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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3 毫秒
1.
王秋玲 《法学杂志》2007,28(2):85-89
鉴于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国家主权原则还是不是国际法最基础最重要的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和全人类共同利益原则是否存在矛盾等问题上存在种种不同的理解,本文从廓清国际主权与国家主权权力两个基本概念入手,阐明国家让渡部分主权权力动摇不了国家主权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石地位。基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原则是国际法的本质属性,当今国际社会应突出国家主权原则与全人类共同利益原则的结合。  相似文献   

2.
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提出对传统国际法基础理论产生冲击.它体现了国际社会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改变了国际法的本位观,并成为现代国际法的目的性价值取向.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是和谐世界构建的重要组成.  相似文献   

3.
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的价值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建构国际法价值理论体系是中国和平发展的要求,以此为背景,国际法价值理论体系应由和平秩序、人本秩序、全人类共同利益三部分构成,反映出国家——个人——全人类整体在国际社会中三位一体式的存在。国际法的价值是矫正恶法的准则和国际法进一步发展的动因,也是国家行为的最高准则。  相似文献   

4.
何志鹏 《当代法学》2021,35(5):110-126
21世纪的国际法律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见证了多边主义的退潮和国家单边主义甚嚣尘上的事实境况.国际法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应如何界定、如何促进国际社会的良性运转,是一个在认识现代性国际法过程中值得深入思考并清晰论断的关键问题.自17世纪现代国际法产生并逐渐定型,国际法律体系的运行进程就不断呈示和强化着国家本位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国际法以国家的利益诉求为规范确立的起点;国际法以国家意志和意愿作为其效力的依据;国际法以国家行动作为其发挥作用的主要动力.因而,国家本位是现代性国际法的基本特征,也是长期处于国际关系大环境中的必然表现.国际法的国家本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家的独立自主,强化了国家主权,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单边主义,忽视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容忍了强权政治.为此,国际社会有必要在现有的国家契约基础之上通过观念塑造和实践引导而构建国际社会契约,避免国家本位在国际法中的极端发展,促进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利益的协调共进.  相似文献   

5.
在当今世界全球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联系不断加强和深化,在国际社会之中就产生了全人类的公共利益,这种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就对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而这种对传统国际法的挑战却正是符合当经国际社会发展潮流和和国际社会客观实践的。为了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国际法的发展趋势从共处、合作向"共进"也就越来越明显。"共进国际法"以人类的繁荣为终极目标,对维护世界和平、实现人类共同繁荣以及构建和谐国际社会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但在不远的未来未必不能成为现实。  相似文献   

6.
共同利益:国际法本质的基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胡诚军 《时代法学》2004,2(4):29-36
共同利益是破解国际政治与国际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关系诸问题的关键。该文从基本法理出发 ,并从国际条约与共同利益、国际习惯与共同利益、国际法各部门法与共同利益几个方面 ,比较全面地论证了国际法的共同利益性。本文的中心议题是 :共同利益构成国际法本质内容中最基础的部分。  相似文献   

7.
国际法与中国的国际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是用来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规范的总称.国际关系是国际法的研究对象.对国际法的研究,必然地会促进和发展中国的国际化.  相似文献   

8.
胡城军 《时代法学》2003,1(1):71-76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有关"国际法"定义的综合分析,认为,在国际法研究中,应树立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新观念,以推动国际法和国际法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论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健  蔡高强 《河北法学》2003,21(1):13-15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 ,使各个国家和民族日益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使国际法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 :1.国际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日益强化的趋势 ;2 .国际法日益内化为国内法和国内法日益外化为国际法的趋势 ;3.国际法更为关注人类共同利益的趋势 ;4 .国家主权让渡更加普遍和明显的趋势 ;5 .国际组织的立法和执法功能日益强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
刘志云 《现代法学》2015,(1):139-148
跟一切利益一样,国家利益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居于不同层次的国家利益,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来说也就存在区别,这种区别必然影响国家利益与相关国际法律制度的关系。实际上,无论是国家利益的层次等级,还是国家利益的层次变动,乃至国家利益不同层次之间的复杂关系,都将影响国家在国际法上的态度与行动选择。无疑,对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将是国家利益与国际法的关系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我们从单位层次观察国内系统如何"自下而上"或"从内至外"影响国际法的一个良好窗口。  相似文献   

