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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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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刑事追诉时效中,有一个颇为重要但却"被遗忘"的理论角落,即如何理解追诉时效延长制度中的"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本文在分析时效制度价值的基础上,通过探求语词的确切含义、分析法条的逻辑关系,着重论证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应以当事人"明知"为前提,并提出了构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须具备的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  相似文献   

2.
刑事立案程序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初始程序,它标志着国家对于犯罪行为追诉的正式开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立案程序规定为并列于侦查程序的独立程序,但是立案程序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都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我国刑事诉讼立案程序在理论及实践中的缺陷主要有:立案条件缺陷;程序虚无化倾向;立案前的行为是否系诉讼行为性质归属难以确定;立案监督存在制度性缺陷;立案制度与无罪推定原则相违背.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判的中心问题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因此庭审证明的对象往往集中在“七何”上,却忽视了对警察侦查行为合法性的证明。而警察的侦查行为是否遵循法定程序有时对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以及罪行严重与否存在重大关系。因此笔者主张将侦查行为的合法性纳入证明范畴并由警察以证人身份出庭通过交叉询问来证明。  相似文献   

4.
"以审判为中心",是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以审判为中心",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构架,其与审判中心主义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作为追诉方,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追诉行为要得到审判的确认,就必须以审判为标准和方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定会影响到侦诉关系。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机关既要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又要强化对侦查行为的约束。构建新型侦诉关系,是应对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  相似文献   

5.
试论以侦查作为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启动程序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受前苏联刑事诉讼理论的影响,二是为防止因侦查程序的轻率启动而危及公民权益。以立案作为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存在诸多问题:立案审查的主体设置严重不合理,立案审查的性质、内容和手段不好把握,过高的立案条件导致难以对案件性质作出准确判断,立案监督流于形式。废除刑事立案程序,将刑事诉讼的启动转变为从侦查开始,是解决刑事立案程序诸多问题的根本之举;废除刑事立案程序后,为有效规制侦查权,近期目标需在侦查程序中引进"准三角形构造",远期目标需在侦查程序中引进"三角形构造"。  相似文献   

6.
许尚豪  瞿叶娟 《理论探索》2015,(2):114-118,128
立案登记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诉权,有利于发挥司法的应有功能。任何一个案件的形成,均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要件及实体要件,因而,立案必须审查。立案登记制并非摒弃法院的审查,而是将审查置于程序之中,变先前的"先审查、后立案"为"先立案、后审查",给予当事人以足够的程序保障。建构立案登记制,尚需在立案机构、诉状格式、案后审查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要求十分苛刻,防卫行为涉嫌犯罪时最终认定无罪的比例极低。尽管有"折中说"作为指导,但司法实践中总体上还是形成了以防卫结果作为认定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唯一标准的局面。同样类型的案件在各地、各审级法院之间有着不同的审判思路和标准。审判实践中应当适当放宽正当必要限度条件的标准,结合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现实的缓急、不法侵害的权益以及防卫人本身状况这四个要素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8.
肖铃 《理论导刊》2007,(7):77-80
我国刑事回避事由的规定存在混乱、缺乏体系性、难以涵盖实践中多种多样应回避情形等问题,解决的途径是借鉴国外做法,将回避事由明确划分为两个层次:具体回避事由和概括回避事由。前者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规制审判人员和案件具有人际上密切联系以及就该案件承担过一定工作的情形。而实践中可能发生的多种形式的危及审判人员中立性和公众对司法公正信心的其他情形,因其难以穷尽,应由更具灵活性和包容性的概括回避事由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9.
论原因自由行为引发案件的侦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原因自由行为有关的证据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由于我国对原因自由行为没有立法规定,理论研究也不成熟,致使侦查员在侦查阶段对和原因自由行为有关的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直接影响了刑事诉讼的质量.对原因自由行为应该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进行侦查,在普通案件破案后,应该继续认真、细致地完成后续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可以不深刻理解原因自由行为在刑法学理论中如何归罪,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应该知道和原因自由行为有关的侦查要点.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某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的118名被告人以及某铁路中级人民法院22份判决书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现阶段铁路常见刑事案件具有如下规律:盗窃案最为常见但是涉毒案件与拐卖儿童案件最为严重;被追诉人教育文化程度偏低且无正当职业者居多;被追诉人中青壮年人有"赌命"的心态,而中老年人有"宿命"的情绪;律师辩护率偏低且无效辩护现象普遍。从良法善治的目标予以审视,铁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被追诉人尚属"战术问题",而政府抑或社会为每一个公民从一开始就提供良好的文化教育资源与工作保障,则是更为重大的"战略问题"。显然,"战术问题"处理事关治标之策,而"战略问题"的谋划与实施才是预防铁路常见刑事案件频发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11.
林维生 《学理论》2010,(29):140-141
两项《规定》明确了讯问人员应当出庭作证的情形,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将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减少侦查非法取证行为,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被告人恶意翻供问题,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转变刑事诉讼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但是,讯问人员以何种身份出庭作证、什么时候应该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的范围等问题两项《规定》中没有明确予以规定,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2.
要想对行政补偿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则必须对行政补偿的性质进行深刻剖析。行政补偿本身的属性不是责任。它在行政主体主动实施积极合法的行政行为的情形下,是行政主体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公法上一种法定的义务,在行政相对人主动实施无因管理行为的情形下,又是行政主体一种补救性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留置"就是"继续盘问",两者内涵一致.从性质上来看,继续盘问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一种手段,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把握继续盘问适用对象主要涉及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四种情形"的理解.应当将情形之一的"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中的"证人"修订为"知情人".立法应当明确"带至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一种独立的行政强制措施,强调"带至行为"过程中不能使用武器、警械.被继续盘问人可以提起复议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制度要求,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同时也存在于普通程序、自诉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各个程序中。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需要有效辩护的存在,并应落实以值班律师为重点的有效辩护主体,进一步明确辩护人的职责和地位。在"审判中心主义"的原则下将案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繁简分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认罪认罚协商制度。  相似文献   

