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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在第二审程序中是否准许提起反诉?第二审对反诉如何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可以将反诉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但是作为反诉,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这就是反诉必须是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在本诉的当事人之间提起;反诉与本诉有着法律关系上或者事实上的联系;反诉是被告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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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不理”是指未经公诉人、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和审判的诉讼原则。是现代法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项公认的基本原则。“不告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必须有原告请求或被告公诉,法院才能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第二,在审理中法院的审判活动受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的范围的约束。也就是说当事人“告谁审谁,告什么审什么”。对于民事上诉案件,则仅对其中的上诉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上诉的部分就不审理。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行为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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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受理若干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诉,是指原告起诉后,被告为了抵销、吞并原告诉讼请求而对原告的起诉。我国民诉法设立反诉制度的意义,在于反诉一旦成立,可以与本诉合并审理,简化诉讼程序,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法院办案,符合诉讼经济的宗旨。然而,司法实践中在反诉受理时限、反诉级别管辖问题上认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笔者试就上述两个问题谈谈个人管见.一、反诉受理时限问题民诉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126条又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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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规定了被告可以反驳和反诉,而对被告的抗辩未有明确规定,常常使一些法官面对被告为减轻或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主张无所适从,要么重视不够,不予审理;要么要求被告以反诉的形式提起。其结果:不予审理,可能导致被告反诉,有悖于诉讼经济原则;要求被告反诉,不仅直接增加当事人的讼累,而且对被告是否行使诉权进行了直接干预,有悖于法理。下面笔者结合审判实务,就抗辩问题谈几点肤浅的认识,供参考。关于抗辩,目前学术界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种说法是:所谓抗辩就是在诉讼中,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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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提出的独立之诉。它能够平衡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参与程序的诉讼权利,又能够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反诉本身是一项极为有效的制度设计,核心是提起反诉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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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反诉是民事诉讼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很有研究的必要。本文拟对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问题,谈一些浅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一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提起反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被告提出反诉,可以与本诉合并审理;第一百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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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以及经济纠纷诉讼活动中,被告反诉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然而,我们在各种形式的审判监督活动中发现,忽视反诉的情况在案件审理中也时有发生。 鉴此,笔者本着澄脉络于纷杂之中的意向,从诉讼理论角度对反诉做一浅泛的解析,辅以探求实践规范。 一、产生反诉的前提和依据——诉与诉权 一般认为,构成一个诉须有三个要素:即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但是,诉做为一个基本的独立的整体法律概念,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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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提起反诉是法律赋予民事诉讼被告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生动体现。本文拟就反诉的概念、特征,反诉是否在二审中适用,以及对反诉能否再反诉等问题,略陈管见。(一)设立反诉制度的意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能摆脱被动局面,反客为主,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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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反诉的基本概念
民事反诉,在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反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民事反诉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反诉与本诉相对,是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讼;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还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目的在于对抗本诉的独立请求或排斥,吞并、抵销本诉的独立请求。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对反诉所下的定义都不够准确、全面。民事反诉应当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为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有一定牵连性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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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审理被保险的机动车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中,受害人一般只以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行为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人民法院也只是把受害人与机动车所有人或行为人作为诉讼主体进行审理。笔者对此有不同观点:在审理因保险的机动车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除受害人或所有人(行为人)为原、被告之外,应当同时把保险人作为诉讼的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一并审理。现仅就此类案件的特点,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法律责任以及保险人参加诉讼的意义和地位作如下剖析,以期共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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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在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6):88-93
反诉、交叉诉讼和引入诉讼是美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诉可分为强制性反诉与任意性反诉,其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交叉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起诉讼。引入诉讼则是指被告对非诉讼当事人的第三人提起诉讼。这些诉之合并制度反映了美国民事诉讼法对统一解决纠纷、提高诉讼效率等价值目标的追求,其中的某些内容对我国相关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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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民事案件超期审理异议制度的现实意义民事案件超期审理异议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有效救济民事案件超期审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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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一审法官和案件的当事人经常对二审或者再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程序公正性提出质疑,同时对民事案件重审程序中遇到的增加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举证规则等相关程序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同的观点。因发回重审的法律制度源于上级法院的监督权,如果一旦发回重审的不当,当事人又得重复诉讼,造成资源浪费。本文通过对重审民事案件法律特征的分析,探析发回重审事由和重审民事案件独立性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