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自白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因为它对案件具有证明功能,而且对于侦破案件非常经济,还能表现被追诉人的道德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强制性自白被废止,任意性自白规则得到确立.在中国,法律严禁强制性自白,但司法实践中,以刑讯等强制性手段逼取自白却屡禁不止,侦查机关和法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我国要实现自白任意性,就需要侦查人员改变观念,要增强侦查人员的权利意识,遵循法定程序,注重收集物证等证据,不把自白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时,法院要发挥重要作用,惩罚违法的侦查人员,对于刑讯的自白要坚决排除,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缺乏任意性或具有非任意性怀疑的自白,不具可采性。以自白具有任意性作为取得证据能力的要件,现在已经为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所共认。我国应确立自白的任意性规则,以进一步实现我国诉讼的民主化。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实供述为被追诉人的义务,但也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二者存在冲突。将如实供述设定为义务虽然符合探明案件事实的刑事诉讼目的,但相应的权利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容易侵犯被追诉人的权利。为此:应当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侦查人员权利告知行为,保障被追诉人的律师帮助权;进一步完善供述自愿性的保障机制,以自愿性供述为前提,平衡刑事诉讼中公权力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关系。  相似文献   

4.
保证口供的任意性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重要体现。目前两大法系国家对于自白任意性规则的落实有着不同的做法,而要求供述出于任意,排斥非法的取证方法,乃是各主要国家的共性。安全与自由是自白任意性规则的人权价值基础,个人自由应优位于公共安全,沉默权可看做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个方面。针对我国关于自白任意性规则的法律规范的不足,应赋予刑事诉讼被指控人有限制的沉默权,落实公民在宪法意义上的人权,逐步具备承担国际人权公约下的国家义务的能力。  相似文献   

5.
无罪推定权利的本质首先是一项人权,其次,它是一项基本人权,再次,无罪推定权利是一项宪法性基本人权,最后,无罪推定权利是被追诉人的一项具有宪法性质的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我国即将实施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在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这是对被追诉人无罪推定权利的肯定和保护,有助于被追诉人无罪推定权利的进一步实现。  相似文献   

6.
程序性辩护是辩护方行使诉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直接目的是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从而使违法者遭受某种程度的惩罚和制裁,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不容乐观,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存在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缺失的现实,构建和完善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7.
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被追诉人的防御权利被克减,检察官主导作用得到强化,原本不均衡的诉讼结构进一步向控方倾斜。由此导致认罪认罚协商偏离了制度预设的“权力—权利”双向互动,成为检察官权力的单方行使和被追诉人的义务履行。“认罪认罚”权利的义务化使得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受到质疑,从而动摇了认罪案件定罪的公正性基础,引发无辜者被追诉的潜在风险。因此,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遵循权利化的改革逻辑,从平衡两造结构出发,增强被追诉人的权利防御和平等武装,保障被追诉人的程序选择权、认罪认罚反悔权、上诉权和救济权,以及探索值班律师辩护人化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8.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规范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背景下侦查人员履行诉讼职能的重要手段,是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侦查人员出庭的诉讼地位是特殊证人。为了化解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难题,侦查人员应当规范取证行为,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取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立法应当赋予侦查人员作证豁免权,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应当改革现行考核机制,用定罪率替代破案率,并将法院对证据的采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相似文献   

9.
任意侦查的标准具有局限性。侦查的强制性分为外在强制性和内在强制性。秘密侦查和公开侦查中的任意性体现了现代侦查的深刻矛盾,使任意和强制具有相对性。侦查活动中权利与权力、义务与职责的法律关系,反映出其中的任意性与强制性,二者有彼此渗透的复杂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侦查权力中的"任意"情形及其法律关系需得到正视,侦查活动法律矛盾需在案侦实践中辨析、引导和平衡,立法需反映案侦规律,激发能动执法的正能量。  相似文献   

