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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许芳  范国华 《行政与法》2006,(12):119-121
“以房养老”模式是帮助老年人在不出售房屋的前提下将房产套现,以现金保障老年生活的模式设计。基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充分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现实状况,文章认为我国引入“以房养老”模式只是时间的问题。文章对大陆法系由来已久的让与担保理论进行分析,提出我国“以房养老”模式的法律框架,从而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有效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养老是与老百姓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话题除养儿防老、购买养老保险等传统养老方式外,“以房养老”也成为公众热议的方式之一。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自己所需的养老费用。但绝大多数人又认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不划算,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实现养老和有房可居的共赢呢?  相似文献   

3.
陈冉 《政府法制》2008,(4):30-31
去年11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收购老人房产然后返租给老人的做法遇冷之后,普陀区开始尝试“以房自助养老”。在北京,启动于2007年10月18日的北京首个“养老房屋银行”项目在2008年1月8日正式接待老人入住。  相似文献   

4.
尹卫国 《检察风云》2013,(21):36-36
国务院于目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提“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这引起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以房养老”就是政府要老百姓拿房子自己养老。  相似文献   

5.
杨克元 《检察风云》2011,(20):56-57
养老靠儿子还是靠房子?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养儿防老”的传统做法面临考验,而“以房养老”的观念正在悄然兴起。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转让后获得资金,然后委托养老机构养老送终的一种新的尝试。  相似文献   

6.
杨登峰 《政府法制》2013,(31):16-17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媒体和社会舆论对“以房养老”可行性展开热议。近期一项调查表明,仅三成网民接受“以房养老”,大部分网友对此举持否定或观望态度。  相似文献   

7.
潘跃 《公民与法治》2013,(20):20-21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引发舆论关注。发展养老服务就是只发展“以房养老”吗?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不管了吗?《意见》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无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社会》2007,(2):10-10
在目前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制度尚不健全、养老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房养老”也是一种新尝试。  相似文献   

9.
微专栏     
《法律与生活》2013,(19):27-27
人民网(人民网法人微博)北京、上海曾有过以房养老的探索,但效果欠佳。公众不愿也不敢抵押房屋;房地产市场走向扑朔迷离,让双方惴惴不安。在中国靠“卖房典地”来养老会遭遇伦理和心理的双重阻力。以房养老要达到预期效果,这些都是要破除的障碍。广东杰泰律师事务所唐达律师回应:(人生)前几十年为买房贷款,后几十年为生活抵押房子。  相似文献   

10.
肖严华 《检察风云》2014,(19):36-37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相似文献   

11.
青木 《政府法制》2013,(31):20-21
房子和养老,是各国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两件大事。中国“以房养老”即将试点,消息一出,养老的话题再次成了人们关心的焦点。  相似文献   

12.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7000字文件,有17个字最引^注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举被称“以房养老”,即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每月获得养老金额。  相似文献   

13.
钟青 《政府法制》2013,(31):18-19
日前,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南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此举引发公众对“以房养老”的关切和热议。  相似文献   

14.
严炯 《法制与社会》2014,(15):188-189
近年来,以房养老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不完善的情况下,该模式是值得提倡的,不仅可以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减轻负担,同时对降低财产纠纷,推动地产业良性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但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相关部门对以房养老的认识及观念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要求采取有效方法加以改进,下文就来分析下当前形势下"以房养老"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2月24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高某诉刘某、龙某确认合同无效糾纷案系“以房养老”的“套路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龙某等人就案涉房屋买卖存在恶意串通。龙某以规避实现抵押权法定程序的方式取得出卖案涉房屋的委托代理权,且滥用代理权与买受人刘某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高某的合法利益。故判决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刘某协助将案涉房屋变更登记至高某名下。  相似文献   

16.
作为将养老与住房有效结合、实现以房养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之一,“不动产反向抵押”在许多发达国家已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房屋融资模式。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快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社会保障压力加重的现状,通过对不动产反向抵押进行理论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在详细阐述其存在的各种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等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现实需求,对我国适时推行不动产反向抵押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障碍等进行分析,并对其制度的建构及运作机制提出思考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
“部分产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国家逐步开始对公有住房制度进行改革,将部分公有住房以补贴优惠价格向居民出售。尽管该房屋已“出售”给了居户,但居户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往往要受到多种限制。因此,国家颂布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性规定便将依该种方式购买的房屋叫作“部分产权”,而对那些不享受任何形式补贴,依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则称之为“完全产权”。究竟从法律上如何认识“部分产权”的意义,学理界对此争议较大,本文对此作一研究。  相似文献   

18.
中国人讲究“老有所依”,古人对于孝道的推崇便是养老文化的一种反映。追古思今,现在的国人们却有可能面临着“老无所依”,传统金字塔的三级养老体系中存在着各种问题。未来,养老或许将以更加多元化的形式存在。揭秘现行养老体系如果把现行的养老体系比成一座金字塔,那么塔底是大家熟知的基础养老金,塔身是企业年金,塔尖是个人养老储蓄。不过,这个金字塔型的三级体系并不牢固,甚至可以说根本无法支撑未来养老。  相似文献   

19.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6月2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自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然而试点一个多月以来,市场反应冷淡,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保险企业,对此新生事物仍然抱有疑虑。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以房养老”,其试点工作又该如何落地呢?  相似文献   

20.
吴经纬 《法制与经济》2009,(14):116-118
我国人口老年化逐年增加。在我国目前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障制度下,个人账户中存在巨大的“空账”,社会统筹基金严重不足,导致养老基金不充足。当前的养老保障制度亟待改革。建立合理的养老保障体制可以为潜在的老龄化危机提供一种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养老负担,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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