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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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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珂 《法制与社会》2011,(24):290-291
纯经济损失是一个新兴概念,它是对以往民事赔偿制度的重大冲击,它能更好的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传统的侵权法对这类利益的保护非常不完善,通过对国外立法以及相关理论的借鉴可以看出,有必要对纯经济损失在侵权法上给予保护,理应通过侵权法来保护作为权益的一种类型的纯经济利益。将来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考虑将纯经济损失的基础性规范与具体类型的规范相结合的模式。  相似文献   

2.
纯经济损失作为一种新型的损害已成为侵权法领域的焦点,学者们对这一概念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同时,纯经济损失的案件大量涌现,而立法的缺失和司法的尴尬使得厘清这一概念显得尤为必要。产品责任中的纯经济损失既具有一般属性又具有特殊属性,本文试图从概括式和列举式两个角度对纯经济损失的涵义予以界定以揭开纯经济损失"神秘的面纱"。  相似文献   

3.
论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国平 《法学评论》2005,23(1):55-60
纯经济损失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公约体系中没有得到规定。依据公约设立的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确认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 ,并制定了赔偿标准来限定纯经济损失赔偿范围。美国 1990年《油污法》也承认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 ,但没有明确赔偿范围。我国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公约体系 ,保证公约适用范围内的纯经济损失赔偿 ,另一方面应建立我国的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边奕冰 《法制与社会》2011,(14):36-37,41
纯经济损失是被害人所遭受的有形人身损害或有形财产损害产生的经济损失之外的损失。本文通过一则案例指出构建纯经济损失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明确了纯经济损失的概念,其后又介绍了其它国家对纯经济损失赔偿的处理方式和中国现在的立法及其研究状况,从而对中国纯经济损失赔偿制度之构建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中国能够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纯经济损失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面对我国管辖海域越来越严重的污染,海洋环境侵权赔偿范围已引起环境侵权法学界及司法实践的关注,而其中纯经济损失是否赔偿更是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区分了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纯经济损失的含义,结合国际侵权法对纯经济损失的态度,主张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应当承认对此种损失的赔偿,但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无数诉讼,加重侵权人责任等不合理现象,应从索赔方提供的证据方面加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6.
关于纯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争论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由来已久。从法理上说,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赔偿;在当今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大的法律发展趋势中,对纯经济损失不予赔偿的做法似乎不合时宜。但是,外国法院出于现实的考虑,很早就确立了拒赔纯经济损失的判例原则。纯经济损失索赔额往往数额不小,且涉及多方关系人,因此确定其赔偿原则不仅直接关系到索赔人与被索赔人的切身利益,还将对我国航运业及其相关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7.
秦党亲  舒胜 《法制与社会》2014,(4):99-100,106
从比较法上看,纯经济损失保护模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我国侵权责任法对纯经济损失的保护模式并不明确,存在立法缺陷;应当吸收两大法系的优点采取一般条款加类型化的新型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8.
论油污损害中的纯经济损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海上油类货物运输的增加,海洋污染也日益变得严重,由此产生了一些损害赔偿问题,尤其是关于纯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赔偿以及赔偿的范围究竟到何种程度,很久以来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纯经济损失索赔通常数额大,且涉及多方,因此确定一个明确的赔偿原则,不仅对世界航运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将有利于海洋环境保护。一、纯经济损失的概念纯经济损失是一种性质特殊的损失,有别于一般诉讼请求中以金钱尺度加以衡量的、包括有形的物质损失和非物质损失的广义的经济损失。在普通法系国家把它解释为“一种不是伴随着物质损害的经济损…  相似文献   

9.
纯经济损失作为债的一种发生原因,长期以来因为种种原因不被学界所重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这对于完善债法体系,更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之争与我国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地理标志的扩大保护和多边通知及注册制度成为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新焦点。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之争已成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现行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提出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并对该法的框架和内容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11.
论纯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从欧洲比较法展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湘兰  朱强 《时代法学》2004,2(5):82-92,109
欧洲各国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方法,而是根据不同的侵权法规范模式分为不同的阵营.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纯经济损失不赔原则,并没有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为支撑,且其形成只是概念主义造就的一起历史事故,实践中必然产生不合理的结果.基于比较法以及法学方法论的考量,笔者主张在解决纯经济损失问题时,应摆脱抽象概念的桎梏,更多地借用"规定功能的法概念"、类型化以及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2.
缔约机会损失作为纯经济损失,存在于侵权法、契约法领域。各国通常对其采取承认与限制相结合的保护手段,并表现出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尚无明确规定。鉴于缔约机会损失在侵权责任和契约责任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今后应在侵权法、契约法中分别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3.
随着计算机在政治、军事、金融、商业等部门的广泛应用,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对计算机的依赖越来越大。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一旦受到破坏,不仅会导致社会的混乱,也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政治损失。因此,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信息安全已成为信息科学的热点课题。我国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保密局先后制定下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政府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  相似文献   

14.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它表达了人们内心追求独立安宁的渴望,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使个人隐私受到空前的威胁和挑战。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制约网络业发展的瓶颈,也成为隐私权法律制度中的热点问题。而在我国,对网络空间隐私权的保护,尚处于开创阶段,有必要借鉴国外已有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  相似文献   

15.
商业秘密由依靠私力保护到国家司法给予救助,经历了比较漫长的过程。随着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日益增多,运用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制定专门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已成为各国立法的趋势。中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建立和发展基本上顺应了这样一种趋势,但是,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对问题的分析有肋于在综合其他国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优良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对遗嘱自由进行限制已成为现代社会的趋势,世界大部分国家已制定了特留份来实现这一目的.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必留份来保护法定继承人的利益,限制遗嘱人的自由。但必留份本身存在着局限,对权利人的保护不彻底。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的新矛盾要求我们建立特留份制度,结合必留份制度来克服这些社会弊端,稳定秩序。  相似文献   

17.
纯经济性损失的侵权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朵朵 《政法学刊》2005,22(4):33-36
纯经济性损失同时涉及侵权和合同法领域.大多数国家对其不予以赔偿,不予赔偿的理由表面都很充分,实际都没有基本的法哲学基础,而是实用主义的产物.应该在一定限度内认可对纯经济损失的可赔性.  相似文献   

18.
凡超 《刑警与科技》2004,(5):206-206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这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更给正规生产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企业如何应用各种防伪技术和方法来保护自己的产品及品牌,消费者如何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益已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19.
罗丽 《河北法学》2006,24(6):119-122
为应对日趋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生态安全保护问题已成为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理论课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修改旧法与制定新法并驾齐驱的立法途径,完善了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系统建构了生态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我国应借鉴其成功经验,及早完善我国生态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0.
宋忠胜 《河北法学》2011,29(7):140-145
纯粹经济损失作为一个横跨侵权法与契约法边界的概念,具有明显的独立性、无形性和不利益性。它不仅反映了对受害人经济利益的一种救济保护,在更多的情况下还要求加强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不同国家在纯粹经济损失是否赔付以及赔付范围的限制等问题上争议颇大,我国也只在特殊情况下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赔付。为弥补第三人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制度漏洞,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与处理手段,对建立我国的第三人纯粹经济损失赔付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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