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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为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精神,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各地要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再就业工作的进展,在确保稳定前提下,推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并积极做好下岗职工  相似文献   

2.
豫政〔2 0 0 5〕 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 0 0 3〕 2 4号 )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现就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指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协议、领取基本生活费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岗职工 )出再就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工作 ,逐步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  相似文献   

3.
△省委、省政府决定,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1998年,使全省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使1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加快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对象,主要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参加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  相似文献   

4.
政策摘编     
《政策》1998,(8)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通知强调,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措施,是当前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各地要自下而上地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体系。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下岗职工不多的企业也可由有关科室代管。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负责为本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下岗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组织下岗职工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相似文献   

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国企下岗职工作出界定。国企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职工中,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请各单位在宣传报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以下简称财税19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加工型企业认定、  相似文献   

7.
九、国家保障残疾职工就业和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指出:“要尽量避免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烈军属、残疾人下岗。”根据这一精神,国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残疾职工给予特别关注。  相似文献   

8.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所称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是指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并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享受大  相似文献   

9.
为了集中力量做好国有亏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首先要明确界定下岗职工的范围。有两个概念要搞清楚:一是要把职工下岗和失业区分开。下岗是指下岗职工与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仍然是企业的职工;失业则不同,这些人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滞留在社会上。我们从1984年开始,对新进厂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这不同于以后全面开展的全员劳动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精神,现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规定如下: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现就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7号)(以下简称两个“17号文件”)的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据统计,闽西山区上杭县自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达4323人,置换身份的下岗职工1162人,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2122人,集体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3986人,彻底打破了"铁饭碗"。尽管大量职工下岗,但社会稳定,2001年底,在闽西地区率先顺利实现由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职工下岗敢于面对现实,愉快地走向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就业。数以千计的下岗失业职工情绪稳定,平稳走向市场,这是上杭县劳动保障局努力工作的结果。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力度时,企业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分流下岗的职工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享受基本生活费,需签订协议,但下岗职工普遍不愿签协议就怕签了协议之后,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普遍加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明显改进,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按期完成。这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前一段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政策和资金尚未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要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下简称:两个确保)工作,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好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小保:原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未按规定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而企业已停产,其下岗后没有再就业,现已达到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达到达到同志: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第三条规定:"……城镇集体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现就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和《关于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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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一)认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主管部门为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  相似文献   

18.
下岗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客观原因,在企业无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即为下岗职工;政府和企业要组织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与下岗职工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进中心的职工,在协议期间实现了再就业的要解除协议和相应的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大量存在下岗职工不进中心,再就业职工不解除协议的隐性下岗和隐性就业现象,给再就业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促成这一现象的因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在宏观调控和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整个社会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就业的总体规划,纳入就业和失业的统计分析体系。要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了解本地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参与研究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在分析就业形势,制定就业计划时,通盘考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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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职工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促进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巩固和完善三条保障线,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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