而犹太商道则蕴涵着流散史的烙印以及对上帝契约的尊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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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学术发展规律论,是指黄宗羲对客观学术发展总体规律的总结,后人可将其概括为"一本万殊"。黄宗羲对"一本万殊"学术发展规律的总结是在一定的认识论基础上产生的。所谓"一本",是指以儒学为学术之大宗;所谓"万殊",是指以儒学领域不同学说为"万殊"之学。同时,在对"一本万殊"学术发展规律的认识下,黄宗羲还提出了"万殊总归一致",看到并主张儒学领域不同学说之汇通与融合。黄宗羲的学术发展规律论,为当时学术环境中儒学发展多元化格局的合理性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同时,也对研究当代思想文化领域学术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积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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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就中唐儒佛关系史而言,很有典型意义。安史之乱以后伴随国家政治权威的失序,思想领域内也发生着激烈的论争和调整。儒家士大夫对李唐王朝长期以来所坚持的三教并奖的政策开始做出了理论上的反思。在儒佛既相互融合又相互冲突的大趋势下,元和间的士大夫内部逐渐衍生出了两种佛教观。以韩愈为代表的一方,视佛教为"异端",要求反制佛教,清除佛教的现实危害,重塑儒家的思想权威和秩序。以柳宗元为代表的一方,积极寻求儒佛义理的契合之处,要求"统合儒释",从佛家理论中寻找可供儒门利用的思想资粮。儒家士大夫如何处理自身同佛教的关系,是中唐三教关系中颇为多彩的一页。试图比较韩、柳二人的佛教观,以展现两种观念的契合、差异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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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树林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6):120-126
利玛窦是中国天主教史的奠基者,也是第一个取中国式名字的外国人.对于其中文名字"利玛窦"来源及涵义,自晚明至今存在多种诠释.本文认为,"利玛窦"="利玛+窦":"利玛"乃Matteo Ricci各取前两个字母""Ma"和""Ri"之音译;"窦"本应为"老窦",取自粤方言"老(豆)窦",原意为"父亲",用采称谓神职人员,可以引申为"神父",这恰与利氏之"神父"身份契合,"利玛老窦"即"利玛神父"之意.同时依中国人名用字习惯,将"老"字去掉,即为"利玛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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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志杰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9,(3):123-128
著名耶稣会士利玛窦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的地位以及所做的贡献,学界已有相关研究,但关于利玛窦在华经济活动及其经济伦理观的研究,学界所论不多。利玛窦作为第一批进入中国的耶稣会士,其生活状况、经济活动与世俗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秉持"量入为出""谨慎地消费每一个铜板"的原则,探索出适合中国教会发展的支出原则。他"受俸不做官",开传教士供职朝廷之先河,体现了"以出世之精神,做入世之事业"的传教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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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苏民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6,(4):110-121
李贽晚年阐说《诗》义、发挥《学》《庸》、精研《易》理,似可看作是对利玛窦以基督教义来“合儒、补儒、超儒”的回应;他以华夏民族为天神之子,是对罗明坚宣扬的“圣灵降孕而生耶稣说”的回应,亦似可看作力图使基督教信仰中国化的最初尝试;以孔子“敬鬼神而远之”之义来批评各种求媚于鬼神的迷信活动和假道学的大言诓人,畅论不可谓祭天为祭理,亦不可谓祭气,是对利玛窦学说的发挥;其《明灯道古录》着力表彰与基督教哲学最近似的墨子学说,似乎也有寻求与西学的会通、使基督教信仰中国化的意味;其最后一部重要著作《九正易因》,从“万物统以乾元”推出“人人各正一乾之元”,因而“各具有是首出庶物之资”,更展示了一种以哲学代宗教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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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2013,(6)
"内圣外王"是以儒学为主脉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其以"人性善"为前提的政治设计,将本属于道德领域的"善的评价",移植为政治领域的"善的操作",赋予了"内圣"者以"外王"方式不受限制地操作"善"的治权,无法避免掌权者以"善的名义"侵犯、扼杀"善"这种人治悖谬。这正是早期道家反思、批判儒家,并要求祛除圣王政治,主张"法自然"、官"无为"、民"自化"、行"制衡"的深刻立意所在。然而,历史没有提供道家输入法家制度建构因子的机缘。先秦儒家无限丰富的"仁政"想象,长期窒息于君主专制王政学说体系之下,无可挽回地扭曲变形,走向自身的反面,给后世特别是当代中国政治建构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警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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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逸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5):97-99
儒、道、佛三家都反对虐待动物,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儒家各个时期的代表人物都反对虐待动物,即便是杀食,也反对给动物造成无谓的痛苦。道家将人与万物的生命视为自然的过程和现象,否认人类具有超越万物之上的权力和地位,较之儒家,其反对虐待的态度更加强烈。在中国三大文化传统中,佛教在反对虐待动物方面不仅具有最为系统的思想观念、最为坚决而彻底的立场和态度,而且还将救助动物作为一种宗教修行开展了广泛的实践活动。因此,不忍心看到任何动物遭受杀戮,对任何形式的生命都充满关爱和敬畏,才是对中国文化传统的真正尊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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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农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4,(5)
现代新儒家不仅深入诠释了传统儒学的心性智慧,而且做了传统儒学没有做过的事情,那就是构造系统的文化-历史哲学。现有研究对这种理论努力的特性缺乏仔细解释。对于儒家传统来说,高明的心性智慧与实际中国社会与文化之间的距离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近代中国形势赋予这个问题以新的严重性。对梁漱溟的分析,显示这个问题的压力如何促使他构想关于中国文化与人类历史的哲学,从而表明理解这个问题如何能帮助我们理解现代新儒家的思想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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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义利之辩"是儒学的核心学说之一。从孔孟延续至明代,对士和士大夫阶层而言,一直奉行"重义轻利"、"见利思义"的义利相对立的"义利离"之思想宗旨。林东城的"义利观"从"道殊相济,趋利义行"出发,遵循"尚义好礼,以义主利"的原则,进而认为"义利之辩"是"君子进德之几",若能"知止之几",足以"励世廉贪"。林东城是明代新"义利说"的重要代表,突破了传统义利观"义利离"之旧说,由以"士和士大夫"为立教对象转向对"四民"立教,由"义利离"转向"义利合"。士商"异业而同道",士与商社会阶层的交互影响,促进了新的价值观念的产生,对明清儒学的内在转向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