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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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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政治走向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实施一年来,存在观念、限度、规范、监督等诸多问题。转变观念,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是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
刘宏伟 《法制与社会》2013,(19):169-170
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从20世纪末开始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范围不明确,公开内容形式化,公开缺乏主动性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我们有必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政府机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3.
英国是世界上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成功的国家,具有完善的规范体系;对于公开的范围与界限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各个学校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有专门机构对公共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本文对英国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研究,希望我国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能够从中得到借鉴。  相似文献   

4.
我国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的管理体制、公开渠道、公开的监督与救济方面分别存在诸多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并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推动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构建、创新信息公开救济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中,要把握好政府信息的界定、信息公开申请人资格与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信息公开的决定、信息公开的收费等问题。此外,还应处理好信息公开制度与档案保管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衔接。  相似文献   

5.
我国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机制中的政府供给机制,在信息公开模式上,存在依申请公开未"落地化"与主动公开范围"狭窄化"问题。完善配套立法与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是应对之策;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存在偏重登记准入监管信息公开而忽略登记后续监管信息公开问题。扩大后续监管信息公开,尤其是后续监管结论形成过程信息公开是实现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法治化的关键之举;在信息共享机制上,存在因信息壁垒而导致行政监管协同性降低的问题。建立与完善监管信息异地抄告制度、通报制度、互联互通机制有助于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整体质态。  相似文献   

6.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并监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机制,环境会计制度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体现。本文在分别考察国外环境会计制度基础上,对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提出了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加强政府监管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公开条例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中国监察》2008,(9):F0002-F0002
江苏省张家港市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拓宽公开领域,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依法运行,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命名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完善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内容不断丰富,率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4万余条,各级党政机关清理职权7879项,通过网站对外公开。公开形式灵活多样,通过建立政府工作通报制度,开通“张家港政务公开信息网”,设立政务信息固定查阅点,完善电子文件查阅中心等,帮助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类政务信息。公开程序逐步规范,编写了嵌政务信息公开指引》,市政府自上而下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9.
信息公开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领域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领域存在法律冲突、公开原则未得到完全的贯彻、公开范围不明确、配套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监督和制约机制不足,责任追究和救济机制不完善等。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7,(2):24-31
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争议较多,相应的救济制度却并不完善。厘清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责任划分和赔偿范围,完善相应救济制度,可以推进民主法治的发展,真正落实权利保障与权力监督。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有局限的推出型信息公开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注重主动公开的推出型的信息公开立法。该型立法得益于我国二十多年来的政务公开实践以及改善后的信息流通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条例》的主动公开程度受到有缺限的依申请公开机制、宽泛和模糊的例外规定以及最大化公开原则缺省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局之年依申请信息公开诉讼案的调查结果表明,立案受理环节的行政程序缺失是涉诉信息公开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条例》第23条是行政主体拒绝公开信息的主要挡箭牌。同时,律师是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公益诉讼正在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集中涌现;涉访信息公开比例较重;区县机关成为我国社会矛盾和信息公开案的高度聚集区与集中爆发区;原告胜诉率偏低,行政复议程序制度闲置等现象突出。  相似文献   

13.
美国高校信息公开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在信息公开立法和实践均走在世界前列,高校信息公开也不例外。美国高校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涉及联邦法、州法、高校规章制度和法院判例。原则上公立高校及其内部机构都适用信息公开法律;区分一般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与高校特殊性质有关的高校自治和同行评议等学术信息,公开的属性、对象和方式均不相同。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应当借鉴美国经验。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价值缺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核心的价值追求是强化民主政治,保证民众获得政府信息、防止行政腐败和实现信息对于实际生活的效用只能归之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附属价值。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回避了对这一核心价值的规定,这种回避不但体现在条例对价值目标的明文规定上,也体现在整个条例的实质性规定中。由于条例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和有权申请获得政府信息的申请人资格的严格限制,以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虚弱的司法救济机制,加之宏观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滞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景不容乐观。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对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作为一种新类型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而政府信息的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例外情形的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裁判方式和诉权滥用的防范应对等问题尤为值得关注,司法审查层面须有判断标准和合理应对。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由于《条例》本身需要明确的问题很多,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其实施效果不佳。当大量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涌入法院后,法院对受案范围、原告资格、裁判方式等问题的把握缺乏相关的界定标准,导致对裁判标准的尺度掌握不一,影响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以具体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为实证样本探求立法本意,明确审理此类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路与裁判标准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7.
林华 《行政法学研究》2009,(2):89-94,102
随着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中国现实中方兴未艾的公众参与实践或许会藉此获得强有力的制度性支撑,同时,一个必须正视的事实是,当今世界的信息化与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对"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一番尝试性解读,或许会有特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规制缓和、引入竞争已经成为国际上公用企业改革的共识,同时其也对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在公用企业调价的听证工作中,信息不对称导致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处于信息获取的劣势地位,消费者代表往往无法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的规定,实践之中产生了一些公众申请公用企业信息公开的事件或案例,引发了诸多的争议,因此有必要对公用企业是否适用该条例,公用企业如何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以及公众如何有效获取信息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公共利益"是各个国家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该原则的核心是公共利益与公民知情权的微妙平衡。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也是基于这一目的,强调政府信息的公开不得危及"三个安全一个稳定。"但在该条款具体应用时,行政机关应特别注意不应单独适用,而应该有效地结合第14条以及第23条的规定来具体实施,即审查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20.
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我国应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信息主体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处理个人信息,公开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原则、监督和救济制度。利益衡量是目前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行政信息公开的适当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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