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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既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两型社会顺利实施的保障。应认真分析、准确把握长株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的现状和特点,通过立法,从制度设计上创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同时确立目标、把握重点、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构建长株潭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柯楠 《行政与法》2013,(1):94-100
社会权作为失地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制度性根源、法律根源和公共政策根源造成了失地农民社会权的贫困,并且未得到宪法等法律的有效保护。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看,加强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以人为本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哲学伦理学基础,阶层平等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法理基础,人格尊严与个人自治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人权法价值。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离不开宪法本身的完善和宪政制度构建的支持,实现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相似文献   

3.
孙如昕  张正 《法制与社会》2014,(7):151+157-151,157
政府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中占据主导地位,政府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适应性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担负国家对于救助资金的财政责任、救助事业的监管责任、救助规范的立法责任。本文通过调查分析现阶段农村社会救助的开展水平与运行机制,提出问题,并从理论上给出建议,最终回归到政府责任的出发,以政府责任的切实履行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的建设。  相似文献   

4.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对于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和增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各地已经开始尝试对被害人进行国家救助,建立统一规范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工作提上日程.从理论层面探讨,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之构建,主要包括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范围、救助机构和程序、救助立法等内容.  相似文献   

5.
程德刚  刘欣 《法制与社会》2010,(19):139-139
司法救助不同于社会救助,也不同于国家赔偿。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司法救助制度已经有了初步的相对较为可行的规定,但作为新生的中国司法救助制度还亟待完善。为此,本文就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困境及完善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6.
吴波 《法制与社会》2012,(20):32-33
现代司法救助制度作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体现现代法治文明进步的里程碑,是检察机关发挥社会管理创新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因此加强对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研究,将司法救助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救助的司法惠民本质.  相似文献   

7.
聂铄 《法制与社会》2012,(12):263-264,268
汶川大地震灾后的救助与重建已经暴露出完善与创新当下中国社会救助法律的问题.从制度实践效果的角度来检讨与反思无疑是一个较好的分析与回应之路径.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我们当从救助管理运作机构问题、合理确定与核销被救助对象、构建就业帮扶机制、通过扩大筹资渠道的方式增加经费投入与构建社会救助监督机制五个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失地农民人数已经超过4000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一数字今后将进一步增加。由于现存法律制度对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导致失地农民生活陷入贫困,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必须从完善土地征用的法律制度入手,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9.
梳理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海难救助客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从比较和构建海洋强国的战略理念出发,反思中国海难救助客体法律制度中的不足,并就中国海难救助客体具体内容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指对由于受到刑事犯罪侵害,致使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困难,而又未能获得加害人的赔偿或其它补偿时,由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必要和适当的经济补助,以解决其暂时的生活、医疗困难的一种救助制度。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对保障人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德国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历史发展、改革背景、宪法依据和具体制度规定对我国正确认识和定位社会救助、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加强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拓宽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和视野,有利于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建构"回应型"的"新行政法"。  相似文献   

12.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韩松 《中国法学》2012,(1):19-32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地流转和土地利用,要尊重农民的权利和意愿,在农地流转中要节制资本,将资本下乡和合作社限定在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的领域内,防止资本对农民土地的兼并导致农民失业破产。应当采取严格的问责制度和严厉的责任追究制,以制止地方政府权力对农民权益的侵害。同时要建立完善其他法律制度,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入市,改革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的政策,建立耕地复垦和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在此基础上,完善关于农民房屋转让的规定,允许房屋所有人与本集体共同对房屋和宅基作出处分,包括向城市人出卖房屋和宅基地,由集体取得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出让价值,由房屋所有人取得房屋的市场交换价值。  相似文献   

13.
论农民进城落户后集体土地“三权”退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海 《中国法学》2020,(2):30-47
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股权的政策表达与法律规定,尚存农民进城落户后应否以及何时丧失集体成员资格规则不明、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前支持引导退出规则不足、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后不自愿退出的应对之策缺失、大量农民进城落户且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之惑等问题。在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宜通过健全集体成员资格丧失标准和程序、完善集体土地"三权"之(最先)优先受让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之股权化方案、借助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乃至非本集体成员继承股权之类别股设计、大量农民进城落户且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后集体土地适时国有化等方法,化解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4.
农地非农化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如果不能有效地对失地农民进行妥善安置,使其适应城市社会生活,就会激化社会矛盾,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并完善我国征地制度,妥善协调农村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等途径来构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规避农地非农化所带来多种社会风险。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权利制度出现过数次变迁,最终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因为集体所有权概念本身的模糊性,导致集体所有权的主体不明确、农民权利虚化。《物权法》试图通过引入成员权概念来明确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成员集体所有在性质上类似于总有,它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途径,也是保护农民权益的制度基础。成员权是私法上的权利,不同于村民自治的权利。关于成员资格的认定,原则上应当以户籍为标准,在此之外还应当考虑其他因素。成员权可以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两部分,应当完善其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现状遇到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质问。改革并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应当在"抑公扬私"立法理念的指导下,在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和集体成员参与原则的基础上,系统考量公共利益、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立法内容。尤其是,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和个体成员权、全面落实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前提下,应注重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两个层面,完善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乃至自留地、自留山的分类征收及其补偿机制。应强调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视角,重新审视农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分配自治权,重构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征收利益。  相似文献   

17.
家宅法的起源与发展——兼论宅基地制度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宅制是在美国和瑞士等国家实行了一百余年的制度。在保障自耕农的土地和住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我国的宅基地制度在保障农民住宅权、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与家宅法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但在制度设计上过于粗疏。正在进行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借鉴家宅法进行制度重构。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困惑与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千帆 《法学研究》2012,(4):115-125
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最终属于农户或农民个体,个体化的农地使用权应该受到法律尊重与保障。目前,由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受到人为的法律约束,农地价值遭到极大贬损,亟需改革中国农村不合理的土地管制主义模式,将宪法赋予的集体土地财产权还给农民,并将城市化与征地脱钩。城市化涉及的实质问题是合理的城乡规划与政府审批,而当前中国各地的城乡规划严重缺乏民主参与并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要保证规划与审批的合理性,必须通过民主立法和参与程序保障政府规划权的行使符合多数民意,并通过适当的司法审查机制保证规划目的与程序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9.
张利国 《河北法学》2012,(1):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由于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如自主选择权、土地权益、就业权益以及社会保障权益等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很多地方农村的城市化并没有带来农民权利的市民化。要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就要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即在构建有限政府、保障主体权利平等、完善法律制度供给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20.
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前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柏峰 《法学研究》2012,(4):99-114
征地纠纷的本质是各方对土地发展增益的争夺,土地发展增益在法律上表现为土地发展权。土地发展增益主要源于外力,是全体社会大众努力的结果,具体地块的发展增益与国家发展战略、城市规划、非农用地供应政策、城市化速度等因素密切相关。土地发展权并非土地所有权的派生权利,它因国家管制权的行使而成为一项独立的权利。我国的土地发展权国有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能防止少数人独享土地发展增益。其不合理之处在于,未能明确保障失地农民分享土地发展增益,且缺乏制度装置来让大田农民分享土地发展增益。我国应当坚持土地发展权国有模式,并通过完善具体制度来保障土地发展增益全民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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