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韩运镇 《人大研究》2005,(10):14-16
预算调整是指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由于预算编制水平、政策变动、经济发展及偶然性、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等因素影响,预算在执行中有一定幅度的变动是正常的,预算调整是必然的。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加强预算调整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维护人大批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管好人民“钱袋子”的需要。近几年来,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预算调整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相似文献   

2.
人大审查监督政府预算决算是法律赋予的职责,目的是促进政府预算更加公平、合理、规范、合法,让政府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广泛的知情权,明白纳税人交了多少钱,用在了什么地方。笔者结合县级政府预算决算编制、执行与人大审查监督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决算有效监督,谈谈个人浅见。一、实际工作中的基本做法根据监督法、预算法规定,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一般做了4至5个规定动作:1、年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相似文献   

3.
政府预算是由政府编制,经由国家权力机关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收支计划。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能之一。预算法、审计法、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2007年实施的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重点审查监督的内容。  相似文献   

4.
对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进行修订是久议之题,法律滞后于现实已是共识。2011年12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蹉跎十余年,中国的预算制度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专家建议,预算法修改,需要把预算"组织法"扭转为预算"权责法",成为人大约束政府行为的法。  相似文献   

5.
预算改革以来,地方人大开始在预算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频繁的预算变更削弱了预算的严肃性,侵蚀了人大的预算权力,成为多年来困扰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问题。《预算法》对预算调整所作的规定,限制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执行中的有效监督与控制。近年来,各地人大通过立法层面的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的选择,力图获得预算变更领域更多的话事权,开始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挥实实在在的影响。地方层面的改革必将推动国家层面立法的完善,从而实现整体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意义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能是: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审查批准本级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做好地方人大的预算审查与监督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审查和批准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理解和把握预算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不  相似文献   

8.
正作为"国家账本",政府预算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福祉。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17年以来,中央和全国人大先后对预算监督发布新精神、提出新要求。这标志着人大预算监督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顺势而为,与时俱进,让人大预算监督更有力量。  相似文献   

9.
李卫民 《人民政坛》2014,(10):12-13
<正>预算法作为规范预算管理的基本法,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运用最广泛的"工具法"。本次预算法修改正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刻,地方人大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中展示新的作为。新预算法期待人大在完善预算地方立法上采取新举措。完善预算法律法规建设,对促进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起着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1994年3月制定的预算法,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为促进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规范化、法制化奠  相似文献   

10.
财政预算是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法律早有规定,预算在执行过程如需进行局部调整,必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执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往往要下一财政年度人大会议召开前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调整方案,此时预算调整方案中的有关事项早已落实,事实上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调整的事前审批变成了事后"追认"。  相似文献   

11.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预算的部分变更。如何正确地理解和进行预算的调整和变更,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一、如何界定预算调整预算法第七章专门阐述了预算调整,其中第53条规定,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  相似文献   

12.
财政预算是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法律规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局部调整,必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往往要下一财政年度人大会议召开前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调整方案。此时,预算调整方案中的有关事项早已执行,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调整的事前审批变成了事实上的事后“追认”。  相似文献   

13.
正审查批准预算是宪法和预算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各级人大的不懈努力与积极推动下,政府提交给人大审查的预决算文件越来越全面细致,人大对政府预决算的审查监督逐步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为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厦门市人大通过建立人大代表预算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了人大代表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相似文献   

14.
正预算初步审查是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之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的预先审查。预算初步审查是预算审查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预算审查监督职责的不断深化,各级人大都将初步审查越来越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预算初步审查已经成为提高人大预算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一、预算初步审查的由来和发展现状早在1994年的《预算法》就规定,各级政府财  相似文献   

15.
新预算法吸收了实践中各级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的成功经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强化人大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近期,就如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笔者采访了省人大财经委有关同志。修改后的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预算法草案历经四次审议后获得通过,完成了20年来的首次大修,标志着我国在加  相似文献   

16.
开展预算初步审查是预算法的明确要求,也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重点需要在改善预算初步审查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然而现行预算法关于预算初步审查的规定只有第三十七条一条,过于简略。  相似文献   

17.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正式施行,新预算法对政府的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预算约束、转移支付、地方举债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也从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强化了人大监督。笔者根据预算法,着重梳理了一下地方预算草案审查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供读者参考。一、初步方案提交时间问题预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  相似文献   

18.
预算审查监督,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审查批准政府的预算草案并监督其执行,就是为人民管好‘钱袋子'。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贵基如是说。2010年,预算工委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  相似文献   

19.
正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主要依据是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县级为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也就是先初步审查,再大会审批,通常称之为预算二审制。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为了使预算审查批准更加科学有效,积极探索在初审前加上一个预审环节,形成预算审查批准三审制。如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推出了预算草案三审制[3]等。  相似文献   

20.
预算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批准本级预算。为了使代表大会行使好这项权力,做好预算审批工作,预算法进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上述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地方人大的预算监督工作。现将我们最近赴陕西调查的有关情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