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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大改革,也是完善我国政权体系的一项创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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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专门机构。在我国人大的组织结构中,各级人大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设立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另一类是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设立的,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开展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设立地方人大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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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能不能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议案,长期以来一直是地方人大在认识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8条、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可以提出议案。但这一规定却被赋予了不同的解释。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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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十五项职权,这些职权主要是通过举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行使。因此,提高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质量,对做好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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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时间的考验和兴衰变化,锤炼出治国理政的好制度,五星红旗在中华大地上飘扬时,人民从此真正行政当家作了主人。今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六十年,六十年山峦跌宕却依旧葱茏,六十载江河滔滔仍丰盈万物,厚德载物的大地无限生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前行中不断完善和健全。一位人大工作者这样说到:“多少牺牲方有今,奴隶始得做主人。人民层层选代表,代表事事为人民。立法选官决大事,强国富民定乾坤。代表大会一院制,切合国情顺民心。”1979年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宪法决议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这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加强地方政权建设,进一步发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重大措施,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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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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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79年7月,根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弹指一挥间,伴随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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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代表报》 2 0 0 3年 9月 11日一版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任免站 (所 )长。其做法是 :先由乡、镇站 (所 )长竞争上岗 ,党委研究 ,乡、镇长提请 ,人大主席团决定任免。笔者认为 ,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任免站 (所 )长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很显然 ,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常设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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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 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人民的代表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坚持党的领导,摆正人大工作位置。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胡锦涛同志说: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 人民的选择,也是明确载入中国宪法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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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地方组织法和《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地方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1980年12月27日,大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从此,揭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大足实践和发展的生动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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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建设也得到了加强,专委会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也日臻显现。但对如何正确认识专委会的性质、地位、任务、职责和工作方式等问题,尚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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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设置的常设专门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协助做好立法工作.一、专门委员会在地方立法中的地位1、专门委员会产生的法律依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这是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产生的法律依据.人大专门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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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会议是为保障人大会议顺利进行而召开的会议。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但对乡镇人代会是否需要举行预备会议没有规定。笔者认为,预备会议是乡镇人大会议圆满举行的保障,很有必要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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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地方人大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加强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相比之下对地方规范性文件则监督不够 ,特别是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凸现出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