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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的农民工投诉、欠薪金额、欠薪人数等指标均呈两位数下降。”这是上海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春节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显示的成果。该市已将突击检查逐步转为长效管理,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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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2014,(5):27-27
《工友》缩辑部:我是名老财会,退休后在一家装饰公司的多次邀请下,到该公司任主办会计,月薪为4800元,双方约定工作期限为5年。两年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工资,后又以停产歇业为由将我辞退。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可劳动仲裁部门却以我系退体人员为由不予受理。请问,劳动仲哉部门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梁援芳 梁援芳读者: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辞退劳动者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适朋该条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职工退休后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退休后受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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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两项提案。具体如下:关于在建筑、服务和私营企业实行周、日工资制的建议 工资拖欠问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拖欠问题,是侵犯职工权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对解决农民工的就业和工资拖欠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也相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和欠薪保障机制,实施了欠薪报告、欠薪举报、工资支付担保等制度,对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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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时间界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性质特点、试用期的范围、试用期的长度以及限制,试用期间的工资支付,试用期问劳动合同的解除等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有少数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和维权意识的淡薄,故意设置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条款,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并规避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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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付加班工资”出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工友一招: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经协商拒不纠正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按实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江苏省一家企业,以实施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为借口,拒不支付职工超时加班工资。职工王某据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诉讼,得到了2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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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军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8,32(4):61-69
《刑法修正案(八)》将情节严重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立法旨在于通过这种严厉的刑罚措施,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更好的保护。肯定的是,欠薪入罪能够从某种程度上缓解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是由于社会关系尤其是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行政机关工作的不确定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的不稳定性,该立法并未能更好地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保护。行政前置具有何种地位、有关部门如何界定、责令的方式和性质如何确定,都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值得研究的问题。"行政前置"的增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存在不合理处。(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