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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军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6):93-9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合同就需要继续履行。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就已经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针对我国劳动关系领域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普遍存在的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2007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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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平等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平等观定位平等是法律的基本价值追求之一,是合同制度存在的前提。劳动合同作为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自然也是以平等作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但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虽然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实质上却是不平等的。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原因在于:其一,在劳动力要素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往往大于需求,就业机会稀缺形成“买方市场”。在“买方市场”结构中,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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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由于二者的生理解剖不同,在文明进程中角色规范要求不同,二者在服饰、语言、思维方式、行为选择、情感表达等方面形成了显然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已作经为人类的精神(文化)现象延续了下来,并影响着每位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在此,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把男女两性的这些差异(特点)称之为性别文化。性别文化也和其它文化一样,有其形成、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些形成、发展、变化无不和主体所处的时代、生存的环境、求生的方式、接受的信息有关。作为80年代的中国女大学生,正在默默地接受或改造她们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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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既是指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发展时期,又是指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私人活动领域,其中主要是私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中,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二者的分离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政治国家终将统一于市民社会。经济法的产生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融合在法律上的一种反映,经济法是规范国家权力干预市民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法,表现出很强的公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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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至2008年,中国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理论发展主要体现在厘清调整对象、从制度功能的视角研究经济法的地位,以"社会本位"为核心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提出经济法学基本假设、宏观调控法制化的研究、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研究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垄断立法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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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利益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受到以主客观分离与对立为出发点的二元思维模式的影响 ,在社会结构方面形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立的二元理论 ,在法学领域中也形成了以规制政治国家权力为主的公法部门和以调整市民社会关系为主的私法部门的二元划分。随着社会的发展 ,传统的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截然分开的理论受到挑战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日渐融合 ,经济法的出现是这种趋势在法律上的体现之一。经济法作为贯穿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领域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其利益观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 ,融合了运行于市民社会中的私法与运行于政治国家中的公法的双重特征。经济法虽然以社会利益作为其首要的保护目标 ,但其对社会利益保护的实质是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的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协调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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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倾斜保护与利益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在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一直强调倾斜保护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均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劳动者的单方预告解除权等。但倾斜保护并非没有限度,倾斜保护的目的是改善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实现其与用人单位的实质平等,最终实现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失去了利益平衡的目标,倾斜保护就不符合正义的要求,不具有正当性。通过倾斜保护实现利益平衡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