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宁政办发[2017]1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  相似文献   

2.
地方政府债务的内源性探析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格来说,地方政府债务本身并不合法,因为我国现行的《预算法》规定,除国务院特批之外,地方政府不得举债,而国务院至今并没有特批的案例。但在现实中,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相似文献   

3.
<正>青政[2015]4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规范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提出以下  相似文献   

4.
<正>晋政发[2015]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如下实  相似文献   

5.
<正>京政发[2015]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同  相似文献   

6.
<正>成府发[2015]2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7月29日成都市政府性偾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等行为,防范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相似文献   

7.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国务院决定由审计署统一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地方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8.
<正>鄂政发[2017]3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问题提出以下  相似文献   

9.
张博 《求索》2013,(5):190-192
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但当前各地政府通过积极筹集资金.着力改善民生,优化结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当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当讲。没有地方政府大规模的举债建设,就不可能有中国今天的发展成就。本文通过综合运用审计学和经济学研究理论,采用比较研究、实证研究、规范研究等方法。全面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效应,从公共选择的角度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进行了探讨,在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借鉴国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角度提出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桂海论丛》2021,37(3)
2015年起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地方政府债务"开前门、堵后门"成效明显,法定债务规模及风险得到较好控制,但受政府职能定位、政绩考核、预算软约束、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不到位等因素影响,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隐性债务不容忽视。面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治理中的风险挑战问题,要时刻关注、及时研判,从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统筹财政发展和安全,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资产资金配置效率并强化绩效考核、规范推动债权债务融资融合发展,抓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  相似文献   

11.
洪丰 《公民导刊》2011,(10):26-27
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如何控制地方政府举债搞建设的冲动?"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众多学者如此认为。  相似文献   

12.
<正>鲁政发[2014]2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把举债融资作为支持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多方举借债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用事业发展,对扩大内需、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举债融资也存在缺乏统一管理、举借行为不规范、规模增长较快、多数债务没有纳入预算等问题,风险隐患持续集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进一步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3.
财预[2014]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人  相似文献   

14.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2015]4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2015年9月8日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相似文献   

15.
王姝 《协商论坛》2013,(8):49-50
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全国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已于8月展开。目前,国家审计署暂未公布本次审计的具体安排。但据人民网消息,与2011年的第一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相比,本次审计将更彻底、更全面,将由第一次的"三级审计"(即省级、市级、县级三级地方政府),延伸到"五级审计"(即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五级政府)。据此,本次审计将摸清全国政府性债务"详单"。什么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具体包括哪些?地方政府举债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地方政府向谁借钱?怎么还钱?怎么花钱?  相似文献   

1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去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后,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与1994年颁行的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理念、制度革新等方面有许多重大变化。这其中,赋予地方政府依法在额度范围内举借债务的权限更被视为新预算法的突破和亮点。在此,笔者结合自己学习新预算法的体会,就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首先需要厘清基本概念。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简称"地方债",从理论角度而言,它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  相似文献   

17.
立法动态     
《浙江人大》2012,(7):44
预算法修改拟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2012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会上表示,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地方应严格遵循编制预算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地方债务应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2010年我国第一次大规模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2015年,预算法修改后,进行大规模治理。总体来看,各项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隐性债务及风险仍在蔓延。今年5月18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发布《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各地方和各单位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地方隐性债务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加大力度遏制其风险的蔓延发展。  相似文献   

19.
《小康》2016,(28)
正预案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11月14日,又一关于地方债的重磅文件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我国将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相似文献   

20.
尽管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借债,预算不允许有赤字,但在现实中,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非常普遍.由于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社会各界对目前地方债务规模的估算不尽相同,但从抽查的结果看,起码在万亿以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