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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犯罪的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的作用,对犯罪的定罪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刑法中关于数额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存在着立法确定相对数额、司法解释确定数额标准滞后、固定,不能准确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问题。通过对我国刑法中关于数额规定的缺陷、各国关于数额的规定以及职工平均收入等关联问题的分析,可以构建法定确定数额的标准体系,以实现罪刑的最大化均衡,从而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罪刑法定等刑法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在数额犯中,"数额"不是界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尺,也不是数额犯刑罚发动的内在动因,"数额"是数额犯犯罪构成要件中量的规格,是一种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在犯罪成立层面起到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数额犯存在未遂的犯罪停止形态,这并非是由"数额"本身所规定,而是由刑法总则中关于未遂犯罪的一般规定与刑法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3.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9”建议》(简称《FATF建议》)与国际组织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评估机制对我国洗钱犯罪法律规范影响深远。在此背景下,2021年有关刑法第312条司法解释的修改取消了犯罪数额的入罪门槛,却造成犯罪数额标准适用不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模糊等诸多问题。本次取消第312条犯罪数额所造成问题的原因也与国际组织FATF息息相关,直接原因在于洗钱犯罪打击的现实紧迫性,根本原因在于FATF对第312条理解的立法目的与该条款的传统观念并不一致。因而,有必要在《FATF建议》下对第312条的适用提出完善建议,重点在于系统性取消犯罪数额的参考标准、明确多种以行为方式为核心的犯罪情节以及明确掩饰、隐瞒行为的独立性,进而更加符合FATF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我国的国际义务。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13条但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第13条但书的适用范围应该是有所限制的,根据行为性质及刑事立法对具体犯罪的规定方式,但书的适用可以区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对于以情节进行定量限制的犯罪,绝对不能适用但书;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性质严重而分则务文中没有定量限制的犯罪以及性质较轻但分则条文中附加定量限制的犯罪,一般不能适用但书;对于性质较轻而分则条文中又没有定量限制的犯罪,则可以适用但书.尽管但书的适用范围有限,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价值并主张将其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5.
一、犯罪数额的含义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许多经济犯罪都有犯罪数额的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只有达到某一具体数额才构成犯罪,如第382条、第383条的贪污罪、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而绝大多数条文没有规定具体数额,只是概括规定以数额较大作为构成该罪的要件之一,如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93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分则罪状是以一人犯罪既遂模式加以规定的。在数额犯中,"数额"不是界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尺,也不是数额犯刑罚发动的内在动因,"数额"是数额犯犯罪构成要件中量的规格,是一种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在犯罪成立层面起到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数额犯存在未遂的犯罪停止形态,这并非是由"数额"本身所规定,而是由刑法总则中关于未遂犯罪的一般规定以及《刑法》第13条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7.
数额有时能体现危害行为的危害程度,有时不能。在能体现危害行为的危害程度时,数额并不是决定危害程度的唯一因素。因此,数额大小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体现犯罪的本质。对数额小的危害行为以非刑罚方法处理,并不能完全体现刑法的谦抑性。由于某些数额犯的立法依据欠缺正当性,未来的刑事立法,应当考虑取消部分数额犯。数额标准的立法应尽量消除多元化和非法化,要做到统一化和合法化。  相似文献   

8.
犯罪数额作为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认定该罪的重要环节.但是,理论界对犯罪数额问题认识不一致,我国现行法律对如何认定犯罪数额规定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法律标准,因此有必要对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有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行为单独规定为盗窃罪的一种行为方式,不再附加数额较大的要求,具有合理性。扒窃未得手的,在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或者具有严重情节时可以认定为盗窃未遂而定罪处罚。当对象为数额较大甚至较小的财物时,扒窃未遂的认定不能拘泥于数额的限制,应该结合其他犯罪情节综合予以认定,不排除刑法"但书"条款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刑法关于犯罪数额的规定较为复杂,不同罪名中数额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不同,不同种类的数额在定罪量刑上的意义也有所差异。行为人的犯罪指向数额与犯罪实际数额时常发生冲突,事实证明一概将犯罪实际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不免有失公允,有必要对犯罪指向数额的价值予以关注,并恰当应用到司法实践当中,使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1.
执法为民的逻辑基础是主权在民。法治的内涵,其根本点是"法律至上",也就是人民的意志至上。林肯把民主国家概括为六个字:"民有、民治、民享"。主权在民显然是民有,人民当家做主是民治,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民享。  相似文献   

12.
罪名及罪名确定的合理界定是研究罪名确定模式的理论平台。我国采取以默示型为原则,以明示型为例外的罪名确定模式。为了弥补默示型罪名确定模式的缺陷,"两高"通过罪名司法化推动罪名的规范和统一,但是,罪名司法化模式不仅面临理论上的质疑,在实践中也存在罪名滞后、罪名冲突和罪名偏离的困境。罪名立法化的成功转型是回应理论质疑和突围实践困境的利器。  相似文献   

13.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试行的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下级检察机关怠于行使侦查监督职责,侦、捕、诉衔接不畅影响案件质量,承担错案责任主体不明确,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因此,上下级检察机关要健全机制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建立上下畅通、左右联动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保证案件质量,要完善考核标准,厘清错案责任,要对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误工费赔偿标准往往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运用不同标准计算确定的误工费赔偿额差距达40%以上。合情、合理、合法的误工费计算方法应该是上一年度职工工资除以"年计薪天数"而不是"日历天数365",这一理论不仅适用于"无固定收入者",也同样适用于有固定收入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能在全国范围内将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予以统一。  相似文献   

15.
以不法手段行使所有权该如何定性,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颇有争议。如果立足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夺取型财产罪的法益采取修正的所有权说,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两则案例进行实质分析,可以得出合理结论:即行为人如果只是单纯地取回自己所有而被他人占有的财物,不构成财产犯罪,侵犯其他法益的按其他罪名处理;如果行为人在取回财产后又进行索赔,应按诈骗罪论处。  相似文献   

16.
2011年5月1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增设了盗窃罪的不同犯罪情节,“携带凶器盗窃”就是其中一种.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司法解释第3条第3款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认定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现实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具体的情形,以及其与“携带凶器抢夺”的关系不无深入讨论之余地.  相似文献   

17.
宪法最高权威性不仅体现在形式上,更重要的应体现在实质上。然而我国的宪法权威却是缺失的。缺乏市场经济的支撑,宪法权威失去了经济基础的保障;政党制度可操作性的空白与发达民主政治的缺乏,使宪法权威失去了政治层面的维护;思想上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的薄弱,无力支撑宪法权威;在法律层面上,违宪审查制、司法实践中的回避更进一步将宪法权威与人们生活之间的距离拉远,缺失也就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经济交往中使用信用卡成为一种日常行为,但有些人在透支信用卡后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透支后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等能否认定为恶意透支,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9.
刑事简易程序正当性的法理基础是被告人对程序适用的自愿性,为此,简易程序中的一些诉讼权利对保障被告人的自愿选择十分关键。我国新刑诉法中虽然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但侧重点在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对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力度不够,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文章通过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的实施状况及评析我国某些学者所尊崇的构建代议机关至上的宪政体制,阐述我国应当确立宪法至上统领全局,人民代表大会在同级其他国家机关至上的宪政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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