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8 毫秒
1.
2.
《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5)
<正>成府发[2015]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于2014年9月26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贯彻省《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相似文献
3.
4.
正消费维权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如何在当前新兴消费方式兴起、消费理念和结构进阶的消费时代,通过完善、创新制度,适应本市消费维权的新形势,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始终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7月22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施行十多年来,较好地适应了上海消费 相似文献
5.
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召开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条例的出台有助于我国自然灾害求助体系的进一步规范化。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登记,是保障房产交易安全的一道“防火墙”。可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交易日益活跃,房地产权利义务关系日趋复杂化,使得房地产登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亟需修改完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6月19日,《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这已是本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自1996年3月1日施行以来的第三次修订。 相似文献
7.
2006年12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经修订的《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该条例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原《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1月由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条例施行以后,在规范一 相似文献
8.
6月30日,《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发布会公布《条例》于2014年3月19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3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组成人员就《福建省气象条例(修订)》草案展开热烈讨论。
《福建省气象条例》经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1日通过,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多年来,逐渐出现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在前不久结束的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毛光烈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本市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4)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 相似文献
16.
17.
18.
2009年11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扶贫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9.
记者从5月31日结束的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获悉,《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由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该《条例》将于7川1日起施行。据介绍,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今年的3月6同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并于3月13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相似文献
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4)
<正>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9号《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鸿铭2014年3月31日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汽车及客运站(场)的交通治安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