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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百步亭花园社区形成了独特的社区建设与管理体制,即以企业为主导且将“开发、管理、服务”融为一体的社区建设体制;以企业为主导、以自治为基础,且将“社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居民委员会”融为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这种体制颇具特色,对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极具启示。一、百步亭花园社区的开发1.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以安居需要为目  相似文献   

2.
百步亭花园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建设模式是社区建设过程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及其运行方式。国内外社区建设的典型模式是政府主导模式和职能组织主导模式,百步亭花园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则是“企业主导、公司化经营”模式(简称企业主导模式),企业成为社区建设的主角。百步亭花园社区创新的企业主导模式主要体现在体制、组织、功能、运行、理念五个层面上。  相似文献   

3.
柳州市是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企业集中、流动人口多,在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社区治理成为社会稳定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发挥社区党建在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核心作用,2007年初,柳州市委决定实施社区党建“整体提升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分三期实现“抓规范、促提升、创特色”的建设目标,并将柳南区作为第一期工程实施的试点城区。自2007年4月该工程启动以来,柳州市始终着眼于均衡、全面、长远,努力构建社区党建的长效机制,实现了由“抓点示范”向“抓面提升”转变、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双向促进的有效结合。由于柳南区的试点获得了很大成功,有效地带动了其他城区的党建工作。  相似文献   

4.
浙江省临海市日前召开社区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会议部署了社区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广泛开展“清洁家园、和谐社区”活动,实现城市和谐社区创建全覆盖,完成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将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态和谐、文明祥和”的生活共同体,基本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体制。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吴兴区龙泉街道白鱼潭社区党总支以“服务居民群众、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切实加强社区党建,积极开展党建示范社区创建,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社区已获得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省级文明社区、绿色社区、百佳社区、示范居委会、卫生先进单位,市级党建示范社区、平安社区、先进文化社区等许多荣誉称号。不断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实行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明确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把握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正…  相似文献   

6.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 增强城区服务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制定的《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 ,把社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如何有效地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已突出地摆在了我们面前。一、改革管理体制 ,提高街道社区综合管理能力要加快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一是实行管理权限下放 ,增加街道综合管理的职能。根据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在旧城改造、环境保护、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劳动用工、文化卫生管理等方面 ,要尽可能向街道下放权力 ,赋予城市街道多方面的综合…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笔者认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必须实现“四个创新”,抓好“五项工程”,强化“六种功能”。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政》2010,(8):52-52
济南市槐荫区发改委徐秀花认为,社区人力资源是社区资源最重要的方面。社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等工作都需要靠人去完成,人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和谐社区的建设进程。目前,我国的社区人力资源普遍存在开发水平不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较差.专业服务人员缺乏,潜在人才被忽略的问题。“下派干部进社区”的人力资源获得模式.既是对机关人才资源的开发.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化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基础,任务越来越重,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性、综合性、紧迫性客观上要求整体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建立“立足长远、标本兼治、运作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体系,以有效解决社区建设和管理遇到的各种难点、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10.
澄祖 《现代领导》2005,(12):16-16
作为国家社区建设示范市、江苏省社区建设试验区。江苏省江阴市随着沿江开发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社区应运而生发展迅速。江阴市以创新社区党建为龙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创建“社区堡垒党支部”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新模式.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承载力,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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