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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个人数据的隐私权,指自然人对其私人信息外在化的个人数据所享有的控制支配权。它主要是强调个人对其个人数据主动控制支配。针对个人数据隐私权的特殊性,我国制定个人数据隐私法,应采用统一式的立法模式,以个人对数据的有效控制和利用为前提建立权利义务体系,并且对个人数据的特殊要求建立一种特殊的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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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是数字中国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个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及增值收益分配是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在此背景下,首先分析了个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过程,提出了“生产阶段-价值分配-权属配置”三维分析框架机制;阐释了数据要素在“信息(自有价值)-资源(使用价值)-资产(资产价值)”的不同阶段下,如何有效统筹数据权属权益保护和数字经济高效发展及价值普惠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个人数据要素价值的有效分配。其次,从理论、技术和制度三个视角提出个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基本逻辑:通过对个人数据的收集汇聚、登记确权,在授权模式下进行受托存储、受托治理和受托交易,探索个人数据要素的“资源化-资产化-普惠化”路径,以期实现政府高效治理和经济利益的返还;同时,个人数据要素权益分配也需遵守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过政府财政体系进行财富的二次分配,并构建基于个人数据全周期和场景一致性的权益保护和补偿机制。研究表明,个人数据要素价值化助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未来应该逐步探索建设国家级“数据银行”,建立场景驱动的数据要素价值化市场机制,建立个人数据返还机制,让数据红利实现普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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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的应用支撑着社区治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暴露和加剧了"隐私保护"与"数据使用"之间亟待解决的平衡难题。通过解构其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个人数据隐私安全风险的固有性和社区治理对个人数据依赖的结构性,揭示了社区治理个人数据应用的矛盾本质。进一步结合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特征,面向"后疫情时代"信息赋能社区治理的需求,针对性地提出"实施制度和技术双重机制强化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数据采集和使用两条途径优化个人数据应用模式"两方面解决思路,并归纳出社区治理中"以人为本"的个人数据应用范式。为社区治理中的个人数据应用提供了策略参考,也丰富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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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权保护需完成从隐私权到知情权、从占有权到使用权, 以及从绝对权到相对权的转向。区块链技术视角的引入能切实破解其间可能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极大地激发了知情同意模式下个人数据权保护的长处和优势, 使处于不同节点的主体真正有能力掌控自身数据,增强其彼此间的信任度,降低各自担负的成本支出。 借助区块链构建点对点的分布式结构, 同时运用密钥、智能合约、哈希函数等技术手段, 能有效适应个人数据权保护的相对性要求。 伴随个人数据的价值在动态使用过程中愈加凸显, 区块链技术的引入使数据流动变得更为明确、有序和开放。 随着个人数据权保护模式转向的日趋明显,个人数据权保护需妥善处理制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关系, 使区块链所代表的治理方式与手段更好地配合法律规范的制定和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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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陆客赴台个人游创新高
1日,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发布数据指出,2013年12月陆客来台个人游人数逾6.2万人,平均每日约2000人,创下个人游开放以来的新高。个人游有望成为陆客来台的主流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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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9,(5)
当前,以全景式数据监控为特征的犯罪之技术治理崛起,技术治理对秩序唯美主义的过度追求使个人变得更加透明,并加剧了"数字利维坦"和个体之间的"纵向数字鸿沟"。在国家主导的技术治理框架中,相对于科技企业与政府的密切合作,个人参与技术治理甚为薄弱,这种社会参与的非均衡性在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权利危机的数字不平等。为促进民众对技术治理的实质参与,应回归信息技术的赋权功能,尊重和保障个人数据权利,遵循法治之道制衡数据监控的权力运行,以人工智能伦理指引数据法制定,对具体的数据权利进行法律确认,通过数据权利的法律保障搭建跨越非均衡性的法律阶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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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征信业伴随着消费金融业的发展日益加快,但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个人征信业面临着有效覆盖人群偏少、"数据孤岛"、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同时金融业对外开放也加剧个人征信业的竞争。加强立法工作、建立行业监管协调机制、调整行业发展规划是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建设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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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信息安全风险,而删除权使得个人信息自决权回归,但由于删除标准模糊、删除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以及信息主体与信息处理者利益失衡等问题,致使个人信息删除权面临一定的挑战。当数据来源于个人,个人信息具有人格属性,此时的个人数据往往指向个人信息保护,在信息处理层面便指向了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不仅附着信息主体的个人利益,还承载着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信息处理者的数据利益。为推动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完善发展,应明晰个人信息删除的标准、平衡删除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并处理好信息主体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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