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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中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进行了部署,并做出更为全面的解释,标志着“新农保”试点正式进入操作层面。在中西部发展。政府财力是关键。如何使“新农保”避免出现“空帐运行”?强制搞新农保,片面强调考核参保率,会不会出现“财政窟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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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09年9月2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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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据了解,《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即将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就《指导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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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由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新农保的"新"是相对于早期开展的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采取个人账户储蓄积累模式的老农保而言的。新农保制度最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二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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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9):8-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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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27):27-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
为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32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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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09年9月4日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预示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国正式启动,这将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试点意见》明确提出“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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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讨论并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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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实施后,莆田市荔城区作为全国10%试点县区之一进行了有效的运作。2011年7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市全覆盖,同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荔城、涵江、秀屿启动。2012年1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仙游县与城厢区。至此,莆田市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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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2)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宁政发[2010]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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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4)
<正>苏府规字[2010]10号各有关市(区)、市有关部门:《苏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苏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苏政发[2009]15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9]79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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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七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吉林省政府领导下.吉林省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共同参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7日,经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吉林省12个县(市)开展试点。11月7日,召开了试点启动大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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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2009年9月22 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