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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相似文献   

2.
法律解读     
河北“交强险”的第一单6月29日,在中国人保财险石家庄分公司营业大厅内,投保人李维春领到了印有“1号”字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保单及标志,这是河北省“交强险”的第一单。根据2006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等条款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确定,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江淮法治》2008,(9):20-21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决定》对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进行了修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如无过错,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赔付限额的部分,机动车的赔偿不超过10%。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6.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 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的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运用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理论,对道路交 通事故责任承担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7.
(2006年1月12日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8.
骗你没商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  相似文献   

9.
王军 《公民与法治》2005,(10):42-4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作为法定授权部门的国务院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监会也没有制定和公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目前保险公司实行的仍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意义上的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0.
姜振颖 《法制与社会》2010,(33):63-64,80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指向《道路交通安全法》,使得人们再度把目光聚焦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本文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针对其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在民法上属于侵权责任.是基于道路交通侵权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产生了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上述规定针对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明确的,  相似文献   

12.
[文(令)号][2006]第2号令[公布日期]2006.1.12[类别]经济法·交通[施行日期]2006.4.1[同时废止法规]1996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1995年《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  相似文献   

13.
《道路交通安全,以谁为本》以下称叶文,刊登于《中国律师》2005年第一期,读后有下列几点与作者理解不同,对叶文明显的与法律相悖的内容,将现行法律规定原文摘引,以帮助无暇阅读法规又要从事业务者应用,防止误用。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交通违章处理实用手册》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民法通则》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再到修订前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我国立法在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间摇摆,现行法主要体现的是过错责任(含过错推定责任)体系。《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一方的表述语焉不详,《侵权责任法》第六章的数个条文均系针对特殊情况下认定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体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5.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实行,它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第73条的执行引出了不少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交通违章记分管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记分和考试;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相似文献   

17.
胡发胜 《山东审判》2004,20(5):95-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 5月1日起施行,同日施行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废止。由于新旧法律法规的取舍,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 审判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笔者结合新法实 施两个月来在法院的工作实践,对新法涉及的相关审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  相似文献   

19.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第七十六条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毒驾”与道路交通安全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云鹏 《政法学刊》2011,28(5):124-128
近年来,随着一些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早已深入人心。而同样与"饮酒"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列为机动车驾驶人上路前绝对禁止的"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行为却未被公众引起高度的重视!面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愈演愈烈的"毒驾"问题,我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未雨绸缪,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采取必要的对策予以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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