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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医学鉴定的法律规定尚不够规范,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存在很多问题。要规范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就应加快刑罚执行方面的立法完善,规范保外就医等执法行为;建立统一的保外就医鉴定机构准入制度,改变当前鉴定机构的乱、杂局面;针对保外就医出现的新情况,建议尽快构建《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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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刑法制度,保外就医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当前保外就医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当前保外就医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1.1鉴定程序规范缺失《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罪犯保外就医申请鉴定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医院环节的鉴定程序、鉴定医院及医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但对带押干警与鉴定人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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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办理程序不合法。《刑诉法》和《监狱法》对办理罪犯保外就医的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亦对办理罪犯保外就医的程序亦规定得明确、具体。据调查,某监狱在办理罪犯保外就医时,有的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而是监狱某领导签字后就对罪犯实施了保外就医,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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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成功侦破了一起违法保外就医案件,由抚顺市南花园监狱监狱长、干警和医院的医护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相互串通、共同参与的职务犯罪腐败窝案暴露于阳光下。2011年底,东港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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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部分内容与现行的《监狱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医学科学的发展存在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医院环节的鉴定程序和制度规范缺失,易导致鉴定工作的随意性和权力滥用。(2)保外就医鉴定标准欠科学或滞后于医学发展,易导致鉴定依据不客观、局限或不明确、歧义,诊断标准不统一,不具有可操作性。(3)法律责任不明确,即医院及其鉴定人员、保外不就医的病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缺失。保外就医鉴定工作是科学性很强的执法活动。严格的程序制度是公平正义、规范鉴定的基础,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应是科学的操作性规范,法律责任是对权力滥用的预防和制约。因此,应当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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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制定了三十条规定,在具体实践中,有些法医及医务工作者对部分条文的理解不甚一致,由此产生了不是对标准卡得过严,就是将标准放得太宽的情况。本文就部分疾病的鉴定条文提出一些见解及应把握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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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查经济罪犯违法保外牛正良保外就医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的一种,是我国法律保障犯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人道主义原则的一个重要规定。但是,当前保外就医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经济罪犯被违法保外就医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经济罪犯被违法保外就医,一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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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乙型肝炎及其传染性的法医学鉴定主要是犯罪分子需保外就医时提出的常见病毒性传染病.现就我中心受理的两例病毒性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及其传染性的法医学鉴定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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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保外就医是在押罪犯因病获准在外医治的一种司法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监狱法》第25条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疾病条件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对保外就医的法律监督.2004年福州市监所检察部门委托福州市院检察技术处对2002—2004年“罪犯保外就医”的相关医学资料进行审查。本文结合这次审查的情况.对当前罪犯保外就医鉴定符合率较低的原因进行剖析。希望对完善和加强这项鉴定活动的监督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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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有若严格的规定和完整的程序,充分体现出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的特征。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因保外就医工作引发的法律案件。加强时保外就医工作的监督检查再一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介绍了我国现行保外就医制度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案例分析着重论述了如何运用监狱检察制度规范保外就医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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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探索当前我国保外就医的特点,揭示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探讨保外就医的审查过程中法医学鉴定的必要性。方法两名研究人员从1992—1997年6年期间的司法鉴定资料中筛选出与保外就医有关的法医学鉴定案例,三名研究人员根据既定条件确定研究对象,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符合条件者共54例,主要年龄范围为20—50岁,罪名分类发现经济性犯罪明显多于非经济性犯罪,前者51例(94.4%),后者3例(5.55%)。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的理由以单纯病名和主要症状者居多,少有提出辅助症状者,法医学鉴定表明检查结果与申请理由一致者为14例(25.92%),不一致者为40例(74.04%);进一步鉴定揭示患有疾病确需保外就医者仅为3例(5.55%),而无需保外就医者高达51例(94.4%),其中无病者32例(59.25%),夸大病情者19例(35.18%)。结论本研究提示当前保外就医中犯罪装病、夸大病情等现象明显严重,这与保外就医所经历的中间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有关。因此,单纯以医疗系统进行保外就医鉴定是难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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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只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规定了条件与义务,并规定了对保证人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但对服刑罪犯保外就医是否需要保证人、保证人的条件与义务及法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0年制定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人(即保证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第十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