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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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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责对等强调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是现代行政管理模式的基本要求,“一把手”既拥有举足轻重的权力,又承当相应的责任。绝大多数“一把手”的权责是比较对等的,履行总体情况也是好的,但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实践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把手”权力与责任脱钩、责权不对称等失衡现象。探究“一把手”权责失衡的形成机理,有助于构建权界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运转体系,切实提高行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2.
困境与出路: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实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问责制在我国启动以来,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行政问责制的建立与健全仍然存在着严重困境,主要表现在问责主体缺位、问责对象不清、问责弹性过大和问责法律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其形成原因在于思想观念不合理、权力责任不对等和法制建设不配套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问责制现存的问题,走出困境,必须从营造“问责文化”,完善权责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和强化监督机制等方面寻求对策。  相似文献   

3.
权责一致与权责背离:在理论与现实之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责一致是对权力与责任关系的应然描述,公共利益是权责一致的价值导向。从内涵上说,权责一致是权力与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的统一;从表现形式上看,权责一致体现在政府、组织及个人等多个层面。在理论上,权力与责任是嵌入科层制组织当中的,然而在科层组织的实际运行中,常常会出现反功能化的权责背离倾向,尤其是权力大于责任的不对等倾向。这种情况是由科层组织运行基本逻辑和科层制理论预设缺陷造成的,内生于科层组织,无法通过科层组织自身努力来消弭。因此,无论是当前抑或未来,如何防范和克服权责背离现象都是中国行政改革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4.
中国语境下的行政问责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周洁 《行政论坛》2006,(6):32-34
行政问责制是我国建构法治政府、有限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前提。作为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新动力,行政问责制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困难。我国行政问责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对问责制的理解存在误区;职责划分不明确;问责主体存在缺位;行政问责的制度建构不完善,随意性大;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的对策是:理清党政关系,实现“权责对等”;强化异体问责力度,实现问责主体多元化;信息公开,政府透明;完善问责救济制度;建立行政责任考评和追究机制,规范各级官员的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5.
编后语     
权力与责任是不能分离的,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行政问责,是通过追究官员确实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使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真正负起责任。这种对政府官员出现言行不当或违反民意的行为而对其进行道德和政治责任追究的机制,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管理原则,弥补了纪律和法律追究的空当或不足。  相似文献   

6.
在政党政治制度下,政府的天职是执行.增强政府执行力的本质是捍卫人民意志的权威性,因而是一条基本的宪政原则.行政问责制的现实关切是从权力控制、执法监督、效能监察、纪律追问、作风整顿、素质考量、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绩效评估和结果反馈等方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权责对等管理作出的制度安排.其制度意义就在于全面改善公共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府改革,从根本上推进行政发展和加快政治文明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7.
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新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玮 《行政论坛》2006,(2):58-60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行政法律关系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理论曾简单地认为行政法律关系只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将主体双方的不平等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而事实上与过去相比,行政法律关系已有了十分明显的发展变化,“不平等”已不能概括其基本特征,理应以“对应且不对等”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关系的科学定位。  相似文献   

8.
司林波  韩兆柱 《理论探索》2007,1(5):124-127
政府问责制是责任政府最基本的实践形式,它既是责任政府建设的核心环节,也是责任政府实现的保障机制。目前,我国政府问责制建设还表现出权责不对等、"集体行动"的逻辑、监督双方信息不对称、政府回应不强等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与问责制度建设等举措来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问责制。  相似文献   

9.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对行政优先权的合理控制,也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不对等性的平衡。它应包括如下内容:知性权、听证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回避权和拒绝权。它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不受侵犯,有利于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同时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主体滥用权力,遏止权力腐败,维护和提升政府形象。  相似文献   

10.
政府责任虚化主要表现为责任主体性虚化、责任实体性虚化和责任程序性虚化三个方面。防治政府责任虚化就是要明责授权,并使权责法定化,按照党政职能分开原则,落实党委政府的职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落实行政机关职责;按照专职专责原则,落实行政人员个人职责;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健全行政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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