10.
尽管近年来,学界倡导弱化口供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甚至要求赋予被追诉人沉默权,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诉讼中口供的中心地位并未改变,侦查人员头脑中仍然存在“口供情结”,究其原因,与口供在刑事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侦查资源和技术供给的不足、现行考核机制的压力、社会日常监控的不足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1.
技术侦查中国家权力的运用可能与被追诉人隐私权产生尖锐冲突。由于隐私权在规范和事实上都已经上升为被追诉人的一项基本人权,因此,如何在技术侦查中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被追诉人隐私权给予适当保护,就成为法治国家技术侦查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之一。为此,现代法治国家以程序法定原则、必要性原则、监督原则及权利救济原则为核心建构起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的基本框架。我国现行技术侦查制度不论是宏观基本框架还是微观具体程序都难以有效保障被追诉人隐私权。所以,必须通过观念转变和制度改革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有罪推定是诸多冤错案件产生的思想根源.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吸收了西方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精神,但还存在不少差距.无罪推定原则实际上确立了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地位,由此,追诉方不得不承担举证责任,而被追诉方却享有一系列防御权利.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约束国家权力的合法行使,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达到预防、减少错案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侦查权是追诉犯罪的权力,而被追诉人的诉权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两者应该具有平等性、对抗性的特点。由于侦查程序的进行直接影响到被追诉人自身的切身利益,故侦查权的行使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我国侦查机关侦查程序中具有主导作用,中立的司法机构作用微乎其微,且就被追诉人基本不会去主动启动司法裁判程序,而是以被动接受为主。因此,我们应当从诉权与侦查权关系的平衡入手,通过权力与权利的制衡来进一步规制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  相似文献   

14.
刑事辩护制度是被追诉人辩护权的重要保障。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辩护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权利,但对其从被追诉人处获知的事项能否成为刑事扣押的对象,立法的规定存在不足。应借鉴域外法治国家的有益经验,对辩护律师从被追诉人处获知的事项进行区分,以决定其是否可以成为刑事扣押的对象,从而在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和惩罚犯罪之间实现价值平衡。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障被追诉人权利方面取得许多重大进展,但还有一些值得改善之处,其中对被追诉人的通信权保障还严重不足,不利于提升辩护的有效性及保障的被追诉人隐私权。而欧洲公约对被追诉人通信权所采取的严格审查机制以及欧洲人权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确立的拆而不阅原则与禁止例行性检阅原则能较好地保障被追诉人的通信权,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6.
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对称,是通过简化普通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些环节、步骤,使刑事案件得到快速处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简化的诉讼程序意味着对当事人(尤其是被追诉人)部分诉讼权利的某种程度上的忽略,探讨简易程序中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理论基础,对于解决当前简易程序中遇到的问题颇具意义。  相似文献   

17.
搜查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其主体是侦查人员。搜查要持搜查证才能进行,除非在紧急情况下。搜查的种类包括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搜查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18.
刑事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作为刑事被追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已被大多数国家作为一项基本宪法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反思我国相关刑事诉讼立法关于刑事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保护的不足以及相关制度的缺陷,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推进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的必要性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中,对被追诉人权利保障一直是被专家、学者热议的话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全球化理念的深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无疑会逐渐倾向于对人权的保障。财产权作为继生命权,自由权之后的第三大人权,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然而,在刑事诉讼中,面对国家强大的侦控力,如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毫无疑问,被追诉人的财产权受到了极大的威胁。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追诉人财产的没收程序,此番改革无疑是顺应了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具有现实取向性。改革者注意到新的现实、新的刑事诉讼实践,尤其是关注了凸显的现实问题。但在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之间,后者依旧占据主要地位。  相似文献   

20.
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力对于国家追究和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意义重大。诉讼权利是涉讼公民尤其是被追诉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二者的关系处于动态的平衡状态中是刑事程序科学化、民主化、文明化的重要标志。本文在考察刑事程序中司法权力与诉讼权利各自特征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二者的关系,并指出我国刑事程序中司法权力与被追诉者诉讼权利的关系处于失衡状态,平衡二者的根本途径在于严格防范司法权力的滥用和大力加强对被追诉者诉讼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