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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环境诉讼的发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出现是一种必然趋势。本文主要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结合环境侵害的特殊性,指出我国传统诉讼理论在诉讼主体资格方面的不足,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提出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经济与法制的不断发展以及公众权利保护意识的逐渐加强,公益诉讼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囿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以及受案范围的规定,大量的公益诉讼案件被法院拒于门外。本文从重新界定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以及扩大受案范围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剖析,以期对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诉讼法学界和经济法学界成为热点,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原告的起诉是经济公益诉讼的引擎与基础,本文以经济公益诉讼中原告为视角,以公益起诉权为理论基石,进而论述其资格与范围以及原告的地位,对我国经济公益诉讼中原告制度的构建提出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显得尤为必要,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立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开启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大门,但是条文的过于原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对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仍然争议很大。起诉主体是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制度的必--件,起诉主体资格不能确定严重制约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笔者结合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发展经验,在分析国内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范围的基础上,初步认为我国在现阶段乃至较长一段时期内赋予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5.
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由于我国传统的环境行政保护的低效性及诉讼制度的局限性,不能适应环境公益保护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应通过实现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多元化、完善举证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以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等方面构建一个完整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黄璟 《法制与社会》2012,(5):127-132
伴随社会的不断发展而来的是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更为激烈的相互矛盾,这一现象在经济生活中尤为明显,然而由于经济法缺乏独立的诉讼制度,社会问题越发尖锐起来,为缓解社会矛盾,学术界对于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愈发高涨。而原告的适格问题一向是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构想中的瓶颈。本文诣在通过对众说纷纭的原告适格理论的研究,以期能对经济公益诉讼的原告适格问题有更科学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方杰 《中国审判》2012,(10):28-29
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首次对公益诉讼作出规定,但是公益诉讼制度的可操作性仍然面临诸多的问题。现就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案由、诉讼请求、诉讼费缴纳、举证责任分配、代理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简要论述如下:一、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确定根据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才能作为原告的主体。原告的主体资格只能由法律确  相似文献   

8.
没有原告就没有诉讼。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环境利益,有必要对传统诉讼法中原告资格的严格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扩大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资格,确立新的原告范围,以便在我国早日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加“公益诉讼”的条款使得我国开始建立公益诉讼的制度和法律依据.条款中对于公共利益规定的不确定性和狭窄性使得公益诉讼救济范围过于狭窄.诉讼主体资格限于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使得救济不及对,因而需要探讨将公民个人列为公益诉讼原告的迫切程度和必要性.原告资格扩张产生的程序矛盾和救济不力时,探讨初步建立解决原告资格矛盾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环境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上存在着标准过于严格、范围过于狭窄、实现的方式单一等很多缺陷,不利于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制度应当明确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的判断标准,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建立三元制的诉讼主体模式,并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特点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1.
朱晓晓 《法制与社会》2012,(16):118-119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维护现状发生了一些改变,维权案件多样化、诉讼成本过高、消费者诉讼公益性质增强等现状都呼唤着公益诉讼制度在该领域的建立。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构建合理的消费者公益诉讼机制,并就扩大原告主体资格范围,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建立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在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均得到普遍认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建构最基本的障碍在于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范围,检察机关、环保团体、环保行政部门谁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谁最适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都是争议比较大的问题。确定诉讼主体问题,应当对几类主体优劣势进行比较研究,从各主体的优势和自身职能定位出发赋予各自有限原告资格,构建多元有机互补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体系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一是随着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呼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而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对原告主体资格限定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存在法律障碍;二是部分实体法对原告主体资格作出扩张性规定,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海洋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程序法规定的缺失,导致诉讼救济渠道不畅、法律保护不力,且存在着法律之间不够协调等问题。但是,基于我国国情,目前立法不宜走得过急,而应先集中解决制约公益诉讼开展的起诉条件问题,即设定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确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至于公益诉讼的其他问题,留待以后总结经验后再逐步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4.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举步维艰。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我国亟需建立这一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是必要的,但是构建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会有很多难题,其中最需要解决的是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15.
伴随着社会的高度产业化,日甚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公害现象,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问题,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我们不禁呼唤公益意识。有关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的议论也成为法学界的热点。而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切入点就是确立原告主体资格。本文结合环境侵害的特殊性,指出我国传统诉讼理论在认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方面的不足,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基础理论进行重新定位,扩大其原告范围,将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环保社团、公民个人四大主体统称为适格原告,同时解决相互之间可能出现的资格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6.
在本次新民诉修改的条文中,我国司法机关和特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按照传统的诉的利益理论,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被侵害利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明显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放宽了限制。在侵权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公益诉讼制度应更加的完善,否则民事公益维权步履维艰。本文将从无直接利害关系人角度出发,论述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并提出相对应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7.
针对公害行为及犯罪而提起的公益诉讼实践已展现出公益诉讼的未来是可期待的,其制度构建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其诉讼主体特别是其原告的主体资格本土化。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与公民个人,在资源整合能力与激励源头等方面各不相同,呈现出理论与实践两个层次的可行性偏差。基于公益诉讼正在我国起步的状况,应当秉持开放进取精神,附条件地肯定各能动主体的提起诉讼地位,构建一个多元而有差异且动态修正的公益诉讼主体体系。针对一般公害行为,应当将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与公民个人确立为多元主体;针对公害犯罪的公益诉讼,社会团体与公民个人的主体资格应当谨慎限制,不排除在条件成熟时进行试验性尝试。  相似文献   

18.
民事公益诉讼在理论和实务中均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从法律上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随后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但仍不尽理想和完善。构建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重新反思其功能定位,处理好公益诉讼与行政管理、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关系,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与原告主体资格作更加细致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制度,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到底谁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无论在实践中还是理论上,争议最大的就是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诉讼主体具有广泛性。各不同性质的主体,在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的司法实践中也各有所别,现实情况下,应当分析环境公益诉讼的发生机理,结合主体的情况和当前面临的问题的同时,分别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飞速发展,公民的民主法治观念逐渐增强,在私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人们也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如何运用法律途径去救济受到损害的公共利益。主动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与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背景需求。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及原告主体资格等相关规定,导致实践中因行政行为违法以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出现时,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共利益。故此,主张从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出发,放宽原告主体资格标准和受案范围,从而构建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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