15.
制造毒品是指对毒品或毒品原植物进行加工、提炼、配制以得到毒品,或者利用化学原料合成毒品的行为。对于制造毒品案件的侦破,现场勘查是最有效的侦查措施。在制毒案件现场勘查中,做到确定是否为制毒现场、确定现场危险的程度、确定制造毒品的种类及制毒工艺流程、确定制造毒品的规模这"四个确定",可以提高此类案件的现场勘查质量,更加有效地打击制造毒品犯罪。  相似文献   

16.
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贯彻实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要求"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人民检察院在该规则的实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分析A省三级六检察机关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数据和案例表明,A省检察机关在积极实现审查批捕阶段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及时规范、引导侦查行为,遏制非法取证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宣传推广。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3年《公司法》没有规定在对公司利益进行侵害从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对股东利益进行最终保护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中出现了许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从而间接损害股东利益的事件,严重挫伤了广大投资者投资信心。2005年新修订通过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是该规定过于简单粗糙。要使其在保护股东利益上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从诉讼主体、前置程序、诉讼时效、案件管辖、诉讼费用等方面加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8.
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判断以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为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和正确?法院审查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的合法性是否超越了审判职权和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何审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的合法性?对此,行政法学理论界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拾遗补缺,略加探讨。一、概念的提出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一词,是依法提出的。们于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  相似文献   

19.
潘汝欣 《学理论》2013,(14):147-148
追索流失文化财产,最正式的方法不外乎依照国际公约、国家间协定或法律规定提起返还诉讼。在该类诉讼中,通常需要通过冲突规则确定的法律问题,主要有诉讼时效和实体权利争议的适用两点,所要讨论的是有关时效的法律适用,并就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此类问题适用做出阐明与比较,并得比较适当的做法应该是采取灵活的判断方法,探讨原告、诉因及案件事实和法院地的关联性强弱,来决定是否适用法院地法,或是该案件实体问题的准据法,而非一律认为适用法院地法或该案件实体问题的准据法。  相似文献   

20.
李豪雄 《学理论》2012,(8):95-96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频频发生,有些犯罪分子在交通肇事发生后,不仅不采取积极措施治病救人,而是为侥幸逃避法律的制裁,将交通肇事后的伤者带离交通肇事的现场。犯罪分子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何对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进行定性,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存在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三种观点。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以及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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