11.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迅速推进,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国际社会组织化程度空前提高,国家本位理念遇到严重挑战,传统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观念需要作出新的诠释。在这种新的国际形势下,国际社会本位理念作为一种全新的国际法律理念,逐渐为国际法学界所认同。国际社会本位理念强调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和追求全面可持续发展。它把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作出了最科学和最合乎正义的结合。利益与正义,是法所要促进的最重要的两大类价值。而提升国际社会本位理念,不但有助于国际法律制度更好地实现其利益的价值,亦有助于其正义价值的实现。因此,它对于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共同繁荣、构建和谐的国际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国际和国内法律制度越来越多地体现了这一全新的法律理念。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的利益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受到以主客观分离与对立为出发点的二元思维模式的影响 ,在社会结构方面形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立的二元理论 ,在法学领域中也形成了以规制政治国家权力为主的公法部门和以调整市民社会关系为主的私法部门的二元划分。随着社会的发展 ,传统的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截然分开的理论受到挑战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日渐融合 ,经济法的出现是这种趋势在法律上的体现之一。经济法作为贯穿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领域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其利益观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 ,融合了运行于市民社会中的私法与运行于政治国家中的公法的双重特征。经济法虽然以社会利益作为其首要的保护目标 ,但其对社会利益保护的实质是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的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协调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法律选择是国际私法中解决法律冲突的特有方法。为了克服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弊端,法学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选择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归纳为根据国家利益进行法律选择和根据当事人利益进行法律选择两类。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要求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平衡当事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应顺应这一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14.
论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公共利益是比较重要但又很难定义的概念,实践中不乏有借用"社会公共利益"之名侵犯其他利益的事例.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是经济法理论最为基本的问题之一.试从利益的定义及分类、法律与利益的关系、实体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等方面来探讨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含义、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关系也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5.
秦国荣 《法律科学》2007,25(3):79-86
国际经济法乃是随着国际市民社会的产生而逐步产生的,在古代社会和近代国际强权政治体制下都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得以发轫的内在根源在于国际市民社会成员在通过相互经济合作与交流过程中为自身私人利益的实现而产生的普遍规则需要,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维护国际贸易与利益共同体存在的一般利益诉求.国际经济法作为从事国际经济贸易的市场主体在长期的外贸合作中所形成的交易惯例和贸易规则,作为这些成员通过多边谈判所达成的彼此共守的行为准则,它所调整的乃是国家间及国际贸易主体之间的具有私法意义的经济利益关系.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则为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6.
论刑法解释中的利益相关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利益的影响。刑法解释主体,解释案的请求者,解释对象所代表的不同利益,解释结论具有不同的烙印。刑法解释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取向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机构之间的冲突,出现人权保障和法益维护等刑法不同机能的冲突。因而必须确保不同机能的平衡,促进刑法解释过程中的参与民主性。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治:良法善治还是强权政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治意味着法治的原则适用于国际关系之中。法治的理想激发着国际法学家在国际社会实现法治,但是由于存在着重重障碍,强权政治在国际关系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有可能建立人类利益作为国家决策的基础,代替以往抽象的国家利益和安全考虑。基于此,国际法治可以在良法善治的前提下实现。  相似文献   

18.
对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重新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家强 《法律科学》2002,(6):114-120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国际私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两根支柱 ,涉及到该学科体系的构架。从国际私法的独特功能角度来探讨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产生的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涉外民事关系不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只是引起其调整对象的一种事实或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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