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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涉诉上访,问题更加复杂,矛盾更加尖锐,解决起来需要准确运用司法手段和办法。以此为课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应用法学博士后论坛涉诉信访课题研讨会",对涉诉信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现刊发此文,供相关工作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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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导刊》2017,(6)
涉法涉诉信访的"防控式运行"是一种以维稳为目的而不是以彻底解决问题为价值取向的非法治运行方式,具有较强的自我封闭性和主体对抗性。"善治式"涉法涉诉信访运行机制则是以实现相关主体的多元参与和解决方式的法治化为目的的行动逻辑与行动策略。涉法涉诉信访从"防控式运行"到"善治式运行"的行动逻辑演进,为解构当前涉法涉诉信访运行难题提供了有力的分析框架和可行的解决路径。质言之,"善治式"的涉法涉诉信访运行机制重构了信访处置部门与信访当事人间的平等沟通关系,通过吸纳整合体制外社会资源、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涉法涉诉信访评价机制及重视信访处置部门公信力的建设,使多元共治、协同化的善治理念成为涉法涉诉信访的行动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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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否得到有效的处理,既关系到上访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司法机关能否具有公信力,也关系到社会能否和谐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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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我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也是公民的一种政治参与形式。涉诉信访是司法民主的一种特殊形式。目前,我国法院在纠纷处理尤其是信访制度的设计上还存在一定问题。应从信访工作法制化、加强立案和司法救助工作以及加强信访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法院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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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延伸,是反映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晴雨表,是检测法官司法能力、办案作风的标尺。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高发、易发期,处理好涉诉信访问题至关重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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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是指已经由执法或司法机关受理,或者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由于当事人对于执法或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转而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信访途径.涉法涉诉信访权在理论和实践界存在着强化与弱化(甚至取消)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这些分歧直接导致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行为的失范.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机制的完善:(1)确立涉法涉诉信访的程序正义理念;(2)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流程管理机制;(3)建立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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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是特定历史时期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人民法院是涉诉信访治理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涉诉信访问题置于社会治理宏观体系中去定位,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补齐短板、创新机制、担当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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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信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信访工作的瓶颈。集中表现为:信访机构设置分散影响工作效率;信访人权益得不到全面保障;信访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不合理;信访机构工作制度不明确;涉法涉诉信访严重影响司法权威等方面。对此,有法学专家建议适当调整改革信访体制,逐步集中、整合资源,更有效地处理和疏导信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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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学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1,(5):47-50
涉法涉诉信访有着深刻的法律文化根源。包括了最高权力者享有司法权、无限上诉、多头露法、“无讼”观念等众多法律文化传统。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涉法涉诉信访制度面临着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中.涉法涉诉要走出现阶段的困境,必须依靠现代化的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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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检察机关的检务接待机构设置不合理,工作机制不科学,存在诉访不分、转办不分、职能交叉和受理程序繁琐等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和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只有改革检务接待和举报中心的机构设置,重新整合检察机关的接待职能,才能理顺检察机关的信访接待、受理和分流工作关系,实现检察机关内部的诉访分离,确保案件导入程序的顺畅,促进检务接待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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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听证调解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日益增多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该工作机制符合时代要求和法治精神,并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有其存在的现实依据;在实际运行中,该机制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有一整套科学配套的调解方法,有跟办督办的落实措施提供保障;实践证明,信访听证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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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制度民主属性的确认是理解信访制度性质的重要方面。依照直接民主的多重含义,信访制度具有直接民主特征,但这一特征主要指涉信访活动形式要件。同时,信访制度还具有非直接民主特征:一方面,在权利救济案件尤其涉法涉诉案件中,信访处理原则并非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信访处理结果也很少直接受制于访民意愿,这些均与直接民主特征不符;另一方面,伴随科层化和法治化发展,强调权责法定、形式理性、规则之治、诉访分离等要求将使信访制度与直接民主更加疏离。以信访形式、信访结果、政治功能和权利救济功能为维度,可以发现信访制度具有直接民主特征和非直接民主特征,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复合民主属性的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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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7,(2)
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司法做保障,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对法治中国的建设能够起到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频发,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要求与期待亦日益提高。而当下我国的司法现状却是少数案件处理不公、执行难问题突出、涉诉信访案件频繁发、司法公开存在缺陷、法律规范权威性受质疑,这些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阻碍了法治中国建设。为此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更好的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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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恒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3)
诉讼与信访分离是信访功能定位的第一步,信访制度功能合理定位应从我国整体纠纷解决体系的视角出发,以保障公民表达自由,树立司法权威为前提.根据我国政治体制以及现代社会发展趋势,把信访制度纳入人大的框架之内,将其功能定位为:政治参与、权力监督以及补充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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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司法水平的高低。顺德司法救助工作在涉法涉诉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领域顺利开展,司法救助体系初步形成。未来顺德还应该扩大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充盈司法救助基金;延伸司法救助的具体内涵;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最终形成有顺德特色的司法救助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